以湖北蕲春、黄梅、武穴三县合并从黄冈脱离,设省直辖之蕲州市的方案,来考察并县的可行性!
武穴
一、机构情况
(一)行政单位机构(62个)
1、市委工作部门(6个):办公室、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监察局与其合署办公)、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2、政府工作部门(22个):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局(中小企业发展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地震办公室)、民政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局、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统计在市委工作部门1个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粮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统计局、公安局、司法局。
3、群众团体(7个):总工会、共青团武穴市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残疾人联合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4、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管理及挂靠机构(8个):信访局、老干部局、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物价局、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林业局。
5、部门所属行政机构(1个):森林公安局。
6、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2个):人民防空办公室、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7、、人大机关: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科学教育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农村工作委员会、城建与环保工作委员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
8、政协机关:办公室、提案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三胞联谊、民族宗教委员会。
9、审判机关:人民法院。
10、检察机关:检察院。
11、镇(处)党政机构(12个):梅川镇人民政府、余川镇人民政府、花桥镇人民政府、石佛寺镇人民政府、大金镇人民政府、四望镇人民政府、大法寺镇人民政府、龙坪镇人民政府、武穴街道办事处、刊江街道办事处、田家镇街道办事处、万丈湖街道办事处。
(二)事业单位机构(268个)
1、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15个):
党校、档案局、农村经营管理局、外事侨务办公室(旅游局)、水产局、农机局、广播电视台、体育局、商务局、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穴办事处、环境保护局、畜牧局、市人民政府驻汉办事处、招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市直部门所属事业机构(236个):具体单位见网上“机构编制人员情况表”。
3、经济组织及行业协会(5个):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轻纺行业协会、机械工业行业协会、建筑材料工业行业协会、燃化工业行业协会。
4、镇(处)事业机构(12个):梅川镇财政所、余川镇财政所、花桥镇财政所、石佛寺镇财政所、大法寺镇财政所、大金镇财政所、四望镇财政所、龙坪镇财政所、武穴办事处财政所、刊江办事处财政所、田家镇办事处财政所、万丈湖办事处财政所。
二、编制情况
(一)行政单位人员编制(全市行政编制1743名,工勤编制64名,实有2217人)
1、党政群机关:市级党政群机关核定行政编制591名,工勤编制64名,实有人数1071人;
2、政法机关:核定专项编制632名,实有668人;
3、乡镇机关:核定行政编制520名,实有478人;
(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全市事业编制12717名,实有人员12609人)
1、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72名,实有271人;
2、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195名,实有12139人;
3、经济组织及行业协会:核定事业编制55名,实有54人;
4、乡镇事业单位(乡镇财政所):核定事业编制195名,实有145人。
蕲春
一、县直机关机构设置情况
1、县委工作部门(6个):县委办、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
2、政府工作部门(22个,不含监察局):政府办、发改局、经济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统计局、公安局、司法局
3、部门管理机构(8个):农办、老干局、县直工委、信访办、扶贫办、粮食局、物价局、森林公安局
4、群团机关(8个):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科协、工商联、文联、残联
5、其他机构(6个):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蕲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管委会、编办、人防办
6、法检机关(2个):法院、检察院
7、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9个):党校、档案局、安监局、广电局、体育局、水产局、商务局、农机局、畜牧局、供销社、招商局、公积金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旅游局、李时珍医药工作办公室、环境保护局、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国建投资有限公司
二、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经过2001年和2005年两轮政府机构改革,目前全县共设置全县共设置机构377个(不含人大、政协各专委会),其中行政机构66个(县直党政群机构50个,开发区2个,乡镇党政机构14个); 事业机构311个(县委、县政府直属19个,县直部门所属277个,乡镇办15个)。
(1)、县直党政群机关:其中县直778名(含乡镇节余34名,森林公安19名),实有在职人数1194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数666人、机关工勤编制115名,实有在职人数66人。
(2)、政法机关:核定政法专项编制691名(其中公安局423名,检察院91名,法院119名,司法局58名),工勤编制13名;实有在职人数728人,使用行政编制在职人数651人。
(3)、乡镇机关:定行政编制615名,实有在职人数547人,使用行政编制在职人数547人。
(4)、县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数为301人。
(5)、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数为11805人。
(6)、乡镇事业单位:财政所实有人员246人。
2、2005年我县公务员过渡工作完成后,县行政单位实有人员从2005年2718名减少到今年2469名(含工勤人员66名、实改非108名及今年分配省组选调生20名),共减少422名,精减249名(增加军转干部、选调生和干部调整共54名、公安系统全省招录50名、退伍安置69名)减幅15%。实际至目前我县党政群行政机关共1922人,超编人员共442人,超编从2005年的33%减少到今年的22%。
黄梅
一、机构情况
(一)行政机关
全县现有行政机构75个。其中,县委工作机构6个,政府工作机构22个,群团机构7个,部门管理机构6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2个,按宪法、法律和有关章程设置的机构4个,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下设机构7个、县政协机关下设机构5个,乡镇机关16个。
(二)事业单位
全县事业机构304个。其中,县直属事业机构12个,部门所属事业机构276个,乡镇直属事业机构16个。
二、编制和人员情况
(一)行政机关
全县行政编制共2030名,其中县直党政群机关653名,乡镇机关670名,政法机关专项编制707名。全县行政机关实有在职人数总计2427人,其中县直党政群机关实有在职人数892人(行政编制在职人数599人,其他在职人数293人),政法机关实有在职人数875人(行政编制在职人数506人,其他在职人数369人),乡镇机关实有在职人数660人(行政编制在职人数642人,其他在职人数18人)。
(二)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编制数13903名,在职在编人员11850人,其他人员598人,实有在职人数共12448人。其中,县直属事业单位编制数199名,在职在编人员192人,实有在职人数192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编制数13432名,在职在编人员11387人,其他人员598人,实有在职人数11985人;乡镇直属事业单位编制数272名,在职在编人员271人,实有在职人数271 人。
一、机构情况
(一)行政单位机构(共72个)
1、市委工作部门9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综治办、维稳办与其合署办公)、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台湾工作办公室(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
2、政府工作部门29个: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建设委员会、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粮食局、旅游局、商务局、人事局、审计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局、教育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外事侨务局、统计局、法制办公室。
3、政府直属特设机构1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政府直属机构1个: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2个: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
6、部门管理机构4个:信访办公室、老干部工作局、扶贫开发办公室、物价局。
7、群团机构9个: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妇女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联合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社科联。
8、派出机构1个: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9、挂靠机构1个:610办。
10、部门内设正县级党政机构3个:农办、保密办(国家保密局)、政府研究室。
11、部门内设副县级党政机构4个:机要局、铁路办、司法公证处、劳教所。
12、部门所属正县级机构1个:行政服务中心。
13、民主党派机构3个:民盟、农工民主党、民建。
14人大机关(人大办公室及专委会统计到人大机关,为1个行政单位):办公室、研究室、农村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城建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15、政协机关(政协办公室及专委会统计到政协机关,为1个行政单位):办公室、研究室、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港澳台侨外事民族宗教委员会。
16、审判机关:人民法院。
17、检察机关:检察院。
(二)事业单位机构
事业各类机构共设置303个。
1、直属事业机构8个:党校、档案局、黄冈日报社、农机局、水产局、广电局、体育局、规划局。
2、经济合作组织1个:供销社。
3、行业协会6个:纺织协会、轻工协会、建材协会、燃化医药协会、机械冶金协会、茧丝绸总公司。
4、部门所属事业机构288个。
二、编制和人员情况
(一)行政单位人员编制:市直行政编制2381名,工勤编制149名,实有2245人。
1、党政群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498名,工勤编制149名,实有1447人。
2、政法机关:共核定专项编制883名(不含公安、司法新增专项编制控制数),实有在职在编798人;
(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市直事业编制11038名,实有人员8659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3025名,差额事业编制6209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796名,实有人员8661人。
黄州区
一、全区机构编制总体情况
全区现设置机构234个,其中:区直党政机构44个,乡镇办党政机构7个(不含火车站开发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13个;区直部门所属事业机构161个;乡镇办事业机构9个。
(一)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情况
1、机构设置
2002年,按照上级批示文件精神,区级党政群法机构由改革前的78个减为46个,精简率41%,并将全区政府部门设委建制的机构全部改成局建制。通过二轮党政群法机构改革,区直各部门内设机构总数由原来的396个减为199个,精简率50%。乡镇办党政机构由原来的84个减为35个,共计减少党政机构49个,精简率58%;事业机构原有91个,减为42个,精简率54%。2004年,按照省委、省政府鄂发[2003]17号文件精神,我区进一步深化了乡镇办综合配套改革,全区乡镇办一级只设立党(工)委、人大、政府、纪委机构,不再设立政协机构,机关由原来普遍设置的“五大办”又精简为“三大办”,再次精简党政机构14个,精简率40%。乡镇办事业单位只保留财政所(经管站),其他83家事业单位全部转制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
2、人员编制
全区区乡两级党政群法机关行政编制743名,其中区乡两级行政编制568名,政法专项编制175名。
三县合计编制人员
行政单位人员编制:
党政群:591+666+653=1910
政法:632+691+707=2030
黄冈市+黄州区编制
行政单位人员编制
党政群:1498+568
政法:883+175
三县合计编制人数行政单位人员编制和黄冈市、区二级编制人数相当,也就是说合并后,不需要压缩。
政法系统三县合计比市、区二级编制人数多些,但是政法系统主要是法官、检察官、警察。三县合计的人口约280万,黄冈市区才34万。相对来说,合并后并不需要压缩。
从上面的计算来看,三县合并并无公务员压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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