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龙泉驿区调整部分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
(成府函〔2019〕123号)
龙泉驿区政府: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关于龙泉街道等9个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龙府字〔2019〕69号)收悉。经报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
设立东安街道,以龙泉街道红咏社区、聚和社区、书房村、平安村、顶佛寺村,大面街道蒲草村和洪河村1、2、3、4、5、6、7、8、9、10、11、12、13、14组所属行政区域为东安街道行政区域,东安街道办事处驻东安湖路1399号。
二、撤销西河镇,设立西河街道,以原西河镇所属行政区域为西河街道的行政区域,西河街道办事处驻成洛路3789号。
三、撤销柏合镇,设立柏合街道,以原柏合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柏合街道的行政区域,柏合街道办事处驻鲸龙路451号。
四、撤销黄土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洪安镇管辖,洪安镇人民政府驻均安街1号。
五、撤销茶店镇、万兴乡,将原茶店镇和原万兴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山泉镇管辖,山泉镇人民政府驻东街社区中街99号。
上述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部署要求,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减量、赋能、增效、便民”方向,加快构建事权清晰、责任明确、运行高效的体制机制,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土管理法规政策,统筹做好改革前后的工作,真正把改革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本次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并更新行政区划图。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做好舆情监测和综合应对工作,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有序稳妥实施。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完成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5日
http://cdmzj.chengdu.gov.cn/cdmzj_gb/c121879/2019-12/26/content_3ac1c5df500a436488c1acc02f98f654.shtml[ 此帖被余烨在2019-12-27 23:1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