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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制]寄治模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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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9-29
寄治模式
解放后或解放前,省的派出机构行政专员公署是寄治在同级城市的,至到地区改市后,这种型式才不见了。解放前的民国时期省会也寄治在同级的直辖市内。现在來讨论这种寄治模式是否还适用?如何改变一下,能夠继续用?这种型式的好处是两个行政机构同城办公,交通方便,当然也省掉一些基础建设。如果还各建一套基础建设设施,那就没有必要了。如果省直辖县后,省寄治在直辖市,县寄治在省辖市,就省掉许多的基础建设了。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9-29
寄治县一般都外迁……
方舆-D03.英雄本色(107232302)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9-29
建国初期的市沿用民国时模式,一般仅在原来县的城区范围。地级市与地区为平级单位,这才有寄治的模式。现在的县与市其组织模式基本上一样,都有工业、农业。若现今采用寄治模式很难适用,主要时财政拨款预算问题,若县寄治在市,那么县的县城预算将没有了。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9-29
模式与行政体制紧密相关,现行体制不适于寄治模式,要实行寄治模式须改革行政体制。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10-21
行政区划必需与政治体制,行政体制,配套进行改革。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10-21
解放前的民国时期省会也寄治在同级的直辖市内?
少数吧?
现在不能搞,分家麻烦。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10-23
好像在倒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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