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节选自《贵州行政区划探讨(山地区划模型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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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区划历史、现状和调整方案
1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前476年),在今贵州境内出现许多“部落方国”,如牂牁(音zang ke)、夜郎、且兰、毋敛等,并与中原有交往。战国时(公元前475—前221年)今贵州沿河到榕江以东,包括铜仁地区和黔东南部分县属于楚国的黔中地方。秦王朝在今贵州沿河到榕江以东,包括铜仁地区和黔东南部分设立黔中郡。秦至西汉,贵州大部分地区属夜郎国。西汉武帝(公元前111年)出兵灭南越,回师除且兰,遂平夜郎国南夷诸地为牂牁郡,将若干夜郎族群的部落及其土地纳入了汉朝行政建置,行中原郡县制,辖区遍及滇、黔、桂。西汉成帝(公元前28-25年)时,牂牁太守陈立斩夜郎王兴,夜郎国从此破灭。
夜郎国 牂牁郡图示
2东汉时期,夜郎为县,属益州之牂牁郡,益州领汉中、巴郡、广汉、蜀郡、犍为 、牂牁、越巂、益州、永昌等九郡及广汉属国、蜀郡属国、犍为属国。直至东晋怀帝(公元311年)将牂牁一分为牂牁、夜郎、平夷三郡前,牂牁郡仍拿夜郎县集重兵,对今天贵州大片地区行军政统治的历史长达422年。魏晋南北朝,在长达四个世纪的时期中,由于中原丧乱,分裂割据,中央王朝无力经营西南,贵州与外地的交往骤然减少,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以部曲结合而成的移民集团拥有军事有和经济上的实力,他们与当地土酋联合起来,形成“南中大姓”,自雄一隅,独霸“南中”,贵州则处在“牂牁大姓”的统治之下。蜀汉建兴三年(225年),诸葛亮亲自领兵,“五月渡沪”,分三路进入云南,平定“南中大姓”的反叛,蜀汉曾一度控制黔北,在习水县三岔河乡至今保存着一壁刻,在《捕鱼图》旁刻有“章武三年”等字样,是西南罕见的蜀汉石刻。平定“南中”后,诸葛亮维持“牂牁大姓”的统治,采取“不留兵,不运粮”、“即其渠帅而用之”的政策。西晋虽设来降都督统辖,但并未深入。东晋成帝时,成汉割据四川,牂牁谢恕不愿归附成汉,“保境为晋”。继后李寿“引僚入蜀”,多达十余万家,“挟山傍谷,与土人参居”,僚人势力从此衰落。南北朝时期,爨氏独霸“南中”,彝族先民“东爨乌蛮”活跃于滇东北及黔西北一带。在此400年中,郡县制度虽未废除,但因时局动荡,行政区划时有变迁,苗瑶、百越、氐羌几大族系先后进入贵州,与古老的濮人错杂而居。这是一个民族大迁徙、大融合的时期,在经济、文化上广泛交流,但经济发展迟缓。
3隋统一中国,在黔北建立了明阳、牂牁二郡,但仅存在38年,统治并不深入。唐承隋制,但改郡为州,州有经制州和羁縻州之别:经制州由朝廷吏部委派刺史治理,“官不世袭,职不常任”,“编户齐民”,实行赋税之法和徭役制;羁縻州多设在沿边少数民族地区,由朝廷封赐土著首领为都督、刺史,子孙世袭,定期朝贡,人口、赋税“不入版籍”,朝廷往往对其采取“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政策,关系比较松驰。唐在四川彭水设立黔中道、黔中郡及黔州都督,并一度设立过播州都督府(治今遵义)和庄州都督府(治今贵阳附近)。而东爨乌蛮各部则与王朝保持“藩属”关系。自天宝以来,南诏崛起,时反时和。在唐朝与南诏的长期争战中,贵州成为双方争夺的地区之一,政局随着双方力量的消长而变。在唐朝与南诏的长期争战中,南诏掳掠人口和无数财物,对贵州的社会经济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唐朝势力强大时统治中心向西南移动,高宗以后统治势力逐步向内收缩。僖宗乾符初年(公元874年),杨端应募攻取播州,从此占据播州长达700余年。
唐 黔中道图示
4“五代十国”时期(公元907~960年间),全国陷入分裂割据,战乱不休,政权更迭,贵州与中原各朝的关系时断时续,与邻近的前蜀、后蜀、楚、南汉及大理等国联系增多,黔北多附于蜀,黔东及黔南多附于楚,黔西则与大理较为密切。因巴蜀、荆楚割据,道路受阻,很少与中原往来。“贵州”名称,始于宋朝(公元960—1127年)。公元974年,土著首领普贵以控制的矩州归顺,宋朝在敕书中有:“惟尔贵州,远在要荒”一语,这是以贵州之名称此地区的最早记载。
宋 夔州路图示
5 1276年(元至元十三年)阿里海牙占领潭州。次年,元王朝为用兵岭南和稳定湖南局面,将荆湖行省治所迁来潭州,作为军政中枢。当年,宋广南西路平定,荆湖行省辖地又扩大到广西地区,改为湖广行省。1281年移治鄂州(今武昌),治武昌路,今湖北武昌县治,领武昌等路三十,归州等州十三,汉阳等府二,安抚司十五,南宁等军三,属州十七,自湖广至广西、贵州及四川南境皆属焉,即今湖南全境及广东电白县以西、广西河池县以东、恩阳县以南全境、又湖北汉川,武昌及兴山巴峡以南地,自明分为湖广、广东、广西三布政使司。
元 湖广行省图示
6明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设置贵州承宣布政史,正式建制为省。以贵州为省名。在此之前,贵州地区归湖广、四川、云南三省分管,事实上是三省交界的边缘地带。境内绝大部分地区尚处于地主经济以前各发展阶段,土地和人民均分属于大小数十土司,互不统属,各自为政,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中心。在这一年,改思州、思南二宣慰司为思州、思南、铜仁、镇远、石奸、黎平、乌罗(后省入铜仁)、新化(后省入黎平)八府,以此八府为基础,连同贵州宣慰使司及安顺、镇宁、永宁、普安四州,建立了贵州等处承宣布政使司。自此,贵州始有单独建制,并初步奠定了贵州行省的雏形。
明 贵州图示
7清朝前期,贵州的行政建置有较大的变化。首先在四邻疆界上作了较大的调整。清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清王朝平水西、乌撒,以水西地置黔西府,比喇地置平远府,大方地置大定府。第二年改乌撒府为威宁府,又将曾一度划归湖广的黎平府再隶贵州。对贵州疆域调整较大是在清代。雍正四年至九年(公元1726—1731年)在贵州实行大规模的“改土归流”,使地方经济有了较大发展。清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将四川所属遵义府(包括所属县)改隶贵州,遵义府面积三万多平方公里,遵义府的划拨增加了贵州面积近五分之一,对贵州省的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另外,还划毕节以北的永宁全境隶四川,将广西红水河、南盘江以北之地置永丰州(后改为贞丰州),把广西的荔波、湖广的平溪、天柱均划归贵州管辖,至此,今贵州的疆域基本形成。
清 贵州图示
8民国时期贵州行政区划变动情况(1911年~1935年)
1911年
经过明、清两个朝代的演变,到清朝末年(1911年),贵州省共管辖有:
12个府:贵阳、安顺、兴义、大定、遵义、思州、思南、铜仁、镇远、石阡、都匀、黎平。
1个直隶州:平越。
1个直隶厅:松桃。
13个厅:罗斛、归化、郎岱、盘州、水城、赤水、丹江、八寨、都江、古州、下江、清江、台拱。
13个州:开州、定番、广顺、镇宁、永宁、贞丰、威宁、平远、黔西、正安、黄平、麻哈、独山。
33个县:贵筑、贵定、龙里、修文、普安、普定、清镇、安平、安南、兴义、毕节、遵义、桐梓、绥阳、仁怀、瓮安、湄潭、余庆、都匀、清平、荔波、永从、开泰、镇远、施秉、天柱、龙泉、玉屏、青溪、安化、婺川、印江、铜仁。
10个县丞:新城、凯里、方村、丙妹、锦屏乡、郎洞、邛水、胜秉、柳霁、正大营。
8个巡检:扎佐、募役、羊场、亦资孔、捧鲊、得胜坡、远口、旧州。
2个州判:大塘、长寨。
2个州同:册亨、三脚屯。
3个吏目:省溪、沿河司、洪州。
2个弹压委员:后坪、平舟。
60个长官司:中曹、白纳、底寨、乖西、养龙、程番、小程番、韦番、方番、卢番、上马桥、卧龙番、小龙番、大龙番、金石番、罗番、木瓜、麻响、大平伐、平伐、小平伐、新添、大谷龙、小谷龙、羊场、杨义、顶营、募役、沙营、潭溪、八舟、洪州、泊里、古州、湖耳、亮寨、欧阳、新化、中林、龙里、蛮夷、郎溪、沿河祐溪、都坪、都素、施溪、黄道溪、偏桥、邛水、岩门、省溪、提溪、乌罗、平头著可、都匀、邦水、乐平、平定、烂土、丰宁上、丰宁下。
1913年
民国二年(1913)1月15日,北洋政府颁布《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按此规定,府、州、县一律改为县,县设县公署,县官称知事。
贵州省由府改县的有12个,即:
贵阳府改为贵阳县;
兴义府改为南笼县;
安顺府改为安顺县;
大定府改为大定县;
遵义府改为遵义县;
黎平府改为黎平县;
都匀府改为都匀县;
石阡府改为石阡县;
镇远府改为镇远县;
思南府改为思南县;
思州府改为思县;
铜仁府改为铜仁县;
由州(直隶州)改县的有14个,即:
平越直隶州改为平越县;
开州改为紫江县;
定番州改为定番县;
广顺州改为广顺县;
贞丰州改为贞丰县;
镇宁州改为镇宁县;
永宁州改为关岭县;
威宁州改为威宁县;
黔西州改为黔西县;
平远州改为织金县;
正安州改为正安县;
麻哈州改为麻哈县;
独山州改为独山县;
黄平州改为黄平县。
以厅(直隶厅)改县的有14个,即:
松桃直隶厅改为松桃县;
罗斛厅改为罗斛县;
盘州厅改为盘县;
归化厅改为紫云县;
郎岱厅改为郎岱县;
水城厅改为水城县;
赤水厅改为赤水县;
古州厅改为榕江县;
下江厅改为下江县;
八寨厅改为八寨县;
都江厅改为都江县;
丹江厅改为丹江县;
清江厅改为剑河县;
台拱厅改为台拱县。
更改县名的有7个,即:
新城县改为兴仁县;
安平县改为平坝县;
开泰县改为锦屏县;
清平县改为炉山县;
龙泉县改为凤泉县;
铜仁县改为江口县;
安化县改为德江县。
恢复、移治、更名的3个,即:
恢复贵筑县,移治扎佐;
恢复普安县,移治定南;
恢复都匀县,移治平舟,改名平舟县。
以原驻州同、州判及部分驻有吏目、县丞、弹压委员的地方增设册亨、三合、大塘、长寨、邛水、沿河、省溪、后坪等8个县。
原建制不变的有22个县,即龙里、贵定、修文、清镇、桐梓、仁怀、绥阳、湄潭、瓮安、余庆、婺川、印江、施秉、玉屏、天柱、青溪、永从、荔波、普安、兴义、安南、毕节。
府撤销后,地方行政组织采取三级制,在省与县之间恢复道的设置,道官称观察使。贵州全省分为黔中、黔东、黔西3个道。
一、黔中道驻贵阳,辖贵阳等30个县,即清末的贵阳、遵义、都匀3个府和平越直隶州属地。即:
贵阳府所属贵阳县、贵筑县、贵定县、紫江县、定番县、广顺县、龙里县、修文县、长寨县、罗斛县。
遵义府所属遵义县、正安县、桐梓县、绥阳县、仁怀县、赤水县。
都匀府所属都匀县、麻哈县、独山县、炉山县、丹江县、八寨县、都江县、荔波县。
平越直隶州所属平越县、黄平县、瓮安县、湄潭县、余庆县。
二、黔东道又称镇远道,驻镇远,辖镇远等27个县,即清末的思州、思南、铜仁、镇远、石阡、黎平6个府和松桃直隶厅属地。即:
思州府所属思县、玉屏县、青溪县。
思南府所属思南县、婺川县、德江县、印江县、沿河县、后坪县。
铜仁府所属铜仁县、省溪县。
镇远府所属镇远县、施秉县、剑河县、台拱县、天柱县、青溪县。
石阡府所属石阡县、凤冈县。
黎平府所属黎平县、永从县、锦屏县、榕江县、下江县。
松桃县。
三、黔西道又称贵西道,先驻安顺,后移至毕节,辖安顺等23个县,即清末的安顺、大定、兴义3个府和赤水厅属地。即:
安顺府所属安顺县、镇宁县、关岭县、普安县、普定县、清镇县、平坝县、晴隆县、安龙县、紫云县、郎岱县。
大定府所属大定县、威宁县、织金县、黔西县、毕节县、水城县。
兴义府所属兴义县、兴仁县、盘县、贞丰县、册亨县。
1914年
民国三年(1914年),各道观察使改称道尹。
贵筑县由扎佐移至息烽,改名息烽县。
同年,贵州省将尚未设立县治的县丞、吏目、巡检分驻地改设分县,全省划定分县17个,计有:
以温水府经辖地置温水分县,隶属仁怀县。
以凯里县丞地设凯里分县,隶属炉山县。
以柳霁县丞地置柳霁分县,隶属剑河县。
以洪州吏目地置洪州分县,隶属黎平县。
以方村县丞地置方村分县,隶属荔波县。
以郎洞县丞地置郎洞分县,隶属榕江县。
以丙妹县丞地置丙妹分县,隶属永从县。
以胜秉县丞地设胜秉分县,隶属施秉县。
以正大营县丞地置正大营分县,隶属松桃县。
以四十八溪主簿辖地置四十八溪分县,隶属松桃县。
改羊场塘巡检司为羊场分县,隶属郎岱县。
改募役巡检司为募役分县,隶属关岭县。
改捧鲊巡检司为捧鲊分县,隶属兴义县。
改亦资孔巡检司为亦资孔分县,隶属盘县。
改得胜坡巡检司为得胜坡分县,隶属威宁县。
改旧州巡检司为旧州分县,隶属黄平县。
改远口巡检司为远口分县,隶属天柱县。
1915年
民国四年(1915年),温水分县改设为鳛水县。
1916年
民国五年(1916年),撤销各道道尹,改设东、西、中3路刺史,不久又将刺史改为道尹。
1918年
民国七年(1918年),得胜坡分县移驻赫章,改称为赫章分县。
1920年
民国九年(1920年),废除黔中道,将其所属30个县直隶于省。
1923年
民国十二年(1923年),废除贵西、镇远2道。至此,全省81个县均直隶于省。
1924年
民国十三年(1924年),邛水县改称为灵山县。
1927年
民国十六年(1927年),灵山县改称为三穗县;四十八溪分县改称为甘龙口分县。
1930年
民国十九年(1930年)3月,思县改称为岑巩县;凤泉县改称为凤冈县;紫江县改称为开阳县;麻哈县改称为麻江县;罗斛县改称为罗甸县;南笼县改称为安龙县。
1932年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8月6日,国民政府内政部颁布《各省行政督察专员暂行条例》。
1935年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5月,贵州省开始实施行政督察专员制度。经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批准,全省共划分为11个行政督察区,即:
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定番县,辖有定番、贵阳、龙里、修文、息烽、清镇、开阳、罗甸、长寨、广顺等10个县。
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安顺县,辖有安顺、织金、郎岱、关岭、普定、镇宁、平坝、紫云等8个县。
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兴仁县,辖有兴仁、兴义、安龙、盘县、贞丰、安南、普定、册亨等8个县。
第四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毕节县,辖有毕节、大定、黔西、威宁、水城等5个县。
第五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桐梓县,辖有桐梓、遵义、正安、赤水、仁怀、绥阳、鳛水等7个县。
第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思南县,辖有思南、德江、婺川、湄潭、凤冈、后坪、沿河、印江等8个县。
第七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平越县,辖有平越、贵定、麻江、余庆、瓮安、炉山等6个县。
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镇远县,辖有镇远、黄平、施秉、青溪、三穗、岑巩、台拱等7个县。
第九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铜仁县,辖有铜仁、江口、石阡、省溪、玉屏、松桃等6个县。
第十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黎平县,辖有黎平、榕江、锦屏、天柱、剑河、永从、下江等7个县。
第十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独山县,辖有独山、都匀、平舟、荔波、八寨、丹江、大塘、三合、都江等9个县。
同年,撤销凯里分县,并入炉山县。
1925年分道区划
9 贵州省行政区划变动情况(1936~1949)
1936年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3月,全省行政督察区调整合并为8个,扩大区域,增加辖县。8个行政督察区为:
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定番县,辖有定番、贵阳、龙里、修文、息烽、开阳、罗甸、贵定、广顺、长寨、大塘等11个县。
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安顺县,辖有安顺、织金、郎岱、关岭、普定、镇宁、平坝、紫云、清镇等9个县。
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兴仁县,辖有兴仁、兴义、安龙、贞丰、盘县、安南、普安、册亨等8个县。
第四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毕节县,辖有毕节、大定、黔西、威宁、水城等5个县。
第五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桐梓县,辖有桐梓、遵义、正安、赤水、仁怀、绥阳、鳛水、湄潭等8个县。
第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铜仁县,辖有铜仁、思南、婺川、凤冈、后坪、德江、沿河、印江、江口、石阡、省溪、玉屏、松桃等13个县。
第七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镇远县,辖有镇远、施秉、黄平、青溪、三穗、岑巩、剑河、天柱、台拱、平越、炉山、余庆、瓮安等13个县。
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独山县,辖有独山、榕江、黎平、锦屏、永从、下江、都匀、平舟、荔波、八寨、丹江、三合、都江、麻江等14个县。
6月,国民政府行政院公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暂行条例》。
同年,贵州省对分县全部进行了调整:
赫章分县并入威宁县;
亦资孔分县并入盘县;
捧鲊分县并入兴义县;
羊场分县并入郎岱县;
募役分县并入关岭县;
旧州分县并入黄平县;
胜秉分县并入施秉县;
柳霁分县并入剑河县;
远口分县并入天柱县;
洪州分县并入黎平县;
丙妹分县并入永从县;
郎洞分县并入榕江县;
方村分县并入荔波县;
正大营分县和甘龙口分县并入松桃县。
至此,贵州省境内分县建置全部结束。
1937年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1月,贵州省政府又将8个行政督察区中的15个县划为省政府直辖,其余划为5个行政督察区。
贵州省政府直辖区辖有贵阳、定番、平越、龙里、修文、息烽、开阳、贵定、平坝、清镇、瓮安、广顺、长寨、炉山、麻江等15个县。
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镇远县,辖有镇远、铜仁、思南、松桃、施秉、黄平、岑巩、天柱、台拱、沿河、江口、石阡、玉屏、锦屏、印江、省溪、青溪、三穗、剑河、余庆等20个县。
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独山县,辖有独山、榕江、黎平、罗甸、都匀、平舟、荔波、大塘、永从、下江、八寨、丹江、三合、都江等14个县。
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安顺县,辖有安顺、兴义、安龙、盘县、郎岱、关岭、镇宁、紫云、普定、贞丰、兴仁、安南、普安、册亨等14个县。
第四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毕节县,辖有毕节、大定、黔西、威宁、水城、织金等6个县。
第五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遵义县,辖有遵义、桐梓、正安、赤水、婺川、仁怀、绥阳、湄潭、凤冈、后坪、德江、鳛水等12个县。
1938年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月11日,贵州省政府决定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由安顺县改驻兴仁县;第五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由遵义县改驻桐梓县。
1940年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1月,贵州省政府决定第五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由桐梓县改驻遵义县。
1941年
民国三十年(1941年)2月,全省行政区划作了较大调整,主要有:
一、裁撤省溪县,其辖地并入铜仁、玉屏两个县。
裁撤青溪县,其辖地并入镇远、天柱两个县。
裁撤丹江县,其辖地一部分并入八寨县,一部分并入台江县。
裁撤后坪县,其辖地并入沿河、婺川两个县。
二、永从县、下江县合并,改名为从江县。
三合县、都江县合并,改名为三都县。
平舟县、大塘县合并,改名为平塘县。
长寨县、广顺县合并,改名为长顺县。
丹江县、八寨县合并,改名为丹寨县。
三、撤销贵阳县,分别设立贵阳市和贵筑县。
以贞丰、罗甸、册亨、紫云等县边界地设置望谟县。
以黔西县北部设置金沙县。
以大定县西南部设置纳雍县。
以威宁县东部设置赫章县。
以正安县东北部设置道真县。
四、定番县改称为惠水县。
安南县改称为晴隆县。
民国三十年(1941年)7月1日,贵阳市成立。
1943年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2月,由于第一行政督察区辖县过多,管理不便,遂于铜仁设立第六行政督察区。至此,全省共设6个行政督察区、1个直辖区,1市、78县、1设治局,即:
贵州省政府直辖区辖有贵阳市及贵筑、惠水、平越、龙里、修文、息烽、开阳、贵定、平坝、清镇、瓮安、长顺、麻江、安顺等14个县。
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镇远县,辖有镇远、施秉、黄平、岑巩、天柱、锦屏、三穗、剑河、余庆、炉山、台江等11个县及雷山设治局。
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独山县,辖有独山、榕江、黎平、罗甸、都匀、平塘、荔波、从江、丹寨、三都等10个县。
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兴仁县,辖有兴仁、兴义、安龙、盘县、郎岱、关岭、镇宁、望谟、紫云、普定、贞丰、晴隆、普安、册亨等14个县。
第四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毕节县,辖有毕节、大定、黔西、威宁、赫章、水城、金沙、纳雍、织金等9个县。
第五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遵义县,辖有遵义、桐梓、正安、赤水、婺川、仁怀、绥阳、湄潭、凤冈、后坪、德江、鳛水等12个县。
第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铜仁县,辖有铜仁、思南、德江、沿河、印江、江口、石阡、玉屏、松桃等9个县。
1943年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将丹寨县一部分划出,设立雷山设治局。
1946年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3月,将原属直辖区的平越、麻江2个县划入第二行政督察区,将瓮安县划入第五行政督察区,其余各行政督察区辖县不变。
1948年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0月,雷山设治局改称为雷山县。
1949年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0月,贵州省政府将全省划分为9个行政督察区,贵阳市由省直辖。具体方案为:
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镇远县,辖有镇远、天柱、三穗、玉屏、岑巩、施秉、黄平、炉山、余庆等9个县。
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独山县,辖有独山、都匀、平塘、荔波、罗甸等5个县。
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兴仁县,辖有兴仁、兴义、安龙、册亨、望谟、贞丰、关岭、晴隆、普安、盘县等10个县。
第四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毕节县,辖有毕节、大定、黔西、金沙、纳雍、水城、赫章、威宁等8个县。
第五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遵义县,辖有遵义、桐梓、道真、正安、绥阳、仁怀、湄潭、鳛水、赤水等9个县。
第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铜仁县,辖有铜仁、松桃、沿河、江口、石阡、印江、思南、德江、婺川、凤冈等10个县。
第七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榕江县,辖有榕江、从江、黎平、剑河、三都、丹寨、雷山、台江、锦屏等9个县。
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安顺县,辖有安顺、普定、镇宁、织金、平坝、长顺、紫云、郎岱、惠水等9个县。
第九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贵定县,辖有辖有贵定、龙里、贵筑、清镇、平越、瓮安、麻江、开阳、修文、息烽等10个县。
但此次调整尚未完全实施,贵州全省即已解放,国民党在贵州的统治结束。
1949年底,贵州省共有1市、79县。即:
贵阳市。
贵筑县、惠水县、平越县、龙里县、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贵定县、平坝县、清镇县、瓮安县、长顺县、麻江县、安顺县、镇远县、施秉县、黄平县、岑巩县、天柱县、锦屏县、三穗县、剑河县、余庆县、炉山县、台江县、雷山县、独山县、榕江县、黎平县、罗甸县、都匀县、平塘县、从江县、荔波县、丹寨县、三都县、兴仁县、兴义县、安龙县、盘县、郎岱县、关岭县、镇宁县、望谟县、紫云县、贞丰县、普定县、晴隆县、普安县、册亨县、毕节县、大定县、黔西县、威宁县、赫章县、水城县、金沙县、纳雍县、织金县、遵义县、桐梓县、正安县、赤水县、婺川县、仁怀县、绥阳县、湄潭县、凤冈县、道真县、鳛水县、铜仁县、思南县、松桃县、沿河县、江口县、石阡县、玉屏县、印江县、德江县。
1936年分行政督察区
10贵州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动情况(1949年11月至至2003年12月)
1949年
1949年11月,贵州省解放。
解放后,贵州全省设置贵阳市以及贵阳、安顺、兴仁、毕节、遵义、铜仁、镇远、独山等8个专区。
贵阳市。
贵阳专区:辖贵筑、龙里、贵定、惠水、长顺、清镇、修文、息烽、开阳、瓮安等10个县。专员公署驻贵筑县。
安顺专区:辖安顺、普定、平坝、紫云、镇宁、郎岱等6个县。专员公署驻安顺县。
兴仁专区:辖兴仁、兴义、晴隆、普安、盘县、关岭、贞丰、望谟、册亨、安龙等10个县。专员公署驻兴仁县。
毕节专区:辖毕节、大定、威宁、赫章、水城、纳雍、织金、黔西、金沙等9个县。专员公署驻毕节县。
遵义专区:辖遵义、仁怀、鳛水、赤水、桐梓、正安、道真、婺川、绥阳、湄潭、凤冈等11个县。专员公署驻遵义县。
铜仁专区:辖铜仁、江口、玉屏、松桃、思南、石阡、德江、印江、沿河等9个县。专员公署驻铜仁县。
镇远专区:辖镇远、三穗、黄平、施秉、岑巩、天柱、锦屏、炉山、雷山、台江、剑河、余庆等12个县。专员公署驻镇远。
独山专区:辖独山、都匀、三都、荔波、平塘、罗甸、丹寨、麻江、平越、黎平、从江、榕江等12个县。专员公署驻都匀县。
1950年
2月10日
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以遵义县城关析置遵义市,由遵义专员公署领导。
5月23日
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将贵阳市辖区划分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区,第一至四区为城区,第五至七区为郊区。
1951年
2月28日
经西南军政委员会民政部批准,撤销遵义市,并入遵义县。
3月18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决定,独山专区所辖的罗甸县划归贵阳专区管辖。
9月20日
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兴仁专员公署自兴仁县城关迁驻兴义县城关。
1952年
7月9日
西南军政委员会民政部发出通知:同意恢复遵义市,由遵义专员公署管辖。
9月5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贵阳市第五区、第六区、第七区,合并设置贵阳市郊区。
12月4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将贵阳专区改名为贵定专区,专员公署自贵筑县花溪镇迁驻贵定县城关;独山专区改名为都匀专区;兴仁专区改名为兴义专区。
12月13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出通知:撤销惠水县,设置惠水县彝族苗族自治区;撤销炉山县,设置炉山县苗族自治区;撤销丹寨县,设置丹寨县苗族自治区。
1953年
6月11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将平越县改名为福泉县。
6月21日
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贵阳市第四区,并入第三区。
1954年
1月29日
西南行政委员会办公厅发出通知:撤销台江县,设置台江县苗族自治区;惠水县彝族苗族自治区改名为惠水县布依族苗族自治区。
6月26日
经政务院批准,撤销雷山县,设置雷山县苗族自治区;撤销罗甸县,设置罗甸县布依族自治区。
9月11日
经政务院批准,撤销威宁县,设置威宁县彝族回族自治区。11月11日,威宁县彝族回族自治区正式成立。
1955年
1月7日
国家内务部发出通知:惠水县布依族苗族自治区改名为惠水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罗甸县布依族自治区改名为罗甸布依族自治县;丹寨县苗族自治区改名为丹寨苗族自治县;威宁县彝族回族自治区改名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1月21日
经国务院批准,将贵州省桐梓县第十区桃子荡等17个乡划归四川省,建立重庆市南桐矿区。
3月5日
国家内务部发出通知:贵州省遵义市改为省辖市,仍由遵义专区代管。
5月27日
经国务院批准,将贵州省锦屏县的平察、善理、新四、营寨等4个乡划归湖南省靖县管辖。
7月16日
经国务院批准,将贵阳市管辖的贵筑县划归贵定专区管辖,并将贵筑县的花溪、中曹、金华、乌当等4个区和阳关乡、石板区的雪厂乡划归贵阳市领导。
8月19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市辖区及县辖区公所名称应改按地名称呼的规定》,贵阳市第一区改名为云岩区,第二区改名为富水区,第三区改名为南明区。
同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贵阳市扩大郊区行政区划的批复,贵阳市对从贵筑县划入的花溪、中曹、金华、乌当等地和原郊区的行政区域进行调整。撤销贵阳市郊区,设置贵阳市花溪区、贵阳市中曹区、贵阳市金华区、贵阳市乌当区、贵阳市黔灵区。
12月26日
国家内务部通知:贵州省炉山县苗族自治区改名为炉山苗族自治县,台江县苗族自治区改名为台江苗族自治县,雷山县苗族自治区改名为雷山苗族自治县。
1956年
1月9日
贵州省人民委员会发出通知:遵义县人民委员会由遵义市迁驻南白镇;仁怀县人民委员会由中枢镇迁驻茅台镇。
4月18日
经国务院批准:
一、撤销贵定专区、镇远专区、都匀专区,设置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辖原镇远专区的镇远、黄平、施秉、三穗、岑巩、天柱、锦屏、剑河等8个县和雷山苗族自治县、台江苗族自治县、炉山苗族自治县以及原都匀专区的黎平、榕江、从江、麻江等4个县和丹寨苗族自治县,共16个县。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辖原都匀专区的都匀、独山、平塘、三都、荔波等5个县和原贵定专区的长顺县、罗甸布依族自治县、惠水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等3个县以及安顺专区的紫云、镇宁等2个县和兴义专区的望谟、册亨、贞丰、安龙等4个县,共14个县。
二、撤销雷山苗族自治县,恢复雷山县;
撤销台江苗族自治县,恢复台江县;
撤销炉山苗族自治县,恢复炉山县;
撤销丹寨苗族自治县,恢复丹寨县;
撤销罗甸布依族自治县,恢复罗甸县;
撤销惠水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恢复惠水县。
三、将原镇远专区的余庆县划入遵义专区管辖;将原贵定专区的贵筑、清镇、息烽、修文、开阳、贵定、龙里、瓮安等8个县和都匀专区的福泉县划入安顺专区管辖;将安顺专区的郎岱县划入兴义专区管辖。
7月16日
经国务院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驻凯里,在凯里进行建设期间,暂住镇远县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驻都匀。
7月18日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贵州省兴义专区,将所辖兴义、兴仁、关岭、晴隆、普安、盘县、郎岱等7个县划归安顺专区管辖。
7月23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成立,暂住镇远县城。
8月8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在都匀成立。
9月11日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松桃县,设置松桃苗族自治县;撤销三都县,设置三都水家族自治县。松桃苗族自治县于1956年12月31日正式建立。三都水族自治县于1957年1月2日正式建立。
12月21日
经国务院批准,三都水家族自治县更名为三都水族自治县。
1957年
8月27日
经国务院批准,册亨县人民委员会由册阳镇迁驻者楼镇。
11月29日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贵筑县,并入贵阳市。
1958年
2月12日
经贵州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撤销贵阳市富水区,并入云岩区。
2月16日
经国务院批准,贵州省大定县改名为大方县。
2月24日
经贵州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撤销贵阳市的郊区,以原贵筑县的行政区域设置贵阳市花溪区、贵阳市乌当区。
5月29日
经国务院批准,设置安顺市、都匀市。
12月1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由镇远县城迁驻炉山县凯里镇。
12月29日
经国务院批准,贵州省行政区划进行调整:
一、撤销遵义县,并入遵义市;
撤销安顺县,并入安顺市;
撤销都匀县,并入都匀市;
撤销道真县,并入正安县;
撤销凤冈县、余庆县,并入湄潭县;
撤销关岭县,并入镇宁县;
撤销晴隆县,并入普安县;
撤销福泉县,并入瓮安县;
撤销龙里县,并入贵定县;
撤销贞丰县,并入兴仁县;
撤销册亨县,并入安龙县;
撤销江口县、玉屏县,并入铜仁县;
撤销荔波县,并入独山县;
撤销平塘县,并入独山、罗甸2县;
撤销紫云县,并入望谟、长顺2县;
撤销丹寨县、雷山县、麻江县、炉山县,设置凯里县;
撤销天柱县,并入锦屏县;
撤销台江县,并入剑河县;
撤销从江县,并入榕江县;
撤销施秉县,并入黄平县;
撤销岑巩县、三穗县,并入镇远县。
二、将安顺专区的清镇县、修文县、开阳县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惠水县划归贵阳市管辖;
将安顺专区的息烽县划归遵义专区管辖;
将安顺专区的瓮安县、福泉县、龙里县、贵定县,划归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管辖;
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安龙县、册亨县、贞丰县,划归安顺专区管辖。
1959年
1月31日
经国务院批准,婺川县改名为务川县;鳛水县改名为习水县。
1960年
5月26日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郎岱县,设置六枝市。
1961年
8月18日
经国务院批准:
恢复遵义专区的遵义县、道真县、凤冈县、余庆县;
恢复铜仁专区的玉屏县、江口县;
恢复安顺专区的关岭县、晴隆县、贞丰县、册亨县;
恢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麻江县、天柱县、岑巩县、从江县、雷山县;
恢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荔波县、平塘县、紫云县、龙里县、福泉县。
1962年
10月20日
经国务院批准:
撤销安顺市,恢复安顺县;
撤销六枝市,设置六枝县;
恢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施秉县、三穗县、台江县、丹寨县。
1963年
3月26日
贵州省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调整城乡建制、缩小城市郊区的通知》,决定将全省的151个城镇和城镇型居民区减少为136个。除贵阳市和遵义市可保留郊区外,其他城镇不划郊区。
4月27日
经国务院批准,将安顺专区的贞丰县、册亨县、安龙县划归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管辖,暂由安顺专区代管。
5月20日
经国务院批准:
撤销镇宁县,设置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同年9月11日,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正式成立。
撤销惠水县,设置惠水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10月23日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惠水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恢复惠水县;将贵阳市管辖的惠水县划归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管辖,开阳县划归遵义专区管辖,修文县、清镇县划归安顺专区管辖。
1965年
7月28日
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兴义专区。将安顺专区的兴义县、兴仁县、晴隆县、普安县、盘县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望谟县、册亨县、贞丰县、安龙县等9个县划归兴义专区管辖。兴义专员公署驻兴义城关。
同日,经国务院批准,将遵义专区的息烽县、开阳县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紫云县划归安顺专区管辖。
11月13日
经国务院批准:
撤销安龙县,设立安龙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撤销贞丰县,设立贞丰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撤销册亨县,设立册亨布依族自治县;
撤销望谟县,设立望谟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撤销紫云县,设立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
11月29日
国务院批准成立六枝、水城、盘县矿区人民委员会。贵州省人民委员会发文明确:矿区人民委员会相当于省辖市一级的人民委员会,直属省人民委员会领导。
1966年
2月1日
望谟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正式成立。
同日,册亨布依族自治县正式成立。
2月3日
贞丰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正式成立。
2月7日
安龙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正式成立。
2月11日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正式成立。
2月22日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
一、撤销六枝县,恢复郎岱县。郎岱县人民委员会由下营盘迁驻郎岱镇。
二、从六枝县划出六枝、店子、营盘、鱼塘和普定县大用、索考、化处,以及镇宁县的木岗等8个公社,设置六枝特区。由安顺专区管辖。
从盘县划出火铺、沙陀、盘关、断江、洒基、西冲等6个公社,设置盘县特区。由兴义专区管辖。
从水城县划出德坞、以德、艺奇、纳福、煤厂、双嘎、万双、白腻等8个公社,从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划出二塘、三合等2个公社,共10个公社,设置水城特区。由毕节专区管辖。
从玉屏县划出高楼坪、黄道、新庄和铜仁县的敖寨等4个公社设置万山特区。由铜仁专区管辖。
从开阳县划出金中、大水沟2个公社和双流公社所属的5个大队,设置开阳特区。由贵阳市管辖。
六枝、盘县、水城三个矿区人民委员会,分别更名为特区人民委员会。
3月9日
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安顺市、都匀市。
1968年
6月
经贵州省革命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贵州省军区批准,撤销开阳特区,其行政区域并入开阳县。
1970年
12月2日
经国务院批准:
一、设置六盘水地区,管辖六枝特区、盘县特区、水城特区。
二、撤销郎岱县,并入六枝特区;撤销盘县,并入盘县特区;撤销水城县,并入水城特区。
本年,恢复万山特区。
1973年
6月
经贵州省革命委员会批准,设立贵阳市白云区,下辖艳山红、沙文2个公社。
1978年
12月28日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六盘水地区,设置六盘水市,为省辖市。下辖六枝、盘县、水城3个特区,以原六盘水地区行政区域为六盘水市行政区域。六盘水市革命委员会驻水城特区。
1981年
3月27日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关岭县,设立关岭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以原关岭县的行政区域为关岭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1982年2月16日,关岭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正式成立。
9月21日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兴义地区,设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以原兴义地区的行政区域为自治州的行政区域。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兴义县城关镇。撤销兴义地区所属的望谟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设立望谟县;撤销安龙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设立安龙县;撤销贞丰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设立贞丰县;撤销册亨布依族自治县,设立册亨县。
1982年
5月1日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在兴义正式成立。
1983年
8月19日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都匀县,将都匀县的行政区域并入都匀市;撤销凯里县,设立凯里市,以原凯里县的行政区域为凯里市的行政区域。
9月7日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玉屏县,设立玉屏侗族自治县。
1984年
11月7日
玉屏侗族自治县正式成立。
1986年
8月21日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务川县,设立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以原务川县的行政区域为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于1987年11月26日正式成立。
9月9日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道真县,设立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以原道真县的行政区域为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1987年11月29日,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正式成立。
10月7日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沿河县,设立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以原沿河县的行政区域为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1987年11月23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正式建立。
12月13日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印江县,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以原印江县的行政区域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于1987年11月20日正式成立。
1987年
8月21日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铜仁县,设立铜仁市(县级市),以原铜仁县的行政区域为铜仁市的行政区域。
11月6日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兴义县,设立兴义市(县级市),以原兴义县的行政区域为兴义市的行政区域。
12月5日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水城特区,设立六盘水市钟山区和水城县。以原水城特区的水城、大河、汪家寨、大湾、老鹰山、观音山等6个镇和城关、教场、麒麟、德坞、凤凰、白腻、月照、煤厂、以德、艺奇、纳福、三合、二塘等13个乡为钟山区的行政区划;其余98个乡为水城县的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钟山区。
1990年
2月3日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安顺市和安顺县,市、县合并设立新的安顺市(县级市)。新设的安顺市以原安顺市、安顺县的行政区域为安顺市的行政区域,由安顺地区行政公署管辖。
9月30日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赤水县,设立赤水市(县级市),以原赤水县的行政区域为赤水市的行政区域。
1992年
11月6日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清镇县,设立清镇市(县级市),以原清镇县的行政区域为清镇市的行政区域。
1993年
12月10日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毕节县,设立毕节市(县级市),以原毕节县的行政区域为毕节市的行政区域。
1995年
7月21日
国务院批准将安顺地区的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划归贵阳市管辖,清镇市由省直辖。
11月30日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仁怀县,设立仁怀市(县级市),以原仁怀县的行政区域为仁怀市的行政区域。
12月23日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在贵阳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国务院关于安顺地区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划归贵阳市管辖的批复及省政府的决定。安顺地区修文等3县划归贵阳市管辖自1996年1月1日起执行;国务院关于安顺地区的清镇市(县级市)由省直辖的决定,由省委托贵阳市管理,自199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贵阳市行政区划由2436平方公里增加到8062平方公里,人口从167万增加到303万。
到1995年底,全省共设有贵阳市、六盘水市、遵义地区、安顺地区、毕节地区、铜仁地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等9个地区一级行政区划。
全省共设有56个县,10个县级市,11个自治县,3个特区,6个市辖区。
县:水城县、遵义县、桐梓县、绥阳县、正安县、凤冈县、湄潭县、余庆县、习水县、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平坝县、普定县、江口县、石阡县、思南县、德江县、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赫章县、荔波县、贵定县、福泉县、瓮安县、独山县、平塘县、罗甸县、长顺县、龙里县、惠水县、黄平县、施秉县、三穗县、镇远县、岑巩县、天柱县、锦屏县、剑河县、台江县、黎平县、榕江县、从江县、雷山县、麻江县、丹寨县、兴仁县、普安县、晴隆县、贞丰县、望谟县、册亨县、安龙县。
自治县: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松桃苗族自治县、三都水族自治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玉屏侗族自治县、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
县级市: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市、毕节市、都匀市、凯里市、兴义市、清镇市、赤水市、仁怀市。
特区:盘县特区、六枝特区、万山特区。
市辖区:南明区、云岩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钟山区。
1997年
7月14日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遵义地区,设立地区级遵义市;同时,撤销原县级遵义市,设立遵义市红花岗区。原遵义地区的仁怀市、赤水市由省直辖。经省政府决定,仁怀市、赤水市委托遵义市代为管辖。
1999年
2月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盘县特区,设立盘县,隶属于六盘水市;盘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城关镇迁驻红果镇。
4月20日
盘县特区正式更名为盘县。
2000年
1月21日
经国务院批准:
一、设立贵阳市小河区。小河区辖贵阳市小河镇和贵阳市花溪区金竹镇。区人民政府驻黄河路。
二、撤销安顺地区和县级安顺市,设立地级安顺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西秀区。
安顺市设立西秀区,以原县级安顺市的行政区域为西秀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塔山西路。
6月23日
经国务院批准安顺市辖原安顺地区的普定县、平坝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西秀区。
2003年
2003年5月20日
民政部批准贵州省水城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六盘水市钟山区黄土坡街道办事处迁至水城县滥坝镇。
贵州现状区划
11贵州区划调整
11.1贵州区划调整的目的在于促进贵州的城市集群发展
根据贵州以黔中为中心培育贵阳安顺城市带为基础调整贵州的区划结构符合贵州的发展趋势,这对于促进贵州的持续发展也是可行的。
11.2贵州区划调整方案
11.2.1贵州区划调整的原则
对贵州的区划不能做大手术,只能依据城市的发展和促进中部集群而设置,同时必须参考被历史证明是合理的行政区划。
11.2.1.1扩大贵阳政区 贵阳地区增加的范围大体上是贵阳至罗甸方向,这与历史因素有关,也结合了交通因素,其中贵阳经罗甸至龙邦的高速公路的建设可促进贵阳对罗甸方向的辐射力。都匀北三县未考虑划入贵阳是因为风俗习惯更接近于都匀,故沿用民族地区原有区划,并且新的区划中贵阳地区和都匀地区将以水域分治。
11.2.1.2调整增加思南地区
大致可以参考清朝贵州在东北地区的平越、石迁、思南三府区划设置思南地区。具体涉及乌江中游地区和佛顶山山脉。
11.2.1.3调整增加水西地区
水西地区可参考水西土司改土归流前的区划。 其中黔西和大方是相当联系的,不仅是历史上的联系(原水西宣慰司包括大定、水西、比那),还有两个地区族系的联系,而且共有百里杜鹃、煤海和一个水库。需要说明的是,历史上的黔西是今天的谷里,因其地缺水而迁到水西,后因改土归流更名黔西。而金沙属于原黔西的打鼓新场,纳雍原为大定(今大方)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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