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还是不一样。地级是指郡或者府,下辖市和乡镇。如浙江省辖11个地级,即杭州府,宁波府,温州府,绍兴郡,金华郡,湖州郡,舟山郡,衢州郡,丽水郡,嘉兴郡,台州郡。再比如杭州府辖杭州市和各乡镇(注:市为适域市)。因为浙江人口不算多,11个地级比较好,故不用增加地级。即使一定要增加,也只是数个而已。
如果是撤地并县,浙江总共11市(地级市),22市(县级市),36县共69个,再怎么合并,也会有在30个以上,这样在操作的过程中产生矛盾很大,因为平级单位谁吞并谁不是简单的事情;而且凭空出现大量地级干部,造成财政上的浪费。
两者之间的差别立即显现。而且出现了文化上的强行分裂,很不实际。
最后是“县”这个名称用在西部可能比较好,东部用“府”,“郡”为宜,因为其人口规模早突破传统意义上县的人口规模。这样,县的拆除,可谓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