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直辖县研究现状
1、反思市管县体制,积极因素
陕西师大的郭克良在其硕士毕业论文《当代中国省县级之间地方国家机构关系模式研究》写到省直辖县。
反思市管县体制,积极因素,对县管理由“虚”转“实”,名实艰巨,责权明确,便于集中指挥,设市人大,有利于因地制宜进行决策,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城乡合作,优势互补;市带县的本质是城市管理农村,有利于加强城市建设,改造城市面貌,更好的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彻底消除地市机关共驻一地带来的矛盾,减少因地地市共驻一地而造成的重复建设和投资的现象。地级市管县的多寡不一,且其经济实力的强弱不尽一致;违反城乡分治的国际惯例;增加一个地方行政层级,产生条块分割;没有宪法依据;行政区域与经济区域的强制性统一,不利于经济发展。减少层级 实行省级直接管县市的行政管理体制;并县;取消乡级行政建制,实行“乡派”制度;扩大市辖区,撤县设区,增设新的市辖区,对原有市辖区进行全面或局部调整,单纯扩大市区的地域范围。
步骤一、并县,扩大市辖区;步骤二、将直辖市、地级市下辖的城区的区政权与街道办事处合并,组建一个比现在区政权管辖小的市政府派出机构——区管委会;步骤三、取消撤销地区设市,行署驻地以外的市有省直管。
2、省直管县基本具备了改革条件
济南行政学院研究所副教授王克群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建议:
(一)制度保障。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是高度集权的全能政府,经济与社会事务完全由政府包揽和经营。政府为巩固其高度集权的需要,就必须加强计划,增加管理层次。市场经济体制打破了传统的管理模式,资源配置由政府主导型转向市场主导型,政府把主要职能转向宏观调控。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为省直管县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技术保障。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电话、电视的普及,特别是计算机、互联网、远程通讯等现代技术手段运用水平的提高,政府间传递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大大增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基础设施的改善、现代交通工具的发达,使得省域与县域之间的空间距离变得越来越短。这些历史性的变化,为政府扁平化管理创造了条件,也为省直管县提供了技术保障。
(三)明确分工,各尽其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地市级指导县级发展经济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大多发挥中间传递的作用。而且,市、县在发展问题上具有很多同质性。若县由省直管,市可以集中精力发展和治理城区,县更可致力发展和治理乡村。
(四) “强县扩权”的改革收到了较好的功效。近年来,浙江、湖北、河南、广东、江西、河北、辽宁等省先后开始了“强县扩权”的改革,把原划给地级市的一些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直接下放给一些重点县,已收到了较好的功效。强县扩权应是省直管县前的有序过渡,这既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制度创新的客观需要,也是统筹城乡、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环节。
3、推行“ 省管县”体制的理论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岳文海《推进“省管县”体制改革的可能与实践》中提到改革“ 市管县”体制,推行“ 省管县”体制的理论依据
1、生产力理论( 决定论)。影响行政结构的最重要因素是经济体制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其中生产力发展水平对行政结构起决定作用。就代表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基础设施而言,在过去,由于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太差,上下政令传递较慢,为了实行有效的控制管理,在省与县之间设置地区行署或地级市是很有必要的。
2、经济体制论( 制度论)。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计划管理项目涵盖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对经济社会领域几乎是无所不包、无所不管,而所有这些由省直接计划管理到县的确有难度,因此不得不增加行政层级,缩小省级的管理幅度。
3、行政管理论( 效率论)。行政管理学的一般原理认为:管理层次越多,管理成本就越高,管理效率却越低。国外大多数国家的地方行政体制实行“ 两级制”,即省( 郡、州)———县,县以下为地方自治组织。
4、结构优化论( 系统论)。系统论认为:系统结构决定系统功能。我们要追求行政管理系统功能和效率的最大化,就必须进行结构优化。
5、区域发展论( 均衡论)。局域型的城市和广域型的县域是两种不同的空间形态,在经济形态和社会形态上也具有显著的差异性。
6、科学发展观( 统筹论)。“ 市管县”体制已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由于“ 市管县”体制主要依靠行政性力量维持,存在着城市侵占县及农村地区利益的趋向。
7、依法治国论(法治论)。“ 市管县”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法治原则。从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划分来看,中央管宏观,即法律和宏观经济社会政策的制定;省级政府管中观;县级政府管微观,即法律的实施和政策的执行。
8、科学分权论( 创新论)。由“ 市管县”过渡到“ 省管县”是建立科学分权行政体制的客观要求。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 “ 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责权,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省直辖县的合理性
1、市场经济下政府的职能更强调宏观调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政府职能的逐步调整, 我国省市两级政府的职能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事务性工作明显减少,上级政府不再向下级政府分配物资和下达计划指标。特别是近些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大进展。加入WTO 后,中央和地方对行政审批项目都做了大幅度的削减,削减幅度在50%左右。随着改革的深化,需要政府审批的事项将会越来越少。政府职能的这种变化,使得县以上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由微观逐渐转向宏观,省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管理幅度可以增大。对“强县扩权”有深人研究的理论界人士李丹阳分析认为, 为了与已经高度分散化的市场决策权力格局相一致, 必须在公共行政层面上进行权力的重新分配, 使公共行政权力“零距离”地接近自己的服务对象。应该说, “强县扩权”正是适应了新时期市场经济和公共行政发展需求的应时之举。
2、省有能力直接领导县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电话、电视的普及, 特别是计算机、互联网、远程通讯等现代技术手段运用水平的提高, 政府间传递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大大增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基础设施的改善、现代交通工具的应用使得省级政府可以领导更多的下属机构。
3、市不管县顺应城乡分治的国际惯例
市和县是两种不同的经济体, 他们各自的经济发展原则是不同的, 用所谓的工业理念抓农业、单靠行政手段将农民变成市民, 都不符合城乡各自的发展规律。实行市县分治以后, 使市和县处在一个相对公平的地位上, 二者通过经济发展的力量进行优化重组, 才能真正谈得上城乡的协调发展, 而且这也是符合国际城乡分治的惯例。
4、增强了县域经济发展的自主性
强县扩权增强了县域经济发展的自主性, 有利于行政决策和管理更加贴近于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自主、公平、效率”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强县扩权无疑大大提高了县的行政自主权, 使其成为真正的一级权力主体, 其发展经济和社会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将会大幅度提高。
5、有利于我国城镇化的发展
基于我国国情, 我们走的是城镇化道路, 不是一味发展大城市。强县扩权是有利于城镇化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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