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安徽省今年将调整乡、村区划,扩大乡、村规模,进而减少乡、村行政运行成本。
据了解,安徽省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后,主要依靠农业税费支撑的乡、村两级财力出现缺口。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现有乡、村规模过小,导致征收的税费数额不足维持正常开支需求。
安徽省此次调整扩大乡、村区划规模,目的就是通过内部结构调整来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根据安徽省实际情况,此次调整的原则是:平原地区的乡、村规模分别为5万人和4000人左右,丘陵地区的乡、村规模分别为3万人和3000人左右,山区乡、村的规模则分别为1.5万人和1500人左右。现有乡、村规模超过上述标准的不再划小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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