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建设“双百双宜”城市的需要,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经省政府、市政府批准,我市进行了行政区划重大调整,并于3月8日宣布。调整的主要做法是,部分乡镇进行合并。调整后,全市共有18个乡镇,其中濉溪县辖11个乡镇。
濉溪县原有20个乡镇,根据调整方案,这次撤消原陈集乡,整建制并入双堆集镇;撤消原杨柳乡,整建制并入孙疃镇;撤消原徐楼镇,整建制并入百善镇;撤消原岳集乡,整建制并入铁佛镇;撤消原祁集镇,其中19个村并入临涣镇;原祁集镇的另11个村并入韩村镇;撤消原五铺乡,整建制并入四铺乡。原铁佛镇的2个村划入刘桥镇。濉溪、南坪、五沟三镇未作调整。原濉溪县钟楼乡整建制划入相山区渠沟镇;濉溪县原赵集乡与原古饶镇合并,成立新的古饶镇,同时划入烈山区。
杜集区和烈山区调整情况是:将杜集区现有4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调整为3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撤消高岳镇和东黎、朔里、袁庄3个街道办事处。将朔里街道办事处并入朔里镇;将袁庄街道办事处并入段园镇;以原高岳镇和东黎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新设高岳街道办事处。烈山区除古饶镇并入外,将原有的3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调整为2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撤消烈山镇、新蔡镇。以原新蔡镇和原烈山镇的吴山口村、烈山村、宋庄村、土楼村的行政区域设立新的烈山镇。以原烈山镇的洪庄、杨庄、二郎庙、黄桥4个村和杨庄矿等17个居委会新设杨庄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这次行政区划调整的原则,一是因地制宜。要立足实际、着眼发展、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区别对待,既方便行政管理和群众生产生活,又考虑全市经济社会中长期稳定、发展的要求;二是突出重点。要坚持以强带弱,尽量做大做强中心镇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撤消人口少、面积小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合并乡镇驻地较近的乡镇;三是平稳操作。要充分考虑历史沿革、自然地理、行政管理等因素,尽可能整建制调整、撤并;四是促进发展。要有利于发展区域经济、特色经济、中小企业和农村服务业,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全市的社会稳定。
为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区做了大量细致工作。濉溪县成立了11个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指导组,由县四大班子领导牵头,到基层做细致的指导工作。该县同时在被撤消的乡镇设立留守处,作为临时机构,在保留乡镇党委统一领导下,负责行政区划调整中的交接工作和原行政区划内的社会稳定工作,授权处理一些具体事务。留守处在完成行政区划调整后适时自行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