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6113阅读
  • 32回复

[省直管县]一些城市搞市县城区一体化,是否与省管县矛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4-18
市县城区距离很近还好说,但有的市县城区距离几十km,摊子铺得很大。有点强行捆绑的意思。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4-18
梅州和梅县,阳江和阳东,揭阳和揭东可以这样。
方舆-D03.英雄本色(107232302)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4-18
趁省管县还没有全线铺开,先拉几个县下水,扩大扩大地盘。呵呵。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4-18
省县直辖之前是有必要进行适当的市县合并的,尤其是主城vs附廓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4-18
一体化是一个概念,现在多有炒作之嫌。即使是撤县设区了,绝大多数也还是独立的城区。省管县必然要减少县级单位,当年市县分治设置的新县多半会以撤县设区的方式减掉。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4-18
      最后的晚餐。。。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4-19
像鹰潭和贵溪,才相距十公里,早就应该搞市县城区一体化了,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4-19
支持同名的县市合并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4-19
主城区人口在30万-50万的,相距20公里以内的县城可以改设为区
主城区人口在50万-100万的,相距40公里以内的县城可以改设为区
主城区人口在100万以上的,相距50公里以内的县城可以改设为区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4-19
其实是在省县直管前,利用行政权力强行捆绑,然后造成既成事实逼迫上级政府被迫承认。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4-19
一体化作为合并县市的前奏,可以考虑支持。
撤销地级和市辖区,合并县市区,省直辖县市,县市直管乡镇。只有内蒙古.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8个面积较大的省份可以考虑分省,其余省份面积太小没有必要分省。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04-20
城区一体化还是应该距离近的或经过发展可以连成一片的区域实行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04-24
引用第8楼仙峰俊俏于2009-04-19 19:31发表的  :
主城区人口在30万-50万的,相距20公里以内的县城可以改设为区
主城区人口在50万-100万的,相距40公里以内的县城可以改设为区
主城区人口在100万以上的,相距50公里以内的县城可以改设为区

什么理论,像湖南的耒阳离衡阳就50km,但不可能被衡阳兼并成区的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04-28
趁机扩展,为了今后更好的吸血~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04-30
要想做强先得做大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05-01
引用第8楼仙峰俊俏于2009-04-19 19:31发表的  :
主城区人口在30万-50万的,相距20公里以内的县城可以改设为区
主城区人口在50万-100万的,相距40公里以内的县城可以改设为区
主城区人口在100万以上的,相距50公里以内的县城可以改设为区

引用第12楼silas520于2009-04-24 22:51发表的  :

什么理论,像湖南的耒阳离衡阳就50km,但不可能被衡阳兼并成区的


是你理解错误,衡阳的主城区绝对达不到50万,按仙峰俊俏得理论,所以相距20公里以内的县城可以改设为区!
把(媳妇=儿子妻子)当(媳妇儿=自己妻子: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扒灰。媳妇指儿子妻子而非自己妻子
把(女婿=女儿丈夫)当(女婿儿=自己丈夫: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乱伦。女婿指女儿丈夫而非自己丈夫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05-03
赶末班车哦
适域市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05-03
引用第15楼失忆之城于2009-04-30 22:31发表的  :
要想做强先得做大

要想肌肉發達先得吃到肥胖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9-05-04
有些 县级市不是想并就 并得
牵涉各方的 利益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9-05-08
反对市县城区一体化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9-05-08
支持一下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9-05-09
引用第8楼仙峰俊俏于2009-04-19 19:31发表的  :
主城区人口在30万-50万的,相距20公里以内的县城可以改设为区
主城区人口在50万-100万的,相距40公里以内的县城可以改设为区
主城区人口在100万以上的,相距50公里以内的县城可以改设为区

此种关联方式,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但距离怎么计算?
主城区与县城两者行政中心的距离?两者商业中心的距离?两者建成区之间的距离?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9-05-09
引用第8楼仙峰俊俏于2009-04-19 19:31发表的  :
主城区人口在30万-50万的,相距20公里以内的县城可以改设为区
主城区人口在50万-100万的,相距40公里以内的县城可以改设为区
主城区人口在100万以上的,相距50公里以内的县城可以改设为区

还应该增加3条——
1、地级(含副省级)市区城市化人口达到县(含县级市)城市化人口的3倍以上。
2、县(含县级市)城市化率达到30%以上,西部、山区可以适当放宽。
3、地级市区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达到县级的3倍以上。

否则,实力与地级市区相差不大的相邻县级市很可能要遭殃。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9-05-11
官大一级压死人,趁你还没被省管,先把你用了。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9-06-11
不用改了,直接把省改名为市好了吧?有意义吗?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