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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个税起征点调整引热议 市民:5000元起征较合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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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03-09
— 本帖被 keating 从 区划改革 移动到本区(2018-06-15) —
个税起征点调整引热议 市民:5000元起征较合适

时间: 2011-03-09 10:34:56 来源: 新华网   
 
  “提高个税起征点,减少级次、调整级距将成改革重点……”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热议。本土专家认为,当前的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让大多数工薪阶层成为主要纳税群体,个税改革确实势在必行,而且调整幅度也应该更大一些。有媒体算了一笔账,如果个税起征点上调至3000元,在级差和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工薪族一年有望减负上千元。而市民则建议,考虑到物价的上涨,房租的上涨等,4000~5000元比较合适。

  疑惑一 为何要进行个税改革?

  现状:按照我国“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民富国强”的理念,收入分配改革将是其中的重点。而且多年来,我国在国民收入这块“大蛋糕”的分配上,“国”与“民”的所得呈现出较大的不公平。与此同时,贫富差距进一步加大。

  专家解读

  政府应加大减税让利幅度

  云南财经大学财税研究所所长张丽华教授称,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的最好的、也是最主要的方式,但当前的个税制度不仅没有促进收入分配趋于公平,反而从某种程度上加剧了这种不公。个税改革是多方面的,涉及税率、税基、征管模式等因素,而其中最简单、最直接的便是调整征税起征点。

  疑惑二 调到多少较适宜?

  现状: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财政收入83080亿元,而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为4837.17亿元。

  专家解读

  调至5000元都不算高

  张丽华教授认为,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幅度确实应该更大一点,就算调至5000元都不算高。她分析,之所以专家普遍预计此次个税起征点可能只调至3000元,是因为考虑到政府还要兼顾财政收入的问题。不过,事实上个税收入占每年财政收入的比例并不高。在她看来,如果不能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和平衡,不进行深层次的体制改革,那么要做到真正的让利于民,很难!

  疑惑三 3年一调的频率合适吗?

  现状:部分城市在住房限购令中以5年纳税证明为门槛的政策值得商榷。

  专家解读

  看到了“前途是光明的”

  在张丽华教授看来,此次个税改革的调整模式,很可能还是一次性地、慢步调整,以避免对政府财政造成影响。此外,她认为,个税改革更应看到高收入者隐形收入或避税的问题,因为个人所纳的税并不只是个人所得税这一项,但是有很多隐性的,由个人所承担的税负成本并不易被“证明”。“调总比不调好,3年调整一次的说法也能让我们看到‘前途是光明的’。”

疑惑四 不同地区起征点能否不同?

  现状:有媒体发文建议,不如将制定个税起征点的权限下放到地方,全面实行“因地制宜”的个税起征点政策。所谓“因地制宜”,就是将全国划分成几个征收标准,允许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一级政府,参照本辖区的工资水平、CPI、社会购买力、经济综合发展水平以及社会保障等情况,相应划定自己的个税免征额,最后由国家税务总局进行审批后,直接执行。最终,各省份采取不同的标准。

  专家解读

  这种“因地制宜”不具可行性

  张丽华教授认为,这种“因地制宜”征收税额的方法虽然看着公平,但可行性很差。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民众收入水平和物价水平都各有差异,很难做出可行的判断标准和测度方法。此外,税收本身是作为法律依据,如果个税征收标准最终呈现出五花八门的自由裁量标准,将难以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对于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来说,严肃、统一的法律才是最公平的武器。

  疑惑五 能否实行按家庭征收?

  现状:在“421家庭”模式下,两小口上有老下有小,要养着5个人,特别是老人在农村没有固定收入的市民,往往希望能以家庭为单位计税。

  专家解读

  按家庭征收还不具备条件

  张丽华教授指出,目前在我国推出以家庭为对象征收的方式还不成熟。因为这种方式要建立在户籍制度的完善化,以及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前提下,而目前国内对于每个家庭的人口数量及有家庭收入的成员数量的信息难以全面掌握。比如农民工进城之后有了收入,但其户口还在农村;家中老人与子女不在一个城市生活,退休后来到子女家,户口仍在原地;或家住农村的父母来到家在城市的子女家生活等情况,都很难确认全面的征税所需的信息,这也是这种方法不具有可行性的主要原因之一。

  市民声音

  李小姐(某公司文秘):

  “我每月收入3500元,但以目前的物价水平,就个人生活水平而言,收入3000多元和几年前收入2000多元几乎没什么大的区别,甚至还不及以前。如果此次调整个税起征点至3000元的话,最多只能算是抹平了物价上涨的鸿沟。我算过一笔账,现在每月我的房租是900元,再加上电话费、网费、交通费等固定支出和吃、穿、用等项目的生活费,每月收入便已经所剩无几了。”她说,处于待嫁年纪的她,看着不断攀升的房价和物价,常常觉得很绝望。

  何女士(公务员):

  “提到3000元的步子迈得未免太小了。个税其实就是收入再分配的调节机制,缩小贫富差距,这样的起征点对于这个作用的意义不大。考虑到物价的上涨,房租的上涨等,4000~5000元比较合适。”

  杨女士(媒体人士):

  我建议个税起征点至少应与当地的每平方米房价均价相当,并且建立个税起征点与房价的动态跟踪机制。如此,一方面能够防止税负增加市民的生活压力,另一方面对于政府而言,也能够形成一种约束机制,要多收个税,就要控制地方房价。(陈琳娜)

  延伸阅读

  网友晒昆明月生活成本账单

  一日三餐+交通费:(早餐5元+午餐8元+晚餐10元+公交车费2元)×30天=750元;

  房租+水电费:城中村民房(不带卫生间,衣服基本靠阴干)350元/月+1吨水8元+电费20元=378元;

  电话费:100元;

  洗澡费:去公共澡堂8元/次×4次=32元;

  生活必需品:牙膏+洗发水+洗衣粉+香皂等大约花费60元;

  总计:750元+378元+100元+32元+60元=1320元(这只是每月的最保守基本生活费用)。(史清荷)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03-09
起征点3000元可以,但是,应该下调低收入段位的征税率,上调高收入段位的征税率。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03-09
下调基础税率比下调起征点更合适。
精忠上仰将军岳,正学前瞻教授胡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1-03-10
5000元太低, 10000块比较合适, 然后每年涨10%..
感谢蛋炒饭.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1-03-11
由于国富民穷,个税在国家收入中所占比例很小,与刚取消的农业税有一比。不过,富人的个税基本逃掉了,现在个税就是谁穷收谁的。
官员自杀多抑郁,百姓上访皆神经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03-12
回 3楼(hechengzi) 的帖子
别做梦了。这是人头税,美其名曰: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与之对比,党国官僚的薪金收入是免税的。
中央---省---郡/市/州---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直辖郡---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特区---邑/镇/乡---坊/里/村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1-03-12
我觉得1万以上才合适,但也只是近几年合适
如果没有省辖县,设立桐庐地级市。
(小号为药祖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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