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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如果将来实行省县乡三级制的时候官员的行政等级该怎样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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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6-24
现在的省地县乡四级管理体系对应的行政等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 
  等等......

难道是仅仅取消地厅司局这个等级吗?如果将来省份数目增加到50个,而按照现在国务院的大部委制下的20多个部,
将二者统一定为省部级,后者会不会觉得吃亏?部委的下属部门各司如果降格为县处级,人家愿意?按照现在的
行政编制改革来看,很少存在降格的改制,涉及到部门利益都是只想升不想降。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还判赐教!
[ 此帖被zengaimin在2009-07-01 14:31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6-24
把厅局级和县处级压缩成一级就可以了。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6-24
引用楼主zengaimin于2009-06-24 16:40发表的 如果将来实行省县乡三级制的时候官员的行政等级该怎样改? :
现在的省地县乡四级管理体系对应的行政等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
  (十一)主任科员,正股级(相当)
   (十二)副主任科员,副股级(相当)
  (十三)办事员
.......


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是相当于科级、副科级的非领导职务。所以你的排序是不正确的,正确的等级排序是——

  (一)国务院总理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副巡视员)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副调研员)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
  (十一)科员
  (十二)办事员
分省 撤地 并县 虚乡 革新市制 村社自治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6-24
科员还分一级和二级吧。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6-24
主贴竟然把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都搞错了,看不下去了
鼓励创新,反对通名、专名复古。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6-25
引用第1楼sslnbqsr于2009-06-24 17:13发表的  :
把厅局级和县处级压缩成一级就可以了。

是的,早有先例,建国初期还有大区级呢。再进一步说,今后应该实行地方自治,再实行真正的公务员制,政务类不再归于专门意义上的公务员,改称政务官,也就无所谓现在意义上的行政级别了。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6-25
回 5楼(内政次长) 的帖子
请教政务官和事务官是什么区别?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6-25
回 6楼(无极若尘) 的帖子
政务官是按届别进退的。比如说省长、部长、乡长,是政治家或者说是政客。事务官是不按届别进退的,也被称为文官,比如说省厅里的处长。世界各国通常意义上说的公务员是不包括政务官的。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6-25
最好是废除这种行政等级制。

国家主席、军委主席、军委副主席、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 组成内阁,随着与国家主席共进退。

国家主席卸任后,他们跟着卸任。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6-25
省县乡三级制,谁说要缩省?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6-25
引用第8楼東七區于2009-06-25 20:03发表的 :
最好是废除这种行政等级制。
国家主席、军委主席、军委副主席、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 组成内阁,随着与国家主席共进退。
国家主席卸任后,他们跟着卸任。


这还是内阁吗?
分省 撤地 并县 虚乡 革新市制 村社自治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06-26
回 8楼(東七區) 的帖子
中国的内阁是国务院,总理是政府首脑(内阁阁揆),内阁组成人员是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等。国家主席是中国国家元首,不是政府首脑,不算内阁成员。军委主席是三军统帅,也不算内阁成员。

资本主义国家一般分为民主共和制和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又分为总统制共和制和议会制共和制。总统制共和制就是总统为掌握实权的国家元首,总统同时还是三军统帅。总统对议会负责。如美国、俄罗斯、韩国是典型的总统制共和制。你讲的内阁成员随国家主席共进退,有些类似于美国的总统制,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三军统帅,还是美国政府首脑,总统作为政府首脑(阁揆)直接领导政府各部,所以美国没有总理这一职务。韩国总统职权同美国总统,不过韩国设有总理,但总理只是总统的幕僚长,不是内阁阁揆。所以按照你的设想,中国应该实行国家主席负责制,国家主席是中国国家元首、三军统帅、政府首脑,直接领导政府各部,不设总理务或者让总理成为主席的幕僚长。
而议会制共和制则是总统为虚位国家元首,实权掌握在政府(内阁)手中,政府对议会负责。总理为实权一把手。如、德国、意大利、新加坡等国。

其实在我们中国,是党领导国家的体制,总书记才是最高领导人,国家主席只是虚位国家元首。内阁成员随国家主席同进退,意义不大。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06-26
中国虽然是总书记领导的。但是中共军委锁定了总书记,中国军委锁定了国家主席。而二者是一个部门。这就是总书记锁定国家主席。而总理是国家主席提名的。虽说总理是政府首脑,但其取决于国家主席。也就是说,名义上是总理负责,实际上是主席负责。
不要说没意义。很多事都很有意义,只不过不舍得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06-26
看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不是看是不是有总统总理。而是要看哪一个位置是选举产生的,哪个位置是提名的。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06-26
引用第13楼東七區于2009-06-26 11:21发表的 :
看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不是看是不是有总统总理。而是要看哪一个位置是选举产生的,哪个位置是提名的。


大错!

主要看是如何“选举”、如何“提名”产生的。
分省 撤地 并县 虚乡 革新市制 村社自治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06-26
引用第13楼東七區于2009-06-26 11:21发表的  :
看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不是看是不是有总统总理。而是要看哪一个位置是选举产生的,哪个位置是提名的。


呵呵,形式上来讲,国家主席提名总理没错。但国家主席不过是党委的代理人而已。
谁出任人大委员长,谁出任国家主席副主席,谁出任总理副总理,这些在中共中央换届选举中就已经决定好了的。
人大的选举只是过场了。所以最终决定是在党委,不是在人大,也不是在国家主席。

如果要讲共进退,首先要取消党的领导权,变以党领政为以党辅政,国家主席为真正意义上的一把手,拥有独立的人事决定权,可以独立提名内阁总理,内阁只对主席负责,主席对人大负责,主席和人大真正由人民一票一票选举产生,这样讲主席与内阁共进退会比较有意义点。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06-26
引用第14楼麦积烟雨于2009-06-26 11:33发表的  :
大错!
主要看是如何“选举”、如何“提名”产生的。


你讲的没错!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06-26
晕倒!
无论结果如何。至少有一点,国家主席是经过选举产生的,他就是代表人民的,至少是名义上的。
反过来,总理是由国家主席提名。那么他的政治责任就来源于国家主席。
这是基本的政治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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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9-06-26
宪法都明确的讲,国家主席、总理、各部委、军委的任期均与当届人大任期同,这不是共进退是什么?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9-06-26
引用第17楼東七區于2009-06-26 12:11发表的  :
晕倒!
无论结果如何。至少有一点,国家主席是经过选举产生的,他就是代表人民的,至少是名义上的。
反过来,总理是由国家主席提名。那么他的政治责任就来源于国家主席。
这是基本的政治逻辑


这有什么好晕倒的。你都知道这是名义上的。
一切加上“名义上的”这个定语,那么你讲的都是正确的。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9-06-26
总理连这个“名义上的”都没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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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9-06-26
你要表达的是总理由主席提名,内阁跟主席要共进退。宪法是这么规定的,形式上也是这么操作的。
这个大家都知道。
而实际的操作是,党领导一切,谁当总理是党内决定的,国家主席只是根据党内的决议提名总理人选,走一个法律的程序而已,国家主席本身不可能提名一个没通过党内决议的总理人选。如果没有党的领导,国家主席是实际上的最高领导人,那么他就可根据自己的主张来提名自己中意的总理人选,如西方的总统制共和制就是这样的。总统提名总理,经议会通过既可。

一党专政体制之下,讲提名和共进退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因为形式上的程序发挥不了任何实际作用。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9-06-27
(一)国务院总理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
  (五)局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
  (六)局级副职,县级副职(副调研员)
  (七)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
  (八)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
  (九)科员
  (十)助理科员
这才是理想的层次。省县直辖就是要减少层级,优化管理。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9-06-27
偏离主题,撤远了.县市平级,学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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