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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何不更换通名采用道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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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04-26
所有的论证都证明一个事实就是并县是可行的,关键就是过程的问题。我过去也赞成保留现在的通名体系通过合并达到最终目的,现在却发现这样并不好,而且实行起来会变得漫长,到不如完全更换一套新的通名体系,采用新的行政和区划制度来的快,综合比较各通名体系我觉得选择以下通名体系可能比较好:

A.地方区划分为三级
第一级:省,民族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直辖府
   省级和现在的区划一样,边界可以略改但整体不宜做大的变动。
   自治区制度在自愿的原则下逐步改为民族省制度,通过划一的制度来减少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隔阂,也防止少数民族优待病的发生。
   直辖府就是现在的直辖市

第二级:道,民族道,府,民族府,自治州
   道级和现在中等规模的地级区划相当,大的地级分拆成数道,通常每个省管辖20-40道
   道城市化特别高采用道市合一管理体制的称为为府  
   自治州和自治区一样在自愿的原则下逐步改为民族道、府。

第三级:郡,民族郡,市,民族市,市府辖区
   郡级规模和现在合并后的大的乡镇相当,一般相当于现在五六十个行政村的样子,每道级管辖郡级在20-40个左右
   郡级城市化高的得称市
   市的规模跨越几个郡的则改郡为区
   采用市道合一行政的府可以直辖区

B.郡下分区自治单位分为行政区划和地理区划两种,地理区划为地名用不作为行政区划依据
B1 行政区划
第四级:片区、镇、市镇区辖社区
   采用片区代替现在的行政村名称,并扩大片区规模,每个片区约相当于现在2-4个行政村的大小,片区名称采用专名,不好定名的采用驻地村名称。
   片区已经城市化的得称为镇,镇跨越多个片区的,镇辖片区称为社区
   采用镇郡合一的市制或府市辖区于城市部分相当于片区的也称为社区

第五级:选区
   村镇社区分为小组,每个小组约30户,为独立结算单位(见B2地理区划)唯太平时期事务减少,故将2-4组编为一选区,得选一片区或社区委员,并兼管组内事务。选区采用按片区、镇、社区范围的数字编号

B2 地理区划
第四级 村、镇、小区、街道等
   村就是自然村,其规模小于片区。镇这里指小型城市化的镇的核心部分,大的市镇直接以小区、街道为地名,各按现状

第五级 组
   村、镇、小区、街道等按30户左右规模定为一组,组就是现在的组,是独立结算的最小单位。组采用按村、镇、小区、街道、社区等范围的数字编号

C派出机构,特别大的区划,比如特别大的府、直辖府等可以设置派出机构,府道以上的派出机构规模相当于现在的县以上的,得称为厅。府道以下的派出机构规模相当于郡或片区的称为局。厅、局虽然有确定的管理范围,但不入区划,其官员人数等全部计入原派出单位。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04-26
何苦……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0-04-26
越改越复杂,制造的问题比解决的问题更多,得不偿失。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0-04-26
     楼主的提议只是换汤不换药,改一下政区通名而已。
欢迎加入本论坛QQ群:方舆-G1荆湖楚江22033501,方舆-J2欧洲地理218760154、方舆-B8.城乡规划218764489!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0-04-26
现在的未必不是好的,古代的如果那么好,何必要演变成如今的样子?
以人为伴 与人为善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0-04-26
劳民伤财。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0-04-27
于兴亡交替时往往是推倒重来,当世宜渐进改革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0-04-27
引用第2楼北极星于2010-04-26 11:54发表的  :
越改越复杂,制造的问题比解决的问题更多,得不偿失。

做人要厚道,你从什么地方看出越改越复杂的呢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0-04-27
引用第6楼zt27于2010-04-26 21:51发表的  :
劳民伤财。


撤地并县是劳命伤财,合并乡镇是劳民伤财,那么什么才是不劳民伤财?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0-04-27
引用第3楼天各一方于2010-04-26 11:57发表的  :
     楼主的提议只是换汤不换药,改一下政区通名而已。


换汤也换药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0-04-27
引用第8楼天目山人于2010-04-27 08:38发表的  :
于兴亡交替时往往是推倒重来,当世宜渐进改革


有时候渐进改革会比较难,有时候换个通名也并不见得就是割裂了历史联系。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0-04-27
引用第9楼youyuan于2010-04-27 13:11发表的  :
做人要厚道,你从什么地方看出越改越复杂的呢

A.地方区划分为三级
第一级:省,民族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直辖府
现状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4种变5种,难道不是更复杂?

第二级:道,民族道,府,民族府,自治州
现状是地区、地级市、盟、自治州,4种变5种,难道不是更复杂?

第三级:郡,民族郡,市,民族市,市府辖区
现状是县级市、县、自治县、市辖区,4种变5种,难道不是更复杂?

做人不要装傻,更不要真傻。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0-04-27
是的,楼主这帖子我还没看内容只看到题目时就感觉很复杂了。
立法首都西京长安。
行政首都中京洛阳。
司法首都东京开封。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0-04-27
回 12楼(youyuan) 的帖子
专名变更应谨慎,通名的变更更应谨慎。通名演变有其自身规律,冒然大范围变更往往都会适得其反。郡、府、道均已废置多年,区本来就是一个最乱的通名,保留自治区、特别行政区,还要再新增片区、小区、选区等等,尤其是废县置郡,可见体系过于庞杂,难免不造成碎片化和混乱。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0-04-27
道的领导叫道长?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0-04-27
和我的想法一样,就是名称有所不同。

将三级国家政权的称为进行创新改革,按照行政区划类型,建立中国特色的行政区划体系:
第一级地方政权为省(普通政区)、都(城市型政区)、郡(民族自治政区)、邦(特别行政区);
第二级地方政权为道(普通政区)、府(城市型政区)、路(民族自治政区)、邑(城市型政区都的辖区);
第三级地方政权为县(普通政区)、州(城市型政区)、旗(民族自治政区)、邑(城市型政区府的辖区)。
皇权不下县派

中央——高级政区(省、都、郡、邦)——统县政区(道、府、畿、盟)——县级政区(县、州、邑、厢、旗)——县下政区(乡、镇、坊、苏木)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0-04-27
引用第16楼李清于2010-04-27 18:46发表的 :
道的领导叫道长?



既然,行政区划通名改了,那么国家机关通名也要做相应的改革。比如:

各级行政机关,不要再叫“人民政府”了,可以改叫“人民行政院”,首长改叫:行政院长官,可以简称为“省务院(长)”、“道务院(长)”、“县务院(长)”。比如:浙江省人民行政院、浙江省人民行政院长官,浙江省务院、浙江省务院长。

这个正好与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应,还能和国务院对应。。
皇权不下县派

中央——高级政区(省、都、郡、邦)——统县政区(道、府、畿、盟)——县级政区(县、州、邑、厢、旗)——县下政区(乡、镇、坊、苏木)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0-04-29
引用第11楼北极星于2010-04-27 13:39发表的  :
A.地方区划分为三级
第一级:省,民族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直辖府
现状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4种变5种,难道不是更复杂?
.......


1.目前地方是四级而我变成了三级,你为什么不提呢
2.民族×是二级通名,自治×是要逐步改为民族×的,你为什么不提呢
3.道级勉强和现在的地级市画等号,毕竟三到五成的中等地级市就是一道;但是郡能和县画等号么?再则现在县真的就是四种么,给你罗列一下吧:
县级市、县、自治县、市辖区、市辖民族区、特区、林区、旗、自治旗 共计9种,我算起来不过五种而已

真不知道谁是真傻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0-04-29
回 15楼(上官懿) 的帖子
你的想法挺好的,但我选择这样的通名也是有自己的考虑的。

1.民族区划,我认为:a 中国少数民族的分布情况决定了可以建立民族区划;b 少数民族成了一种资源,在区划上加上民族名称,对旅游等相关产业会有促进作用;c 中国的少数民族应该逐步融合,逐步采用和全国统一的体制,因此不应该采用完全有别的区划通名等等。有鉴于此我选择了在普通通名前加上民族名称的二级通名来表示此地为少数民族聚居地性质的区划,具体区划名称可能是这样的:西藏藏族省、吉林省延边朝鲜族道等等。

2.一般区划的通名,凡是辖域变化的我都尽量采用和现在不同的通名,以避免混淆。
省 因为省级区划的范围无大动作,因此省通名保留
道、府 道是由地级单位拆分或县级单位合并而来的,因此采用新的通名。至于选择道的原因在于路让人觉得不雅,州已经成了专名的一部分,郡存在外文对译问题而且郡有城市的意思作为大广域的区划觉得不是太好。道的缺点在于派出和广域,一般来说道有一定的派出性质且道的辖域应该比现在的地级市还要广,但我这里却是实体的,辖域也比地级市来的小。考虑到中国区划总有向下渐变的现象的,道这样设置也差强人意。至于府,比较明显的广域城市化单位的通名,我就不多说了。
郡、市 郡是分县或并乡镇而来的,因为辖域范围比较小,用带有城市或狭域意义的郡也无妨,而且刚好和外文对译的一致,郡本就比道来得小,因此道管郡在理解上也没有什么困难。市总是让人有狭域感的,在这里让市回归其本质。
区 区是相当于郡的城市分区单位,这个单位也是要回归的,或者换个通名更好,但是我还想不出一个好的能表示其具有非实体性质的名字,所起还是用区。

3.低级分区,低级分区因为已经有了作为地名存在的自然村、小区、街等,因此我这里没有采用实化的通名,而是采用了虚化的通名:社区、片区、选区。这些通名看上去都是和政治或事务管理相关的,而不是和区划相关的,我要的正是这样的效果,只有淡化了其实体性质才能跟突出其事务性。

4.其它的通名,比如特别行政区等是历史遗留问题,姑且一一罗列而已。
[ 此帖被youyuan在2010-04-29 13:58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0-04-29
Re:回 12楼(youyuan) 的帖子
引用第13楼天目山人于2010-04-27 14:19发表的 回 12楼(youyuan) 的帖子 :
专名变更应谨慎,通名的变更更应谨慎。通名演变有其自身规律,冒然大范围变更往往都会适得其反。郡、府、道均已废置多年,区本来就是一个最乱的通名,保留自治区、特别行政区,还要再新增片区、小区、选区等等,尤其是废县置郡,可见体系过于庞杂,难免不造成碎片化和混乱。


不是简单的变更而是要和体制变革同步进行,新中国成立后多次变更区划名称也没有乱,这种担心似乎没有必要。而且如果能在现在的区划通名中抽出需要的通名并能通过渐进的改革实现合理的层级的话,我也不会轻易的主张完全的更换通名。

看过我以前的帖子的人应该知道我过去一直在思考如何在现有的情况下走到合适的区划规模上去,但结果是在不变更通名的情况下很难。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0-04-29
没有必要这样。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0-04-29
换个名能解决啥问题?何必多此一举。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0-04-29
回 21楼(内政次长) 的帖子
那么你能想个办法在不换名的情况下实现这样的行政区划吗?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0-04-29
经济学讲,改名字有菜单成本,呵呵。
名字是个虚东西,复古的人喜欢郡县,时髦的人喜欢叫市区,都无所谓,关键是这些行政单位真正能干什么。
虚省实地强县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0-05-05
回 19楼(youyuan) 的帖子
新中国成立后虽几经行政区划变更和调整,但要说多次变更区划名称不知能否试举几例,乱不乱人民公社应该能说明问题。
还有就是区划的规模问题,大凡追求完美者都不免徒劳。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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