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珠海决定在大小横琴岛之间的中心沟进行围垦,但因工程艰巨,故报请佛山地委,提出与邻近兄弟县合作围垦开发的设想。
1970年,为响应佛山地委的号召,顺德县杏坛、勒流、龙江、均安、乐从五个公社派出三千多名民兵参与横琴岛中心沟围垦工程(加上后续参加围垦的人员则超过一万人)。1970年8月,在清晖园召开了中心沟围垦第一次工作会议,确定了顺德和珠海两县的中心沟围垦工程任务,会议明确:工程完工后,所得土地三分之二归顺德,三分之一归珠海。
按约定,顺德负责西堤并建西闸,珠海负责东堤并建东闸。顺德于1971年初正式开工,历时一年完成。1972年初,珠海负责的东堤频频告急,向当时的佛山地委求援,经两县联席会议商定,将东堤围垦任务也交给顺德完成。顺德子弟兵转战东堤,中间虽然经历了很多波折,但最终在1972年年底正式完成。
1972年11月17日,中心沟首次分地。顺德参与围垦的龙江、勒流、杏坛、均安、沙滘(乐从)均分到了土地,当时这些地方还称公社,土地为集体所有。
2010年4月8日,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横琴分局与顺德区人民政府中心沟办事处联合发布公告: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依法收回佛山市顺德区在横琴中心沟顺德围垦区内的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国家和省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省征地补偿保护相关标准执行。顺德政府与珠海市政府协商决定,珠海市将补偿
29.8亿元给顺德。其中土地补偿212004.06万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和建设留用地现金回购等),其他项目补偿85995.94万元(青苗补偿、房屋拆迁、围垦工程费、水利建设维护费、人员安置等)。顺德负责清场收地,将中心沟围垦区内占有的2/3土地权益和牛角坑水库,全部移交给珠海横琴新区。10月20日,顺德区政府与珠海市政府签订了“顺德中心沟移交珠海协议”(珠海横琴中心沟顺德围垦区土地权属移交协议书),顺德把四十年前在珠海横琴岛上围海造出来的十四平方公里土地移交给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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