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想法挺好的,但我选择这样的通名也是有自己的考虑的。
1.民族区划,我认为:a 中国少数民族的分布情况决定了可以建立民族区划;b 少数民族成了一种资源,在区划上加上民族名称,对旅游等相关产业会有促进作用;c 中国的少数民族应该逐步融合,逐步采用和全国统一的体制,因此不应该采用完全有别的区划通名等等。有鉴于此我选择了在普通通名前加上民族名称的二级通名来表示此地为少数民族聚居地性质的区划,具体区划名称可能是这样的:西藏藏族省、吉林省延边朝鲜族道等等。
2.一般区划的通名,凡是辖域变化的我都尽量采用和现在不同的通名,以避免混淆。
省 因为省级区划的范围无大动作,因此省通名保留
道、府 道是由地级单位拆分或县级单位合并而来的,因此采用新的通名。至于选择道的原因在于路让人觉得不雅,州已经成了专名的一部分,郡存在外文对译问题而且郡有城市的意思作为大广域的区划觉得不是太好。道的缺点在于派出和广域,一般来说道有一定的派出性质且道的辖域应该比现在的地级市还要广,但我这里却是实体的,辖域也比地级市来的小。考虑到中国区划总有向下渐变的现象的,道这样设置也差强人意。至于府,比较明显的广域城市化单位的通名,我就不多说了。
郡、市 郡是分县或并乡镇而来的,因为辖域范围比较小,用带有城市或狭域意义的郡也无妨,而且刚好和外文对译的一致,郡本就比道来得小,因此道管郡在理解上也没有什么困难。市总是让人有狭域感的,在这里让市回归其本质。
区 区是相当于郡的城市分区单位,这个单位也是要回归的,或者换个通名更好,但是我还想不出一个好的能表示其具有非实体性质的名字,所起还是用区。
3.低级分区,低级分区因为已经有了作为地名存在的自然村、小区、街等,因此我这里没有采用实化的通名,而是采用了虚化的通名:社区、片区、选区。这些通名看上去都是和政治或事务管理相关的,而不是和区划相关的,我要的正是这样的效果,只有淡化了其实体性质才能跟突出其事务性。
4.其它的通名,比如特别行政区等是历史遗留问题,姑且一一罗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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