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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我国应实行联邦制--建议我国的行政体制重新规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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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6-10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个多民族的统一国家,然而也是一个地方自治历史悠久的国家.古代的农村都是由乡绅治理,邻里间守望相助,是一个自治的社会,皇帝的权力只能到达县衙.现在的村民自治能够在农村取得成功正是尊重传统的结果.我国在改革开放中形成的各地区之间的相互竞争发展的格局也说明了各地方都有自治的条件和动力,现在也能够实行地方上的自治.最后,由于中国是个超大规模的社会,全国集中治理几乎是不可能的,也没这个必要 所以,建议我国实行联邦制,将国家权力实行适当划分,让地方享有更多的自治权以推进民主进程.
        首先将全国政区重新划分,按人口大致在1500万左右划分为约100个州,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略少,可称自治州
        为什么要设100个州呢? 因为中国人口规模过大,由于人与人之间传递信息需要成本,规模越大政府的管理成本越高 所以每个州人口最好不要超过1500万 我们假设一个1500万人口的州实行代议民主,如果这个州有25个县或市,每个县60万人口,那么可设县人大30人,州人大由县人大选举,每县选两人共50人.相比现在的人大代表规模也少了不少,而且均为专职常任,有利于发挥人民代表应有的作用.当然,在中央层面不可只设单一机构,还可保留政协会议作为议政机关 中央人大名额可参照现在的155名左右,按人口数/1000万每五年人口普查后确定,由各州按人口每1000万选举一人,能发挥立法作用就行 但人大代表不能担任任何政府职务.
       政党制度可在宪法中明文规定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分工,人大的作用可以缩减为只负责立法,执政党可以作为全国人民的代表而监督任何国家机关.对执政党的监督由党内民主和参政党的议政和其自身威信来解决,人民应有权向特设法院起诉不称职的党员,并由法院裁决是否将其开除党籍.党的活动经费由党费开支,党的干部不属于行政编制.
        这样,在国家权力层面的公务员人数可以控制在75155左右,相比现在要少得多
        州及州以下的可称为地方,一个州约可分25个县,县可设乡和市,乡可设镇和村.即市和镇只包含每个县的非农业地区,现在这个用的比较乱 一个县有一个市,达到一定人口标准也可有多个 县政府设在市区,管辖整个县,与市政府的城市管理职能分开 乡公所为县政府的派出机关设在镇上,附近各村有事可就近找它办事.各村实行村民自治,只在有必要的时候求助于乡公所.镇为远离市中心的城区,实行城市管理 较大的市可分几个区,较小的市和区可设街道,街道和镇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关.
        县人大是整个县的议事机构,负责制定地方法规,监督县政府和市政府的工作  县政府组成人员直接由执政党县级委员会推选产生但县人大有权罢免,市长由市区人民直接选举产生,县人大也有权罢免 街道和镇办事处的人员由市政府派出 州的权力运作大致与县相同,只需增加州政协推选全州的司法系统,包括为县法院任命法官,州政协与全国政协一样由执政党和参政党互推各界精英组成.
        这样按排看起来烦琐,其实操作成本很小,各种权力相互制衡 又能实现真正的自治
[ 此帖被曲径通幽在2009-01-20 15:01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6-10
联邦制就不要硬性规定每个州人口规模
上海做江苏省会
南京做安徽省会
徐州带上淮宿连直辖
这是我对华东地区区划调整的核心观点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06-10
人口数只是大概的样子,我是想按人口来划分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06-11
过于理想化,代表制及其名额分配不可能只考虑人口因素而回避经济因素(经济实力)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06-11
联邦就能推进民主?苏联和其前身苏俄都号称是联邦制。
存在即合理,不过研讨还是必须的~~~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06-11
一个字都没看 中国人是一个人是条龙 三个人是条虫
中国人问题就是个体都比较优秀 问题就是人心散 

  现在的各个地区的利益都协调不好
  各个都只知道守着自己的利益 
 
  要是联邦了就完蛋了  
  
 估计共产主义时期都实现不了 
 
从古到今有多少城市没落,有多少城市兴起,兴衰成败,不是单靠行政管理区域规划的手段来解决的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06-11
反对到底`!!!!~!!!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06-11
支持
但是只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组成较为松散的邦联即可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06-12
引用第7楼yewchi于2008-06-11 20:32发表的  :
支持
但是只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组成较为松散的邦联即可


建中华联邦下面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绝对不现实。
建中华联盟人民共和国——也许有可能。
两岸都放弃原来的国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合并为一个全新的新中国:中华联盟人民共和国,同时承认大陆的主体地位,给台湾以高度的自治地位,中央政府以大陆为主组建,外交和国防机构由双方联合组建。大陆主体联盟区和台湾自治联盟区都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大陆主体联盟区设虚级政府机构,与中共中央机关合署办公,负责大陆的人事、统战和意识形态等方面事务,下属各省行政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台湾自治联盟区由台湾现行机构废省改组。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06-12
大中华联邦!!!!!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06-12
瞎扯!联邦的后果是一年产生365位总统.创世界奇迹!!!!!
很2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06-13
中国现在不适合联邦制

将来如果扩大版图还可考虑,但也要逐步削弱各邦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8-06-13
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43626&keyword=
我们能不能建一个联邦?
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43758&keyword=
话说“联邦”与“中国”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8-06-13
坚决反对!但可以适当扩大地方权利!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8-06-13
西藏人口只有263w,面积约占全国的八分之一,若扩展到1500w或是略少,...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8-06-14
引用第17楼東七區之夢于2008-06-13 21:48发表的  :
西藏人口只有263w,面积约占全国的八分之一,若扩展到1500w或是略少,... [表情]

你也太机械了!误解了楼主的意思。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8-06-14
全国分成100个行政区还是可以的,但是不要搞联邦。

楼主的县以下的乡镇市村设计混乱,不宜推行。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8-06-14
引用第18楼仙峰俊俏于2008-06-14 05:08发表的  :
你也太机械了!误解了楼主的意思。

不是我机械,而是楼主整个帖子用的全部是精确数字,可以看出楼主是个超理想主义者,方案即使被推行,结果与预期值也会相差很远,所以打趣一下而已。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8-06-14
异想天开,不必当真:设想2050年1月1日,人民共和国100岁,港澳“一国两制50年不便”政策限期已到,中国终得一统。实行联邦制。在92共识“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基础上,两岸各自抛弃原国名,改用新国名—“中国”(China),既是全称又是简称,国名不带多余的政体的形容词。

“一邦三体”分三个政体区域—“大陆地区”、“港澳地区”、“台澎金马地区”
一级行政区分为如下5类,自治程度由上而下排列:

联邦直辖市—基本传承现今大陆的直辖市;(例:“中国北京市”,简称“北京”)
联邦行省—基本传承现今大陆的省份;(例:“中国河南省”,简称“河南”)
自治共和国—基本传承现今大陆的自治区,联邦的少数民族政策,主要为了解决西藏问题、新疆问题、内蒙问题等民族问题;(例:“中国漠南蒙古自治共和国”,简称“南蒙”)
联邦特别市—“港澳地区”;(“中國香港特別市”/“香港”、“中國澳門特別市”/“澳門”二市)
特别共和国—“台澎金马地区”,具体名称可再行商量;(例:“中國臺灣特別共和國”,简称“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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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共和国可以拥有单独的总统、宪法等政法体制、语文法律(台北官话/台式正体汉字)。甚至还可以由国军改编成“台北军区”,但规模受限,主要用于维护台海安全,联邦政府操持国与国的宣战权与外交权。

联邦特别市大体上保留现今的“一国两制”政策,普选特首、议长、基本法,但香港—深圳、澳门—珠海的出入境过程要比如今简练,凡持联邦护照者皆免手续。独立的语文法律(港澳粤语/英语/葡萄牙语/港澳繁体汉字)。

自治共和国这个不好说,到时自治区民可以来一个公投,各个自治共和国可以享有不同程度的自治,广西、宁夏甚至可以改编为联邦行省,只要不独立,达到社会长久的稳定建设、民族的和谐共处,一切问题都可以通过和平方式来妥协。

取消地级行政区,联邦直辖市联邦行省贯彻三级行政区划体系,联邦行省下可设民族自治的二、三级行政区。联邦特别市特别共和国沿用原区划方案(台北市、高雄市成为特别共和国政府的直辖市)。
[ 此贴被shibo77在2008.06.14 08:04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8-06-14
引用第8楼wgang于2008-06-12 16:45发表的  :
建中华联邦下面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绝对不现实。
建中华联盟人民共和国——也许有可能。
两岸都放弃原来的国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合并为一个全新的新中国:中华联盟人民共和国,同时承认大陆的主体地位,给台湾以高度的自治地位,中央政府以大陆为主组建,外交和国防机构由双方联合组建。大陆主体联盟区和台湾自治联盟区都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大陆主体联盟区设虚级政府机构,与中共中央机关合署办公,负责大陆的人事、统战和意识形态等方面事务,下属各省行政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台湾自治联盟区由台湾现行机构废省改组。


看看坦桑尼亞聯合共和國吧, 桑吉巴還不是仍叫共和國, 這個還頗值參考的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8-06-14
我的县市乡镇设计是建立在农村和城市自治基础上的,也是为了还市和镇的名称以本来意思,即非农业从事工商业的集市  镇属于市的一部分,与从事农业的村区别开来  也即县政府为州政府派出机关,只负责协调农业区和非农业区,但不直接管理 市和各村自治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8-06-14
中国真要搞联邦,可以和原来华夏天朝秩序下的越南、朝鲜、琉球、泰国、老挝、缅甸、尼泊尔、阿富汗、哈萨克们搞大中华联邦,就像英联邦那样松散的体制。

至于中国本部的新疆、西藏、港澳台们则不需要联邦制,我们没有这方面的传统。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8-06-14
反对到底`!!!!~!!!
联邦制与民主有什么关系??????????
行政区划为省(虚)或直辖市、省辖市、县三级,市分直辖市和省辖市,取消县级市,县级为基层行政区划。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8-06-14
不要再讨论了.我们实行联邦制.后果是老痞子李登辉的七国论由梦想变成现实
很2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8-06-15
引用第5楼wheaty于2008-06-11 10:55发表的  :
一个字都没看 中国人是一个人是条龙 三个人是条虫
中国人问题就是个体都比较优秀 问题就是人心散 
  现在的各个地区的利益都协调不好
  各个都只知道守着自己的利益 
.......


同意,中国的关键问题是加强权力监督,不是多党制,更不是联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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