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3664阅读
  • 23回复

[通名]突然想到的,地级改制后的名称——厅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5-14
地级市在论坛内一直有部分坛友争论到底改为州还是府还是郡。

今天在回复一个帖子时突然想到,现在地厅级的说法非常普遍,而且厅也曾经作为地方行政区出现过,因此为何不把厅这一个称呼作为地级行政区的称呼呢?

府、郡两个称呼历史悠久,但是一把手称为府长、郡长似乎很别扭。

州同样历史悠久,称州长合适。但是有坛友称州翻译成外文有国家的含义,因此不愿意使用。

我就突然想到,满清时期在各地设置直隶厅、散厅作为府州县行政区划的补充,而现在地厅级的称呼又连在一起,因此可以把厅作为地级行政区划改制后的名称。

厅:设厅政府,负责人称为厅长。

呵呵,欢迎批评指正。
虚省
建州
分大县合小县
乡镇市自治
市分二等:县辖市、州辖市
首都设中央直辖行政区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5-14
很好,这就可以在赣粤闽交界处设“客厅”,其长官称“厅长”。
落木千山天远大,澄江一道月分明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5-15
清朝的厅貌似是比县还不如的县级单位,等于是“亚县”或者“准县”。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5-15
市作为地级行政区划名称很好,无须改变。倒是县级市泛滥,才威胁了地级市的地位。所以,如何变更县级市的管理方式才是正途。
我的想法是,假如想排除县级市的干扰,则可以取消县级市建制,对城市级别进行调整:
城区人口30-50万,可以设为副地级市;
城区人口50-100万,可以设为地级市;
城区人口100-500万,可以设为副省级市;
城区人口500万以上,可以设为直辖市。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5-15
引用第2楼北极星于2009-05-15 01:24发表的  :
清朝的厅貌似是比县还不如的县级单位,等于是“亚县”或者“准县”。


厅地位比县高,主官为同知(五品官)或通判(六品官)。

而且直隶厅地位等同于直隶州(即地级市),散厅地位等同于散州(即县级市),但是主要设置于少数民族地区,可以等同于现在的民族自治县。
虚省
建州
分大县合小县
乡镇市自治
市分二等:县辖市、州辖市
首都设中央直辖行政区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5-15
引用第3楼仙峰俊俏于2009-05-15 05:45发表的  :
市作为地级行政区划名称很好,无须改变。倒是县级市泛滥,才威胁了地级市的地位。所以,如何变更县级市的管理方式才是正途。
我的想法是,假如想排除县级市的干扰,则可以取消县级市建制,对城市级别进行调整:
城区人口30-50万,可以设为副地级市;
城区人口50-100万,可以设为地级市;
城区人口100-500万,可以设为副省级市;
.......


市是什么,市场,交易场所,引申为城市,是点的概念;而现在的地级市、县级市则是面,因此需要进行纠正,所以需要对通名进行调整。

当然,社会是发展的,现在市已经普及了,更换地级市的通名可能不必要,那么就需要另外用名称取代市的本来含义。

村、镇、市(县辖、府辖、省辖等)——管理点状政区

乡、县、府州郡厅、省——管理面状政区。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虚省
建州
分大县合小县
乡镇市自治
市分二等:县辖市、州辖市
首都设中央直辖行政区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5-15
湖北省麻城市面积3747平方米,版图面积顶2个罗田和英山县。人口1620万。也可以分为两个县市呀.。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5-15
引用第6楼hbmc于2009-05-15 10:19发表的 :
湖北省麻城市面积3747平方米,版图面积顶2个罗田和英山县。人口1620万。也可以分为两个县市呀.。

灌水也不是这个灌法,你这句话发了多少个帖啊?
落木千山天远大,澄江一道月分明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5-15
那省下厅要改名吗?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5-15
引用第1楼brillt于2009-05-14 23:59发表的  :
很好,这就可以在赣粤闽交界处设“客厅”,其长官称“厅长”。


看到帖子的第一反应和你一样!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5-15
引用第6楼hbmc于2009-05-15 10:19发表的  :
湖北省麻城市面积3747平方米,版图面积顶2个罗田和英山县。人口1620万。也可以分为两个县市呀.。

麻城的面积3747平方千米?那里的数据?人口就更不靠谱了。1620万?哈哈!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05-15
湖北省麻城市面积3747平方米,版图面积顶2个罗田和英山县。人口1620万

有一千多万人口的县级市吗?地级市(包括其辖县)好象也没有几个有这么多人口的.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05-15
引用第11楼lsksyw于2009-05-15 16:02发表的  :
湖北省麻城市面积3747平方米,版图面积顶2个罗田和英山县。人口1620万
有一千多万人口的县级市吗?地级市(包括其辖县)好象也没有几个有这么多人口的.

应该没有哪个地级市人口达到1620万吧?
网络看世界,世界是网络。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05-15
那要不要把县级市改为“处”……
獻歲發春兮,汨吾南征。
菉蘋齊葉兮,白芷生。
路貫廬江兮,左長薄。
倚沼畦瀛兮,遙望博。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05-15
厅容易与省政府的厅混淆

个人之见:

直辖市改称都

地级市、地区改称州或道(后者更好一些,淡化政权色彩)

县级市、市辖区(需适当合并)改称市(以市作为城市化水平高的县级政区的通称)

这样,各级政区名称没有重叠,从称呼即可知级别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05-15
叫市好好的,为什么要改啊。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05-15
如果是新创到还可以,就像省制也是演变而来,但要是更名就没必要了,叫州府优于厅,当然了最好别改。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05-15
引用第2楼北极星于2009-05-15 01:24发表的  :
清朝的厅貌似是比县还不如的县级单位,等于是“亚县”或者“准县”。


这个恐怕兄说反了吧
哎,为嘛要不停的灌水呢?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9-05-16
引用第2楼北极星于2009-05-15 01:24发表的  :
清朝的厅貌似是比县还不如的县级单位,等于是“亚县”或者“准县”。


但是厅的官员地位高啊,知县7品,大兴宛平承德三县也才6品。厅官同知是5品,通判也有6品。
傻子偷乞丐的钱袋,被瞎子看到了。哑巴大吼一声,把聋子吓了一跳。驼子挺身而出,瘸子飞起一脚。麻子说:“看我的面子就算了吧。”疯子说:“就是,人要有理智!”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9-05-16
看了看各位的意见,呵呵-,都不太赞成。

其实我是支持州府制的,只是那天看帖子时突然想到了,就发个帖子讨论一下。

当然,如果地级政府明确改称为厅,现有省厅肯定要更名了。
虚省
建州
分大县合小县
乡镇市自治
市分二等:县辖市、州辖市
首都设中央直辖行政区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9-05-16
我觉得还是用州好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9-05-16
地级为何不能用“郡”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9-06-15
引用第20楼尹人于2009-05-16 17:04发表的  :
我觉得还是用州好


苏州州?杭州州?广州州?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9-06-15
苏州,杭州,广州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