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保医保劳保捞保等保障体系没有完善之前,假如我是城市近郊的乡镇居民, 我宁愿我家所在地为乡镇村建制,也不愿意是街道社区居委会建制。
原因很简单,一个字:钱。
乡镇村是“农村建制”,土地等是集体所有,实实在在有一大笔可以由村民分配,光宅基地和征地补偿就够吃起码2辈子。而近郊决定了地肯定是会被征收的,坐等就可以了。
但一旦街道社区化,就收归国有了。千万别信那些鬼话,什么市民啦,生活城市化啦等等。那些都是骗人的。一改制,子孙后代的宅基地就没有了,住房可以,商品化了,出钱买。地?你都“市民”了,哪还来的什么地?国家的地,凭什么给你征地费?征地拆迁只要不是征你的房子就没你什么事。—— 换谁都不会干。那虚无缥缈的“全民所有”实际上是我没有,你没有,只有他有。
一句话:要改制为“城市建制”,好的,没问题,3个条件:一是拿钱来!二是给我一个工作。三是把那些保险给我上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