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彭州市调整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
(成府函〔2019〕131号)
彭州市政府:
《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龙门山镇等16个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彭府〔2019〕54号)收悉。经报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撤销隆丰镇、军乐镇,设立隆丰街道,以原隆丰镇和原军乐镇所属行政区域为隆丰街道的行政区域,隆丰街道办事处驻兴府街103号。
二、撤销濛阳镇、三界镇,设立濛阳街道,以原濛阳镇和原三界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濛阳街道的行政区域,濛阳街道办事处驻濛海街1号。
三、撤销致和镇,设立致和街道,以原致和镇所属行政区域为致和街道的行政区域,致和街道办事处驻天彭大道365号。
四、撤销新兴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通济镇管辖;将通济镇思文场社区、官田村、姚家村、天生桥村、梓柏村、双杨村、涧安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白鹿镇管辖,白鹿镇人民政府驻思文街300号。调整后,通济镇辖原新兴镇和景山社区、通济场社区、崇德村、红山村、大坪村、筒西村、麻柳村、花溪村、春芽村、黄村、桥楼村、羊叉村、龙定村所属行政区域,通济镇人民政府驻三明路3号。
五、撤销小鱼洞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龙门山镇管辖,龙门山镇人民政府驻复兴路331号。
六、撤销磁峰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桂花镇管辖,桂花镇人民政府驻金桂西街264号。
七、撤销红岩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敖平镇管辖,敖平镇人民政府驻敖兴街85号。
八、撤销升平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九尺镇管辖,九尺镇人民政府驻兴隆街114号。
上述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部署要求,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减量、赋能、增效、便民”方向,加快构建事权清晰、责任明确、运行高效的体制机制,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土管理法规政策,统筹做好改革前后的工作,真正把改革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本次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并更新行政区划图。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做好舆情监测和综合应对工作,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有序稳妥实施。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完成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5日
http://cdmzj.chengdu.gov.cn/cdmzj_gb/c121879/2019-12/26/content_63a81418cf154c6980c71556ffb4cde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