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5楼天地人和于2009-06-22 16:20发表的 :
这里的所谓“虚地”不是“虚级”,地级可以作为“实级”保留为介于省级与县级间的官员行政级别(类似于副省级市官员行政级别的定位)。
但是“地级市”的“地级”因不管县只管城市本身而虚化消减后(只作为官员行政级别),原来介于一级政区省和三级政区县之间的二级政区、所谓“地级市”的中间管理层是彻底不存在了。地级市与县一样,也都是省下面的二级政区。
行政级别为"地级”的“较大的市”的政府,职能转变为只管理城市本身的纯城市型政府,体制不同了,肯定是无权再管理和指画县政的、是无权“超越本份”的。这与楼上东七区兄所担心的古代情况是本质的不同了,所以,东七区兄是过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