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我的行政层级设计★第3版★(合理派)
设计原则:
1、取消地级市,施行省县直辖......应该是省县市直辖。
2、省所辖自治州维持现状..........应该是废除省所辖的自治州。
3、自治区所辖地区(盟)维持现状..........应该是废除自治区所辖地区(盟)。
4、行政层级分三级,基本符合宪法精神......同意行政层级分为三级。
5、设区的市一般为较大的市...........废除直辖市并改为都,而都下设区。
6、县设区一般为多县合并情况下的被合并县的县城驻地......应该是县辖市。
7、直辖市的区层级略高......废除直辖市改为都,而都的级别与省相当。
8、基层自治,基层包括村、居、街道......同意,但是“街道”不妥应该是“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