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2010〕1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渝北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渝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双凤桥街道行政区划的请示》(渝北府文〔2010〕8号)收悉。为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市政府同意你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调整1个街道、2个镇的行政区域范围
(一)双凤桥街道:辖原双凤桥街道安康路社区、溜马山社区、宏锦路社区、瓦房村、中建村、兴旺村和黎家村除5、10、16、21社以外的行政区域。调整后,双凤桥街道幅员面积34.5平方公里,辖3个社区、4个村。街道办事处驻港汇路1号(原址)。
(二)木耳镇:辖原木耳镇除举人坝村20、21、22、23、24、25社以外的行政区域。调整后,木耳镇幅员面积83.42平方公里,辖2个社区、12个村。镇政府驻木兰街296号(原址)。
(三)古路镇:辖原古路镇除王家社区、大屋村、荣华村和石权村除12、13、15、16、19社以外的行政区域。调整后,古路镇幅员面积92.96平方公里,辖1个社区、16个村。镇政府驻草坪街(原址)。
二、新设2个街道
(一)两路街道。辖原双凤桥街道义学路社区(含机场范围)、汉渝路社区、渝航路社区、双北街社区、双凤路社区、沙坪社区、齐心村、沙坪村和新华村除10、11社以外的行政区域。两路街道幅员面积36.8平方公里,辖6个社区、3个村。街道办事处驻渝航路69号。
(二)王家街道。辖原双凤桥街道硚田村,玉峰山村,苟溪桥村,新华村10、11社,黎家村5、10、16、21社和古路镇的王家社区,荣华村,大屋村,石权村12、13、15、16、19社以及木耳镇举人坝村20、21、22、23、24、25社的行政区域。王家街道幅员面积35.5平方公里,辖1个社区、5个村。街道办事处驻龙泉街111号。
二○一○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民政 行政区划 调整 批复
抄送:市民政局。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