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早在四、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就有先民在这里蕃衍生息。春秋时,初属越。周敬王二十六年(公元前494)属吴,周敬王三十年复属越,周显王三十五年(前334)属楚。
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秦灭楚,于今杭州地置钱唐县,同时置余杭县,同属会稽郡。据《史记·秦始皇本记》载:秦始皇三十七年,东巡会稽,“过丹阳,至钱唐,临浙江”。这是钱唐之名最早见于正史记载。
汉初实行王国、县与郡、县(道、邑、侯国)并行制。高祖五年(前202)正月至六年春,钱唐县境属于韩信楚王国。六年春,立刘贾为荆王,属荆王国。十二年立刘濞为吴王,属吴王国。景帝前元四年(前153),诛吴王濞,钱唐县复属会稽郡,隶江都国。武帝元狩二年(前121),江都国除。会稽郡西部都尉治(郡级治安军事机构)从山阴县(今绍兴)迁治钱唐县。元封五年(前106),会稽郡隶扬州刺史部。平帝元始四年(公元4),改钱唐县为泉亭县,王莽建立新朝(9— 23)因之。东汉初,复钱唐县旧名。光武帝建武六年(30),钱唐县并入余杭县。顺帝永建四年(129),分会稽郡浙江以西为吴郡,以东为会稽郡,余杭县属吴郡。灵帝光和二年(179),封朱儁为钱唐侯,钱唐县复置(一说公元107—125年间钱唐县已复置)。
三国时,钱唐县属吴国,并为吴郡都尉治,隶扬州。
两晋,钱唐县仍属吴郡,隶扬州。
南朝宋孝武帝大明三年(459),以扬州所统六郡为王畿,吴郡属之,钱唐县隶王畿。大明八年,罢王畿,吴郡和钱唐县复属扬州。齐武帝永明三年(485),唐寓之在新城(今富阳新登)起兵,次年正月以钱唐为中心建立政权,国号吴,年号兴平(486—487)。梁武帝太清三年(549),以吴郡置吴州。同年,侯景升钱唐县为临江郡(不久即废),隶吴州,此为钱唐设置郡级政区之始。陈后主祯明元年 (587),置钱唐郡,隶吴州。郡治钱唐县,郡辖钱唐、富阳、新城、於潜4县。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灭陈,废钱唐郡,并桐庐、新城入钱唐县,割吴郡盐官(今海宁)、吴兴郡余杭,及富阳、於潜共5县置杭州,杭州之名始此。州治始设余杭县,次年迁至钱唐县。文帝仁寿二年(602),置杭州总管府,湖州武康县划属杭州。析钱唐县复置桐庐县,次年归属睦州。炀帝大业三年(607),罢总管府,改杭州为余杭郡,郡治钱唐县,辖钱唐、余杭、富阳、於潜、盐官、武康 6县。大业十四年,析钱唐县复置新城县,属余杭郡。
唐初罢郡为州。高祖武德四年(621),改余杭郡置杭州,为避国号讳,改钱唐县为钱塘县。另以武康县置安州,后改武州。武德七年盐官并入钱塘县,新城并入富阳县,又于於潜置潜州,复置临水县,属潜州。八年,废潜州,临水县并入於潜,於潜县仍属杭州。其时,杭州辖钱塘、余杭、富阳、於潜4县。太宗贞观元年(627),天下大定,分全国为10道,杭州属江南道。贞观四年,析钱塘县,复置盐官县。高宗永淳元年(682),析富阳县,复置新城县。杭州辖钱塘、富阳、余杭、於潜、盐官、新城6县。武后垂拱二年(686),析於潜县,置紫溪县。垂拱四年析於潜、余杭县,置临水县。武周万岁通天元年(696),析紫溪县,置武隆县。杭州辖县增至9。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分全国为15道,杭州属江南东道。天宝元年(742),又改诸州为郡,杭州复为余杭郡,郡治钱塘县,辖钱塘、富阳、余杭、於潜、盐官、新城、紫溪、临水、唐山(武隆县更名)9县。肃宗乾元元年(758),再改余杭郡为杭州。同年,江南东道,分置浙江东道、浙江西道两节度使,杭州属浙江西道。代宗大历二年(767)。唐山、紫溪并入於潜县,杭州辖县减至7。穆宗长庆元年(821),复置唐山县,杭州辖8县。昭宗乾宁五年 (898),钱镠自润州移镇海军治于杭州。光化二年(899),升杭州为都督府。光化三年,复改临水县为临安县,桐庐县由睦州划属杭州。至唐末,杭州辖钱塘、富阳、余杭、於潜、盐官、新城、临安、唐山、桐庐9县。
五代后梁开平元年(907),封钱镠为吴越王,次年升杭州为大都督府。后梁龙德三年(923),封钱镠为吴越国王,建都杭州。龙德二年(922),分钱塘、盐官两县地各半及富春县之长寿、安吉两乡置钱江县,与钱塘县同城设治,同为杭州州治。州辖钱塘、钱江、盐官、余杭、富春(富阳县改名)、桐庐、於潜、安国 (临安县改名)、新登(新城县改名)、金昌(唐山县改名,后又改名唐山,横山、吴昌县)、武康(后梁开平元年从湖州划属杭州)共11县。
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吴越王钱俶纳土归宋,杭州复降为州。同年,从杭州划武康县还属湖州,划桐庐县还属睦州。太平兴国四年改钱江县为仁和县。太宗淳化四年(993),分全国为10道,杭州属两浙道,次年罢道,并改杭州镇海军节度为宁海军节度。太宗至道三年(997),设路、州、县三级,分全国为15路,杭州属两浙路,为路治所在。州辖钱塘、仁和、余杭、富阳(富春县复名)、於潜、新城(新登县复名)、盐官、临安(安国县复名)、昌化(吴昌县改名)9县。
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高宗避金兵自扬州南渡至杭州,以州治为行宫,升杭州为临安府,亦称行在所。高宗绍兴二年(1132),分两浙路为东、西两路,浙西路治临安府。绍兴八年,南宋正式定都临安。临安府治所钱塘、仁和两县升赤县(京都),辖余杭、富阳、临安、於潜、新城、盐官、昌化7县为京畿县。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即宋恭帝德祜二年),元军攻占临安府,没两浙都督府,不久改为安抚司。次年改临安府为杭州。至元十五年,又改为杭州路,置总管府。至元二十一年,自扬州迁江淮行省治于杭州,次年改称江浙行省,杭州为省治始此。杭州路治钱塘、仁和县,辖钱塘、仁和、余杭、富阳、临安、新城、於潜、昌化8县和海宁州(由原盐官县改建)。
明朱元璋于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攻占杭州,十一月改杭州路为杭州府。同年十二月置浙江等处行中书省,治杭州府。太祖洪武九年(1376),改浙江行中书省为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明于省、府之间设道,杭州府隶浙江布政司杭严道。杭州府治钱塘、仁和,辖钱塘、仁和、余杭、富阳、临安、於潜、新城、昌化、海宁(洪武二年降海宁州为县)9县。
清顺治初承明制。顺治二年(1645),置浙江巡抚,驻杭州。顺治七年,于杭州建旗营,置镇守将军署。康熙元年(1662),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改为浙江行省。雍正四年(1726)置杭嘉湖道于嘉兴,杭州府属之。乾隆十九年(1754)杭嘉湖道移治杭州,杭州府辖县仍为明代时的9县。乾隆三十八年升海宁县为海宁州。宣统三年(1911),钱塘、仁和县撤裁,由府直辖,杭州府辖6县1州。
民国元年(1912)2月,废杭州府,以原钱塘、仁和县地并置杭县,直属浙江省,并为省会所在地。民国3年,省以下设道,以清杭嘉湖道范围置钱塘道,道尹行政公署驻杭县,辖杭县、海宁、富阳、余杭、临安、於潜、新登、昌化等20县。民国16年,废道为省、县二级制,撤销钱塘道,各县直属于省;同年5月,划杭县所属城区等地设杭州市,杭州置市始此。同年10月市下设区,辖城区、西湖、江干、会堡、湖墅、皋塘6区。民国19年,杭州市改为13个区(第一区至第十三区)。民国23年合并为8个区(第一区至第八区)。民国24年,浙江省设立行政督察区,杭县属第二行政督察区,专署设嘉兴(后迁德清),杭州市仍为省直辖。民国26年12月24日,日本侵略军占领杭州。沦陷期间,原8个区改为7个区。民国34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杭州市政府、杭县县政府迁回杭州。杭州市恢复8个区。民国36年5月,杭县改省直属。
1949年5月3日,杭州解放,杭州市为浙江省直辖市,并为浙江省省会。原杭州市第一至第八区依次改为上城、中城、下城、西湖、江干、艮山、笕桥、拱墅区。1950年6月,上城、中城、下城3个区撤销。1951年12月杭县划属杭州市。1952年11月杭县又改为省直辖,杭州市复置上城、中城、下城3个区,并增置古荡、上塘两个郊区,市共辖上城、中城、下城、西湖、拱墅、江干、笕桥、艮山、上塘、古荡10个区。1954年9月,上城、中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6个区建立47个街道办事处。1955年5月撤销古荡区,并入西湖区。1956年,撤销艮山、笕桥、上塘3个郊区。1957年4月,撤销中城区,所属街道分别划归上城、下城两区,此时,杭州市共辖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5个区。同年 9月杭县划归杭州市。1958年4月,撤销杭县,原杭县的长命乡、瓶窑镇划归余杭县,其它35个乡、镇和余杭县的闲林乡划归杭州市。杭州市增置笕桥、临平、塘栖、三墩、上泗5个郊区,同年12月撤销,在所辖境域和江干、拱墅、西湖3区的农村建置西湖、古荡、四季青、浙麻、塘河、笕桥、九堡、临平、亭趾、塘栖、东塘、四维、三墩、良渚、留下、上泗16个农村人民公社。1958年底,原属宁波专区的萧山县、建德专区的富阳县划归杭州市管辖。1959年2月。撤销拱墅区,在原笕桥、临平区的全境和塘栖区部分境域置半山联社;原三墩、上泗、拱墅区的全境和塘栖区部分境域置拱墅联社。1960年1月,半山联社与拱墅联社合并改称钱塘人民公社联社,将所辖的笕桥公社划归江干区,又将原拱墅联社中4个街道和塘河公社划出,恢复拱墅区。同年4至9月,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区分别成立5个城市人民公社。同年8月,桐庐县从金华专区改属杭州市,并撤销富阳县并入桐庐县。临安县从嘉兴专区改属杭州市,同时撤销昌化县(含於潜)并入临安县。1961年3月,上城等5个城市人民公社恢复区人民委员会职能;临安县的余杭、仓前等7个公社(原余杭县所辖地)划归钱塘联社;钱塘联社所辖上泗、留下公社划归西湖区。同年4月,钱塘联社改制为余杭县。康桥公社划归拱墅区。同年12月,析桐庐县原富阳、新登两县地,重置富阳县。1963年5月,建德、淳安县由金华专区划属杭州市。至此,杭州市辖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5个区和余杭、萧山、富阳、桐庐、临安、建德、淳安7个县。1969年初,撤销西湖区。原西湖区的南山、北山、西溪街道分别划归上城、下城、拱墅区管辖。以原西湖区7个公社和灵隐街道、拱墅区3个公社、江干区5个公社和笕桥镇,建立杭州市郊区。1972年,恢复西湖区建制,将原西湖区所辖4个街道和西湖公社分别从杭州市郊区和上城、下城、拱墅区划回。1975年12月,原属江干区5个公社中的4个公社(除红卫公社)和笕桥镇从杭州市郊区划回。1977年,撤销杭外I市郊区,将原辖古荡、留下、袁浦等10个公社划归西湖区管辖。1978年8月建立半山区。1985年底,杭州市共辖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半山6区和余杭、萧山、富阳、桐庐、临安、建德、淳安7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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