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虚设,作为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
府或州:实设,为一级地方政府,以现有地级市、地区、盟、自治州一级适当整合设置,下设县级市、县。
省辖市:实设,适域市,与府州同级,特大城市,下设市辖区。
县:实设,为二级地方政府,以现有中等规模县为主体,小县适当合并(也可以不合并),大县分设1-3个县,下设县辖市、镇、乡。
县级市:实设,适域市,与县同级,50万以上非农人口,下设市辖区。
县辖市:基层政府,民主选举,地方自治,20-50万非农人口。
镇:基层政府,民主选举,地方自治,5-20万非农人口.
乡:基层政府,民主选举,地方自治。
市辖区:省辖市、县级市设置的派出机构。
村:农业人口的自然村,村民自治。
坊:县辖市、镇、市辖区的派出机构。
虚省实地(府或州),分大县合小县,乡镇市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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