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与城区不连片”的镇可设立街道办事处
2015年01月21日 11:06:10 来源: 新华网山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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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21日电(记者潘林青)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
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的派出机关,一般设立在城区范围内。而山东省长郭树清20日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与城区不连片但
经济发达、建成区面积大、
人口多、城镇化水平高的镇,也可以试点设立街道办事处。
目前,山东农村地区非农就业数量已经占到较大比重,农民工绝大部分来自本省,一半以上没出本县,甚至还在本
乡镇范围。据山东省人社厅、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监测,在本乡镇内就业的农民工有1300多万人。
山东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对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人员,要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使其在工资、社保、福利等方面与城镇户籍人口实现平等待遇,在教育、医疗、
文化、住房保障等方面享受同等服务。
郭树清认为,应当充分发挥特大
城市、大城市的强大
辐射带动功能,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县城、乡镇和
中心村、城边村的发展,促进就地就近城镇化。要按照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基本标准,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农村新型社区实行城镇化
管理。
具体而言,“位于城区周边、已纳入城镇规划、经济较发达、非农就业水平较高的乡镇,要积极有序地改为街道办事处。对与城区不连片但经济发达、建成区面积大、人口多、城镇化水平高的镇,也可以试点设立街道办事处。”郭树清说。(完)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5-01/21/c_111407444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