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05
中共高邮市委 高邮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严明有关纪律的通知
根据省、扬州市的有关要求,我市即将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这是一项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发展的重要工作。为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市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实现在沿河地区率先崛起,现就区划调整工作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各级党政组织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服从组织,坚决听从指挥,坚决维护稳定,从思想上、行动上自觉维护大局,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上下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各乡镇、园区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区划调整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区划调整的各项规定,不听、不信、不传各种谣言,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行政区划调整期间,如发现散布、传播谣言,甚至非法组织有关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纪律、法律责任。
二、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认真执行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规定,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干扰、影响、妨碍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和顺利衔接。在行政区划调整期间,人事一律冻结,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准违反规定擅自越级越权行事,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封官许愿,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人事安排的信息,不准突击提拔干部,不准突击调入和借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准突击评聘职称,不准突击发展党员,不准突击安排、聘用临时人员。
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公共财物清查登记保管、财务结算、资产处置和移交工作。加强资产管理,严禁借机处理国有、集体资产,严禁将国有、集体资产擅自转让、转借、转移、调换、改换用途等,严防国有、集体资产流失。认真做好会计账目的登记和保管,严禁突击花钱,严禁虚报债权债务。要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从严控制经费支出,采取切实措施节能降耗、节支增效。行政区划调整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办公用品和设施,不允许置办大宗办公用品,对名称改变所涉及的办公用品等,凡能利用的要使用完后再更名置新。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要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的问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行政区划调整顺利进行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涉及行政区划调整的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资产不失”,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正常交接。在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结束前,各乡镇、园区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未经批准,不得外出;对擅离职守,造成后果的,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中,必须认真做好保密工作,认真清点、妥善保管内部资料、文件和档案,特别是涉密文件,以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技术、信息、信访等档案,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归档、移交手续,谨防遗失、泄密事故发生。严格印章管理制度,对丢失、涂改、变更档案资料、乱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纪律、法律责任。
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执行《廉政准则》,严格执行中央、省、扬州市和我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严禁违反规定发放奖金、补贴、福利、纪念品、实物等,严禁借机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严禁借各种名义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不准搞任何形式的迎来送往,违者将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因特殊原因涉及规定的相关事项,各地各部门需书面逐级上报,经审批(备案)后执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行政区划调整各项政策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及时办理群众举报。对顶风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一律先免职再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同时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确保全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圆满完成。
中共高邮市委
高邮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3日
来源:今日高邮
http://www.gaoyou.gov.cn/gb/xwzx/xwzx_zwyw/2013-09/13783990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