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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区划]管委会是如何获得地方行政权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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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4-18
很多城市的高新区、开发区已经有些历史,但是它们的管委会真正独立于原区(市、县),成为事实上的地方政权,似乎只是近几年的事。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4-18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政府派出机构,行使宪法和法律所赋予行政机关的权力也不足为奇。凡是在正常的行政区无法办理的事情,都可以安排在开发区,由管委会自主决定,现在几成事实,当然各地的程度有所不同。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4-19
开发区一成立,就开始行使部分地方行政权了。
撤销地级和市辖区,合并县市区,省直辖县市,县市直管乡镇。只有内蒙古.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8个面积较大的省份可以考虑分省,其余省份面积太小没有必要分省。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4-21
引用第2楼毛毛虫777于2009-04-19 22:16发表的  :
开发区一成立,就开始行使部分地方行政权了。

那就说明这个开发区成立很晚。早期的开发区确实只是一个区域名称,管委会只是协调机构。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6-21
有权才会有发展!!
反对省管县,支持虚省(中央派出机构,去除行政职能)弱县(地级派出机构,去除行政职能),强化地级市,扩权乡镇。

本人唯一马甲为涩心依旧,只在特定情况下出没...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6-22
如何取得行政權?

八個字:分封建制,自相授受。
335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6-24
早期开发区是纯粹的派出机构,有一定行政管理权,但不能代管乡镇。而现在的开发区管委会越来越像个区,代管乡镇,任命干部,甚至有的设置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等机构。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6-24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政府派出机构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7-12
引用第7楼hbmc于2009-06-24 14:35发表的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政府派出机构

像专区、地区??
THESAUR.AMER.SEPTENT.SIGIL.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7-13
开发区真的像一级政府一样了,开发区党工委就是党委,开发区管委会就是政府,下面还有工商局,税务局,国土局等一些局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7-13
而开发区在地图上是不标注的,其所管辖的地方在地图上则是另一个市辖区的一部分,有人能解释下为什么是这样吗?
还有,有的开发区下设街道办事处,但是在正式的政府发文或统计材料中这个开发区下设的街道是不出现的,这又是为什么呢?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07-14
其实,各地的经验都反复证明了一个道理。

那就是,越是纯粹意义的开发区、产业园区,越早丧失吸引力。

开发区、产业园区的模式,不如新城的模式。
任何产业首先都是建立在人的基础之上的,没有了人就没有了产业。而很重要的一点,只有了充足的公共服务和商业设施,才能让人将最大的精力放在发展之上。长距离通勤,是对时间的最大的浪费。

个人觉得,较大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应该转型为以相关产业为主体的全方位的小城。建制上,可以考虑定义为市或镇。

说实话,这种东西,很类似西方的自治市(城市地位,是由英国君主特许的一类社区)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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