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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十七届二中全会与行政区划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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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8-03-07
引用第20楼133---5985于2008-03-02 13:51发表的  :
应该不会,这次主要是实行大部门制

期望值不应太高,否则会太失望、太伤心!!!!!!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8-03-07
现在是城乡统筹发展,而不是城乡分离;所以,现行的县级市不宜切块实行县下辖市。县级市的乡村为城区提供必要的劳动力和其他资源,是我国可行的城市化之路。关键应是:省县直辖,市县同级。直辖市也应该全国统筹,其名为“都”:京津合并;沪宁合设;重庆正名为“重庆都”,其下的黔江等分离型“区”应恢复为“市”;武汉连同其周围区域可设“武汉都”,以达到与湖北分省的目的。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8-03-07
引用第3楼小心说话于2008-02-26 20:01发表的  :
县辖市,就是添乱,存心扰乱市制。


不合理的市制就应该被扰乱。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8-03-07
引用第28楼gaofuzhou于2008-03-07 10:55发表的  :
现在是城乡统筹发展,而不是城乡分离;所以,现行的县级市不宜切块实行县下辖市。县级市的乡村为城区提供必要的劳动力和其他资源,是我国可行的城市化之路。关键应是:省县直辖,市县同级。直辖市也应该全国统筹,其名为“都”:京津合并;沪宁合设;重庆正名为“重庆都”,其下的黔江等分离型“区”应恢复为“市”;武汉连同其周围区域可设“武汉都”,以达到与湖北分省的目的。


城乡分设与城乡统筹发展并不矛盾。
县下设市,县政府同样可以统筹县内城乡发展,同时也恢复了市的本质,不至于混淆视听。
现在很多县改为了县级市,混淆了县市界限,出现了大批的农村市。
比方说很多地址是某某市某某乡某某村,人家就会奇怪,市不是城市么?市里面怎么还整出了个乡呢?
那这样的农村市跟原来的县又有啥区别呢?这不是换汤不换药么?!
将这么多的地方全部改为都,无非就是为城市侵吞农村资源提供了方便。同时也混淆了城乡应有之区别。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8-03-09
行政区划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然涉及行政区划改革."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管理理念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行政区划体制.但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从《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的改革时间表来看,2020左右才能完成.因此本届政府的体制改革仍是着眼于中央机构,期待地方税制改革的同时推进行政区划改革,从管理机构层面扩展到管理层级层面.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8-03-13
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2008年2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经过多年努力,政府职能转变迈出重要步伐,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显著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得到加强;政府组织机构逐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明显改善;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行政监督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力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仍比较薄弱;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和效率不高的问题仍比较突出;政府机构设置不尽合理,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仍然存在。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必须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消除体制性障碍,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障。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相协调;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立足国情与借鉴国外经验的关系;必须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必须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通过改革,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今后5年,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为实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

    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改善经济调节,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经济活动,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规范市场执法,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加强社会管理,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维护社会稳定。更加注重公共服务,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各级政府要按照加快职能转变的要求,结合实际,突出管理和服务重点。中央政府要加强经济社会事务的宏观管理,进一步减少和下放具体管理事项,把更多的精力转到制定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和市场统一。地方政府要确保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加强对本地区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做好面向基层和群众的服务与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科学配置各级政府的财力,增强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合理界定政府部门职能,明确部门责任,确保权责一致。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的职能,做好发展规划和计划、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的统筹协调,形成科学权威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整合完善行业管理体制,注重发挥行业管理部门在制定和组织实施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国家标准等方面的作用。完善能源资源和环境管理体制,促进可持续发展。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执法监管力量,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建设,健全管理体制,强化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根据各层级政府的职责重点,合理调整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在中央确定的限额内,需要统一设置的机构应当上下对口,其他机构因地制宜设置。调整和完善垂直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权责关系。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不再保留的,任务交由职能部门承担。今后要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确需设立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分三类进行改革。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强化公益属性,整合资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政府监管。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相关财政政策。

    认真执行政府组织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严格控制编制,严禁超编进人,对违反规定的限期予以纠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加强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五、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

    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政府工作的根本原则。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体制和程序。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制度。

    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度。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政府层级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的作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发布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公务员管理配套制度和措施,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强化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政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六、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要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抓紧制定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议事协调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方案,制定和完善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要严肃纪律,严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重视研究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8-03-13
当前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转贴)

    一、着力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自1988年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提出转变政府职能以来,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重要进展,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社会进步。但同时要看到,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仍然不到位,各级政府仍然管了一些不该管的事情,而应该由政府管的一些事情,政府还没有很好地担负起责任,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比较薄弱,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别比较大。因此,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必须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和重点,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基础上,把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为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必须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要规范行政行为,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使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切实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

    二、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优化结构是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的组织保障。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机构经过多次改革,政府组织结构优化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在一些领域,仍然存在着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增加了行政运行成本,降低了政府效能,也损害了政府形象。因此,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政府效能,是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又一个重点,为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大部门体制是通过整合职能相同或相近的部门而形成的“宽职能、大部门”的机构设置形式。国际经验表明,大部门体制能够使政府运转更为协调顺畅,从而提高政府的工作效能。由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而走向大部门体制,涉及的问题很多,包括政府职能和机构的整合与优化、相关法律的修改与制定、干部人事安排、政府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的变革,等等。因此,既要抓住有利时机,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力求在一些重要领域迈出坚实步伐,又要充分考虑现实可行性,统筹兼顾,积极探索,循序渐进,绝不能急于求成,更不可一步到位,有的还可以作出过渡性安排。在积极探索实行大部门体制的同时,还要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

    三、强化责任,加强监督。权力就是责任。权责一致,有权必须尽责,权力与责任必须对等,是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近年来,一些地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频发,食品、药品和环保等安全隐患突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制不落实,权责脱节现象比较突出。一些政府部门权责不匹配,有权无责、有责无权,出了问题无人负责;还有一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淡漠,失职渎职比较严重;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导致滥用权力,甚至在一些领域滋生了比较严重的腐败现象。因此,强化责任意识,完善责任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着重解决的问题。

    强化责任,加强监督,首先,必须依法明确政府的职责权限,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责权限、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在相关领域的管理权责、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政府职能部门和内设机构各个岗位的职责,做到责任清晰,事事有人负责。其次,必须按照权责一致、依法有序、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并把行政问责与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结合起来,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努力建设责任政府。第三,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包括加强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强化社会监督,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加强政府内部的专门监督。通过建立职责明确、结构合理、运行有序、运转高效的行政监督体系,将行政权力运行的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才能确保权为民所用,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为人民谋利益。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只有紧紧抓住有利时机,突出重点,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与当前重点有机结合起来,循序渐进,分步实施,才能一步步地实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体制基础。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8-03-15
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8-03-19
稳中求进,慢慢来。不能着急。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8-04-30
是不是还要搞乡辖市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8-07-20
先把加格达奇问题理顺。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8-07-20
县辖市,就是添乱,各级都想叫市,是不是还有人想设立村级市
行政区划为省(虚)或直辖市、省辖市、县三级,市分直辖市和省辖市,取消县级市,县级为基层行政区划。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08-07-20
我也坚决反对设立县辖市,中国还没有走到基层自治那一步,中国的社会还是政府主导型, 镇已经是县辖乡级城市型政区, 没有必要再搞县辖市!中国的各级政府都是有级别的. 我认为市的级别应该与县同级,  直辖市通名改为都.  这样都---市---镇就构成了完整的相当于省---县---乡三级城市型政区体系. 既简单明了,又符合中国国情!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08-07-21
强烈同意hnhb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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