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全国各地开发区、管理区、新区等各类型的准政区,可以说如雨后春笋一般纷纷出土。然而,只有极少数是经过国家批准设立的。这些准政区的级别高低、规模大小,可谓千姿百态,五花八门,对现有的政区进行随意分割与组合,严重扰乱了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
一是,行政区划管理不力,对各地擅自设立的各类黑区,没有及时地给予有力的打击。这一方面,主要表现在:
1、各地乱设开发区。这股歪风经过整顿,基本刹住。
2、各地私自设立管理区,变相设立新的政区。这一方面尤其以集中管理需要为名,大批量设置了风景名胜管理区。
3、近年来,各地设立新区出现跟风现象,上行下效,各级城市几乎都在建设自己的新区。
二是,国家在行政区划管理方面,政策、制度没有及时调整,妨碍了行政区划的调整工作。这方面表现在:
1、撤县(市)设区,卡得过死,不利于城市化发展进程,给各地级市设立非正规政区找到借口。
2、撤县设市,基本冻结,导致一大批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县,受到体制制约,从而寻求一些突破。
三是,各地寻求政绩,爱慕虚名,胆大妄为。
1、城市建设比档次、比块头,贪大求洋。
2、规划专家金钱至上,对地方官员投其所好,超前规划。
3、为了政绩,各地官员怪招贴出,胆大妄为,把城市建设作为自己的升迁答卷,答题是洋洋洒洒。
以上是本人一己愚见。欢迎各位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