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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浙江为何53年起就实行财政省管县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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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07-24
— 本帖被 keating 从 区划改革 移动到本区(2018-06-15) —
最近看有关"浙江强县扩权改革调查:义乌成中国权力最大县"的报道时(http://news.sohu.com/20100724/n273727160.shtml),里面提到

不过,与当下很多省市从财政支付转移省管县开始不同,在财政体制上,浙江自1953年以来就一直有省管县的传统,市级财政不与所辖县产生结算关系。这一财权处理的历史传统,为浙江推行包括财权、事权、人权在内的省管县改革奠定了基石。

在当初大一统的整体背景下,不知为何浙江能够独树一帜,实行与其他省份完全不同的财政体制?这样,浙江很多工作如何与中央对接?数据如何统一口径?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07-24
浙江省是严格执行宪法,宪法规定,中国的政体层阶是省—县—乡,其他省份都在违反宪法!!!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0-07-24
叉鸟就爱说大话,那些真正省直辖的县权利比他大多了,比如湖北仙桃市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sz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0-07-25
引用楼主cpafang于2010-07-24 08:31发表的 浙江为何53年起就实行财政省管县制度? :
最近看有关"浙江强县扩权改革调查:义乌成中国权力最大县"的报道时(http://news.sohu.com/20100724/n273727160.shtml),里面提到
不过,与当下很多省市从财政支付转移省管县开始不同,在财政体制上,浙江自1953年以来就一直有省管县的传统,市级财政不与所辖县产生结算关系。这一财权处理的历史传统,为浙江推行包括财权、事权、人权在内的省管县改革奠定了基石。
在当初大一统的整体背景下,不知为何浙江能够独树一帜,实行与其他省份完全不同的财政体制?这样,浙江很多工作如何与中央对接?数据如何统一口径?
.......


因为浙江城市化极差,长期只有三个市:杭州宁波温州
比如嘉兴是嘉兴地区(驻吴兴县湖州镇)嘉兴县嘉兴镇

根本就没有市,当然就财政省管县
[ 此帖被sz在2010-07-25 07:19重新编辑 ]
sz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0-07-25
引用第1楼ylsh780501于2010-07-24 11:40发表的  :
浙江省是严格执行宪法,宪法规定,中国的政体层阶是省—县—乡,其他省份都在违反宪法!!!


这是宪法所继承的民国法制的烂摊子,根本是纸上谈兵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0-07-25
引用第3楼sz于2010-07-25 07:13发表的  :
因为浙江城市化极差,长期只有三个市:杭州宁波温州
比如嘉兴是嘉兴地区(驻吴兴县湖州镇)嘉兴县嘉兴镇
根本就没有市,当然就财政省管县
.......


这个理由似乎不太能解释,浙江的城市化程度无论怎么差,都要比甘肃,河南,湖南要好多了?如果照楼上这种逻辑,浙江岂非成了53年全中国城市化最差的省?即便你说的嘉兴地区等等,全国很多省都是地区,城市也非常少,也没见省财政直管县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0-07-25
引用第2楼之江云梦于2010-07-24 14:42发表的  :
叉鸟就爱说大话,那些真正省直辖的县权利比他大多了,比如湖北仙桃市


仙桃53年就省直辖了?
sz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0-07-25
引用第5楼cpafang于2010-07-25 15:30发表的  :
这个理由似乎不太能解释,浙江的城市化程度无论怎么差,都要比甘肃,河南,湖南要好多了?如果照楼上这种逻辑,浙江岂非成了53年全中国城市化最差的省?即便你说的嘉兴地区等等,全国很多省都是地区,城市也非常少,也没见省财政直管县


那个家伙在胡说,浙江的地区的权限和各地没多大区别,地区统筹款总是有的

没有这个统筹是落后而不是先进
sz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0-07-25
省直辖是民国基于小省大郡理念的一种理想

PRC没分省,自然不可能直辖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0-07-26
1953 年,我国进入有计划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预算管理体制适当降低了集中的程度,采取侧重集中统一,同时又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适当分散的办法。周恩来在1953 年8 月全国财经会议上提出,国家预算实行中央、省(市) 、县三级预算制度, 改变了原来的中央、大行政区、省(市)三级管理体制,削弱了大行政区的财政地位;在具体操作上,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收支范围,按照主次轻重及集中和分散的情况,分配中央和地方的大体比例。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0-07-27
浙江只有三个城市主要是省直管县的结果,53年省直县当时浙江只都是地委,奇怪的是浙江撤地设市时还维持这个传统,浙江城市化落后应该有反思的地方。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0-07-27
引用第1楼ylsh780501于2010-07-24 11:40发表的  :
浙江省是严格执行宪法,宪法规定,中国的政体层阶是省—县—乡,其他省份都在违反宪法!!!

这不过是你自己的误读罢了。宪法里有自治州,有设区的市,也没有禁止性规定:设区的市不能管辖县。
sz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0-07-28
毛主席时代有法就和蒙古有海军一样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0-08-03
引用第11楼内政次长于2010-07-27 09:48发表的  :
这不过是你自己的误读罢了。宪法里有自治州,有设区的市,也没有禁止性规定:设区的市不能管辖县。

对民而言:法无禁止即许可
对官而言:法无许可即禁止
把(媳妇=儿子妻子)当(媳妇儿=自己妻子: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扒灰。媳妇指儿子妻子而非自己妻子
把(女婿=女儿丈夫)当(女婿儿=自己丈夫: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乱伦。女婿指女儿丈夫而非自己丈夫
sz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0-08-04
引用第13楼实在于2010-08-03 16:41发表的  :
对民而言:法无禁止即许可
对官而言:法无许可即禁止


你稿错了
那个是具体行政行为

对于政治实体本身的创设无效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0-08-04
宪法没有禁止性规定:设区的市不能管辖县。
但也没有禁止性规定:县不能辖设区的市。
宪法规定的:“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等于放屁
  
[ 此帖被指点江山在2010-08-04 06:57重新编辑 ]
忘记过去的人,必将重蹈覆辙。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0-08-04
较大的市分为区、县;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国务院批准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宪法》明明写得很清楚,较大的市只能分为区县,县只能分为乡镇,市县的区域划分以经国务院批准为法定依据。

如果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分为乡、镇”那就违反宪法,同样批准“县分为市、区”也违反宪法。同时,经国务院批准“分为区、县的市”就是较大的市。
[ 此帖被zhuilang在2010-08-04 22:16重新编辑 ]
sz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0-08-04
同时,经国务院批准“分为区、县的市”就是较大的市。、
//逻辑显然混乱,问题不在你,在立法者

宪法是不能打官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可以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0-08-05
引用第17楼sz于2010-08-04 23:09发表的  :
同时,经国务院批准“分为区、县的市”就是较大的市。、
//逻辑显然混乱,问题不在你,在立法者
宪法是不能打官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可以

省、自治区分为……市;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国务院批准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宪法》写得已经很清楚了,何须打什么官司。

注意:这里说的是“行政区域划分”中的较大的市,不是指“地方立法权”中的较大的市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0-08-05
“市”的行政区域划分只有“分为区、县的市(较大的市)”和“设立街道办事处的市”是符合宪法的。

目前四个所谓的“直筒子市”和所有的县级市(分为镇),其实是违反宪法的。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0-08-05
引用第12楼sz于2010-07-28 23:20发表的  :
毛主席时代有法就和蒙古有海军一样

蒙古海军极强,鬼子也只是靠着台风熬过去的~
民可以乐成,不可与虑始。今父老子弟虽患苦我,然百岁后期令父老子孙思我言。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0-08-05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那么依照宪法,较大的市不能管辖自治县。

直筒市存在,说明设区的市不等于较大的市,只不过是部分较大的设区市分为区、县。如果丽水是较大的市,那么管辖景宁畲族自治县就是违法的。

“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县级市违宪,那么不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下面的市是什么级别?
 
忘记过去的人,必将重蹈覆辙。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0-08-05
引用第21楼指点江山于2010-08-05 18:20发表的  :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那么依照宪法,较大的市不能管辖自治县。
直筒市存在,说明设区的市不等于较大的市,只不过是部分较大的设区市分为区、县。如果丽水是较大的市,那么管辖景宁畲族自治县就是违法的。
.......


依照宪法,市(包括较大的市)不能分为自治县。
依照宪法,市(包括较大的市)不能分为乡、民族乡、镇。
依照宪法,“不分为区、县”的“市”肯定不是“较大的市”。
依照宪法,只有较大的市能分为区、县,所以“设区”的“市”肯定是“较大的市”。

注意,本人没说省、自治区、自治洲分为的县级市违宪,本人只是说直筒子市和县级市“分为镇”违宪
[ 此帖被zhuilang在2010-08-05 21:13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0-08-05
根据宪法规定,直辖市分为区、县,不是只有较大的市可以分为区、县。分区、县的市不一定就是较大的市。
直筒子市,可以认为属于“设区的市”之一,但是不是较大的市,也不是直辖市,因为他不符合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应分区、县这一规定。
设区的市有三种,一种是直辖市、一种是较大的市,一种是直筒子市,不同的是,前两个既设区,又管县;后者只设区。
从这个角度讲也不违宪。

看来丽水下辖景宁畲族自治县无论是支持地级市,还是否定地级市的,都是违宪的。
忘记过去的人,必将重蹈覆辙。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0-08-05
引用第23楼指点江山于2010-08-05 22:11发表的  :
根据宪法规定,直辖市分为区、县,不是只有较大的市可以分为区、县。分区、县的市不一定就是较大的市。
直筒子市,可以认为属于“设区的市”之一,但是不是较大的市,也不是直辖市,因为他不符合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应分区、县这一规定。
设区的市有三种,一种是直辖市、一种是较大的市,一种是直筒子市,不同的是,前两个既设区,又管县;后者只设区。
从这个角度讲也不违宪。
.......

在法律的条文中,“直辖市”不是“市”、“自治区”不是“区”、“自治县”不是“县”、“民族乡”不是“乡”,“较大的市”才是“市”。

省、自治区分为……、市;自治州分为……、市。
在法律上,省、自治区、自治州均可分为较大的市,但不可分为直辖市。因“直辖市”不是“市”,“较大的市”才是“市”。而副省级的自治州辖地级的较大的市理论上也是可行的。

目前我国的四个直筒子市均是“地级市”,也是“不设区的市”,现时他们均没设市辖区,而是设立街道办事处以及分为镇。

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是在组织机构的条文中出现,其实和地级市、县级市一样,都不是正式的行政区域名称。
[ 此帖被zhuilang在2010-08-06 01:1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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