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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地级以下行政区划改革应避免的错误趋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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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7-31
一、避免产生“环状结构”。在原有的行政区划中,存在着相当多的“环状结构” (如图一)。这种结构大多由一个地级市和一个县或县级市构成,地级市A在中间,外围的环状行政区为县或县级市,县城或县级市政府驻地为B。从城市或城镇对周边地区的辐射能力上说,县城或县级市B肯定没有足够的辐射能力跨越规模比它大的地级市A去吸引位于地级市另一面C一带的地区。C地区居民的社会活动主要集中在A市和C地区。我认为这种行政区划结构不利于地域经济发展,更不便于行政管理,应当进行调整。
二、县乡合并应避免简单地二合一。据我所知,近年部分地区进行的乡镇合并基本上是采取二合一的方式完成的,这种合并方式的弊端是显面易见的,如图二,这是一个县的原有行政区划图, A、C、D、E、F、G、H均为乡镇政府驻地,B为县城,该县采取的乡镇合并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将乡镇两两合并,保留一个乡镇政府驻地,这样合并后,乡镇政府大多不能居于乡镇的中心位置,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也不利于被撤销乡镇建置地区经济的发展。所以我建议,县乡合并要将所撤销县、乡镇的辖区按地理环境、交通、民族等因素合理地分块划入周边市县、乡镇。
三、撤县避免一刀切。我建议采取以下办法对人口较少的县级单位进行合并:
1、人口密度在50人/平方公里以上,总人口在20万以下的县级单位撤销。
2、人口密度在10-50人/平方公里,总人口在10万以下的县级单位撤销。
3、人口密度在10人/平方公里以下的,总人口在5万以下的县级单位撤销。
4、面积在3万平方公里以上的的县级单位,不论人口多少,都不撤销。
5、对于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海岛地区或自然地理环境特殊地区,可另议。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07-31
说得有理,像绍兴县的柯桥就因为这个原因人气不旺。
行政体制改革派--------Zhongnigel
致力于中国的行政改革事业。目前的观点有省县直辖和虚省实地。
希望能广交朋友。
欢迎提意见建议,相互切磋,多多益善!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08-02
柯桥人气不旺??

第二点其实我觉得楼主的担心是多余的
合并的乡镇一般都是较小的,且两地交通比较方便的,不会在乎乡镇驻地位置的

你考虑那么细,为什么不想想把西宁挪个窝?
潜入水底,冷眼旁观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08-07
以下是引用后花园在2004-8-2 0:43:11的发言:
柯桥人气不旺??
第二点其实我觉得楼主的担心是多余的
合并的乡镇一般都是较小的,且两地交通比较方便的,不会在乎乡镇驻地位置的
你考虑那么细,为什么不想想把西宁挪个窝?

乡镇虽小,也要考虑乡镇驻地的位置问题。考虑人民群众的办事方便,才符合“以人为本”的思想。
在我的方案里,青海省的省会已迁至格尔木,不知你说的“挪窝”是什么意思?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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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08-07
以下是引用阿蚌在2004-8-7 7:21:08的发言:
乡镇驻地的位置问题。考虑人民群众的办事方便,才符合“以人为本”的思想。

有一定道理,不能搞一刀切,合并的目的也要方便群众,否则就是失败的!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08-07
此言极是。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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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08-09
镇是城镇,不能有很大的农村及农业人口。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08-10
以下是引用小孩子在2004-8-9 12:41:43的发言:
镇是城镇,不能有很大的农村及农业人口。

从书面上理解,你的说法一点也不错。
但是前些年的“乡改镇”热,让一些乡一下子变成了镇,你说这地方的农村及农业人口也能随着马上变成城镇人口吗?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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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08-10
我这想法中的前两点,正是现在有些地方区划结构中的痼疾或是在县乡级行政区划改革中正在犯着的错误。不能让这种错误再继续下去了,如果这样的改革继续下去,只会使现在已经不够合理的行政区划更加不合理。
希望有识之士帮我呼吁一下。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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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08-11
我觉得行政中心不一定要在地理中心,应该在人口最密集的,交通最便捷,各方面条件适合它长远发展和扩建(如水资源,足够的平原)
又如沿海地区,往往城市在海滨发展起来,总不能因为它的位置往往在这个地区的边缘上就放弃它做中心吧
澳大利亚各州的首府都在这片大陆各边的海港,它们成为各自的州经济,政治中心,适合发展的地方就让它发展,不适合的地方人口就迁移一部分,把行政中心建立在地理中心,妄想把中国每一个角落都发展起来的思想是要不得的,也是不经济的。该化为自然保护区的地方要坚决的还给森林和动物们。
如果有人的家乡被降级而它相对来说不利于发展,考虑搬家,眼光放远些,力所能及的到你能适应的最好的地方,做一件造福你将来和你的子孙还有国家的事吧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08-11
所以现在应该制止乡改镇热。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08-11
说得有道理。
我说的中心也不是地理中心。但试想,原本两个行政区都有自己合理的行政中心,现在撤一个留一个,这个留下的往往是偏居一隅的。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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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4-08-13
是啊,已经在制止了。
从去年开始就已经停止了县改市和乡改镇的审批。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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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4-08-14
以下是引用阿蚌在2004-8-13 22:25:57的发言:
是啊,已经在制止了。
从去年开始就已经停止了县改市和乡改镇的审批。


下面的对策是:
合并乡镇设新的镇,直接改县为区、改地区为地级市时候顺便就把地区驻地县改成了地级市中心区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4-08-14
是啊。可以想见,如果要进行行政区划改革,最大的阻力也将是来自只维护本地利益的地方官员,很可能会在一种很积极的态度下,把改革搞得面目全非。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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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4-09-09
现在地方政府有一种乱合并乡镇的歪风,正是我说的那种简单二合一的方式,希望大家能携手呼吁制止。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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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4-09-18
我看你是太寂寞了吧,都自己顶自己,实在看不下去了——也来顶顶你吧。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4-09-18
以下是引用东海风在2004-9-18 19:35:58的发言:
我看你是太寂寞了吧,都自己顶自己,实在看不下去了——也来顶顶你吧。
自己顶自己的确让人同情。
可是乡镇区划改革过程中的胡乱合并现象很普遍,这谁来同情啊?这样胡乱合并的情况继续下去,只会使本已混乱的行政区划更加混乱。为此我心痛!我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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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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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4-09-19
乡镇的合并应该以确定的中心集镇为中心,从距离、交通方便来设置。而不是那种简单二合一的方式。
做爱做的事  交配交的人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4-09-24
按照楼主的标准,山西省要撤掉的县将近三四十个,人口在6万的就不止一个。我就纳了闷了,山西的人口为什么这么少呢?
养天地正气,法今古完人。养天地正气,法今古完人。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4-09-24
我觉得更应该纳闷,出了山西怎么人那么多。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4-09-25


图二有点象广东省东莞市的区划!

政府中心要位于市中心,交通中心。

随着我国公路的发展,为市政府直接为群众办事成为可能!

而且政府的简政放权,市民不需要经常跑政府,因此政府可以将一些事务集中处理来提高效率,比如行政审批.缴纳税等。

必须削减乡镇政府的权力,否则容易滋生腐败,而且乡镇政府越多,可以滋生腐败的人就越多,因此,乡镇政府的职权必须上手,甚至撤并乡镇,不用财政收入来养乡镇政府的人。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4-09-29
以下是引用蓝色骑兵在2004-9-24 14:55:11的发言:
按照楼主的标准,山西省要撤掉的县将近三四十个,人口在6万的就不止一个。我就纳了闷了,山西的人口为什么这么少呢?
我的撤县标准比那个谣传的标准宽松得多。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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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4-09-29
我镇地形的南北狭长型的,本来镇政府在中间,后来迁到极北,我家在极南的位置,如果要去镇上还得先去趟县城,但新政府地理位置好,在国道边上,已经有了一定规模,是否该迁回来呢?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4-10-01
分成两个镇好了

具体问题另行具体分析,这里讨论的是理想模型
中央-省(自治省,直辖市)-县(市)
撤销副地级,县级等同于副地级
城市分为直辖,副省级,地级,县级,副县级,直辖市可以辖县,县级以上的市可以辖县级或县级以下的市.除个别特例,城市必须集中连片
县分为地级县和县级县,地级县可以辖县级市,县级县只能辖副县级市
副县级市人口少于20万,不分区.分区的大城市人口不少于30万.区均为县级,人口不得少于15万,不得多余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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