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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划]建议广西与宁夏改为省,内蒙古、新疆、西藏改为自治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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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8-12
      众所周知,中国目前有34个一级行政区。其中五个自治区(广西、宁夏、内蒙古、新疆、西藏);四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二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二十三个省。
  在一级行政区的名称上,居然在四种。
  直辖市,是应当建立,只是数量上有待商榷,诸如天津、重庆是否应当成立直辖市?
  特别行政区:因为中国实行一国两制,这个特别行政区,可能是不可避免要设立的。至少也是个过渡名词吧,时间上允许的话,也应改为直辖市较为恰当。
  省:自蒙元统一中国后,在中国的一级行政区,第一设立了行省的行政区划。在这里,我们应当知道,元朝统一中原及漠北之后,因其疆域过为庞大;原来延续了千来年的郡县(州县、路县)的二级行政区划,在元朝确实难以实现。故,设立了行中书省的一级行政区划,实行了三级的行政管理。
  然而,明朝的疆域,比元朝而言,小了非常多,却延续了行省的一级行政区划,清朝也沿旧制。

  自治区:因为中国是个多民族国家,在个别少数民族地区,设立自治行政,本无可厚非。只是在名称上,实在不见的高明。区与市,在中国本来就极其混乱。在区的行政区划上,有一级行政区、有二级行政区、有三级行政区、在个别省份,还存在四级(乡镇级)的行政区。
  在民族自治区域,原一级行政区的自治区,应统一改称自治省。与目前绝大多数的行省一致,简单易懂,一目了然。

  而作为五个自治区之一的广西与宁夏,个人观点,直接改为省。不再实行民族自治,只在一些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地市,设立自治州即可。

  而作为中国袖珍自治区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改名是一条路。另一条路,就是撤销宁夏作为一级行政区的资格,要不然就是扩大宁夏省的管辖范围。毕竟,宁夏不同于海南,改为省后,完全有条件扩大疆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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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8-12
正解。与我的看法相同,请参照我的民族区域设立条件。
志成虹天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8-12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只能多,不能少

要做给外国人看嘛
elector是本人用于测试系统功能的马甲。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8-12
中国的民族自治地方肯定是不会减少的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8-12
其实都一样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8-12
引用第4楼subsilence于2007-08-12 20:12发表的  :
中国的民族自治地方肯定是不会减少的


    民族自治区域,可以在省级下设置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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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8-12
改与不改有什么区别呢?

如此,是不是按照LZ的说法,应该把自治州也改为自治市呢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8-13
从历史上看,行政区划的“省”一词有受上级管辖的含义,与“自治”不相符,所以称“自治省”不合适。
现在翻译外国行政区时有“自治省”一说,这是直译,未必准确。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08-13
叫自治区是为了和“省”区别,如果改称自治省就不能体现这个区别的意义了
说务实有用的话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7-08-15
    内蒙古、新疆、西藏三地应加强地方自治,然而,军政大权却不可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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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007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7-08-16
青海模式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7-08-16
省一级不实行民族自治,只在县一级实施,同时对于民族自治县改市后,就要取消自治。

另外,再强调,民族自治更应该用地方自治来替代,自治不仅是少数民族的权利,更是汉族的权利。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7-08-17
同意楼上

省一级应该虚化为中央派出机构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7-08-18
引用第14楼野风于2007-08-16 18:51发表的  :
省一级不实行民族自治,只在县一级实施,同时对于民族自治县改市后,就要取消自治。
另外,再强调,民族自治更应该用地方自治来替代,自治不仅是少数民族的权利,更是汉族的权利。

正确,民族自治对当地的其它民族就是不公平的,应该改为地方自治,体现同一区域的公平.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7-10-30
广西实际上是复省。
宁夏也是复省。但宁夏这个“省”也可以不复,就近并入甘肃即可。
新疆以前就叫省,现在还可叫省,叫自治省也未尝不可。
西藏比较特殊,历史上也没有省的建制,名字也不统一,就叫西藏自治省好了。
内蒙古纯粹是人为搞出来的一个自治区,情形跟西藏有点类似,叫自治省也可以。但未见得一定要叫内蒙古,可以直接叫“蒙古自治省”,以隐含将来要收复蒙古国之意。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7-10-30
广西如“复省”,那省会是否继续在南宁,或迁往柳州
欢迎光临我的专题博客——《政区边界探寻》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2768807865_0_1.html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7-10-31
宁夏那么穷和我们贵州差不多了,直接并入甘肃得了!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7-11-13
寧夏改成自治州都可以了。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7-11-13
我还是重复我的观点:现在的汉语习惯中,“州”有自治的含义,“省”因其历史来源有受上级管理含义,也就是没有自治。所以自治区域不能称为“自治省”。
一些外国行政区在被翻译成中是有称为“自治省”的,那可能是因为外国的“省”没有汉语中所强调的受上级管理的含义,其自治区域自然可以称为“自治省”,汉语也就做了直译。但是在本国也使用“自治省”就不符合自己的习惯,所以只能称为“自治区”比较合适。
我觉得最好的方式是:省级自治区称为自治州;省辖的自治州称为自治区,与省辖的地区、专区对应。但是,既然已经形成现在的方式了,再改比较难办,就维持现状吧。
[ 此贴被hnhb在2007-11-13 22:29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7-11-14
关于区划的一点想法
首先明确行政区划应分为区域型和聚落型两种,区域型区划设省县两级,省县直辖;聚落型分为市、镇、村三种,属县辖。
其次,省级行政区划不宜大规模变动,但赞同局部进行调整,调整后一级行政区划名称统一为省和自治省两种,且自治省只给予香港、澳门和台湾;二级区划名称可分为都、府、县三种,均为省辖县级区划,全国设1000—1500个县,所有市镇村均归县辖。
对于省级区划调整,主要如下:西北地区,撤销宁夏自治区,划入甘肃,现内蒙的阿拉善盟也划入甘肃,甘肃的庆阳地区划入陕西;东北和华北地区,内蒙古的呼伦贝尔盟划入黑龙江,兴安盟划入吉林,内蒙剩下的地区和河北张家口合并改称北方省;现在的北京、天津和河北唐山、承德、廊坊合并,建以天津为首府的直隶省(或别的名字);鲁豫苏皖地区,新设淮海省(或别的名字),以徐州为首府,现在的江苏徐州、连云港、宿迁,安徽的宿州、淮北、蚌埠,以及山东的枣庄共七个地区,加上河南商丘的永城、夏邑两县和山东临沂的郯城县划入新省。河南濮阳地区的台前、范县划入山东,信阳地区除信阳、罗山之外的固始、商城、淮滨、潢川、息县、光山、新县共七县划入安徽,安徽天长划入江苏;西南地区四川广安,达州、巴中和内江划入重庆,重庆改三峡省(或别的名字)。除了上述调整之处外,其他省界不合理处也可微调。这样全国共有30 个省和三个自治省。
对于县级区划,本人认为一个原则是现在的飞地以及一些半飞地均划入其划出地,县域必须连续。县级区划综合考虑人口、面积、经济、交通和山川地理等。县级分都府县,都府可以是人口面积都比较大或特殊意义的县。
都为一类县,目前只给予北京、上海两地,如北京都可基本为现在的北京市,北京都下辖北京市、昌平市等市镇村;上海省可包括现在上海市和浙江的嵊泗县,下辖的上海都只包括大陆部分,因上海省人口面积主要集中在上海都,故在政府机构上可考虑省都合一。
府为二类县,所有的省政府所在县均划为府,省内大城市(如国家经济计划单列市或副省级城市的)或特殊意义城市(如银川,伊宁,喀什,日喀则)所在的县也划为府。
其余的县都称为县,现有的地级市都划归县辖。县还要根据人口和经济实力划分等级(比如划为三级的上县、中县和下县,也就是三四五类县)。对于县的合并,可考虑按下面人口(单位万人)和面积(平方千米)标准结合,分为150,1500;100,2000;50,3000;30,5000;10,10000;5,50000;2,100000七等,两条都满足的设县,不满足的相邻县应合并。100万人以上为上县,30—100万的为中县,30万以下为下县。县协调其下的市镇村。
市镇村为聚落区划,市为适域市,只包括连续建成区和与连续建成区直接相连的镇村(此时应改为坊和里),市的常住人口下限为可考虑10万,且非农人口不少于80%;50万人以下的市不分区,市下直接辖坊(相当于现在街道),坊下辖里(社区);五十万以上分区,区人口不少于30万。镇应达到2万人以上且非农人口不少于50%,大镇辖里,小镇直接管理。市镇村都应该推进自治,由市民民选举组成城市管理委员会,市长最好是有市民选举或实行聘任制。村镇亦如此。
考虑到中国目前城市化水平不高,并县后县下辖村镇很多,或是县域大但人口稀疏,故可考虑在县域内设置由县直接派出的属于县政府的服务站。每个服务站服务的范围大致相当于现在的乡镇,服务站服务范围基本相当于现在的乡镇,但服务站范围内的居民也可自由选择他想去的任何一个服务站接受县政府的服务。
最后问一下,俺是新人,怎么发帖啊?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7-11-14
  楼上:市的级别公有一种,也不太合乎国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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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7-11-14
直接并入甘肃最好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建立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7-11-14
南峰居士说的也对,几百万的市和十几万人的市完全一样,似乎在当前国情下也不合适,那就把市也分级,就像把县分级一样。但不管市分几级,其都应该是县下辖的市。市的分级和县的分级应该是并行双轨的,不能把市的分级与县的分级混在一起比,就像不能把区域型区划和聚落型区划混在一起列队一样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7-11-15
不错,直辖市改都市省!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7-11-16
历史实践证明,派出机构最终会实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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