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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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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治及政府
系列條目
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自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南京成立之後至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為第一階段,而中華民國政府輾轉遷往臺灣至今為第二階段。現今中華民國政府保有台澎金馬及南海諸島部分島嶼的主權與實際管轄權,並與世界上23個國家具有正式外交關係[1]。
1971年,中華民國政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壓迫下退出聯合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的「中國席位」,中華民國政府之後多次試圖重返聯合國未果。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國際上的政治和經濟影響力,目前國際上大部分國家和中華民國並無正式外交關係,然而大多數的國家為與中華民國保持密切的政治經貿往來,往往在中華民國設立半官方性質的代表處。
目錄
• 1 現況概要
• 2 與中華民國建有官方外交關係的國家
o 2.1 拉丁美洲:12國
2.1.1 中美洲
2.1.2 加勒比海
2.1.3 南美洲
o 2.2 大洋洲:6國
2.2.1 密克羅尼西亞
2.2.2 美拉尼西亞
2.2.3 玻里尼西亞
o 2.3 非洲:4國
2.3.1 西部非洲
2.3.2 南部非洲
o 2.4 歐洲:1國
2.4.1 南歐
• 3 與兩岸均無建交的國家
• 4 中華民國與各國建交斷交大事紀
o 4.1 1912年至1949年
o 4.2 1950年至1970年
o 4.3 1971年至今
• 5 與邦交國關係
o 5.1 與非洲邦交國的關係
o 5.2 與巴拉圭的關係
o 5.3 與大洋洲邦交國的關係
o 5.4 與梵蒂岡的關係
• 6 與非邦交國關係
o 6.1 與美國的關係
6.1.1 美國駐臺代表
6.1.2 中華民國駐美代表
o 6.2 與日本的關係
o 6.3 與歐洲聯盟的關係
o 6.4 與中國大陸的關係
o 6.5 與蒙古國的關係
o 6.6 與其他非邦交國的關係
• 7 與國際組織間的關係
o 7.1 世界貿易組織(WTO)
o 7.2 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組織(APEC)
o 7.3 聯合國外圍組織
7.3.1 世界衛生組織(WHO)
7.3.2 國際電信組織
o 7.4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OC)
o 7.5 萬國郵政聯盟
o 7.6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 7.7 其他擁有會籍的政府間國際組織
• 8 與非政府組織及跨國企業間的關係
o 8.1 關於國際民航事務的特殊安排
o 8.2 頂級網域名
• 9 參考文獻
• 10 外部連結
• 11 參見
現況概要
參見:中華民國外交史
自2008年馬英九就任中華民國總統以來,奉行「活路外交」政策,以參加聯合國所屬的功能組織、與各國維繫實質關係為優先考慮。2009年5月間以「中華臺北」的名義參加世界衛生組織在日內瓦舉行的第62屆世界衛生大會。美國仍持續依臺灣關係法出售防禦性武器。2011年因援助東日本大震災而與日本政府和民間關係有所增進。此外,持中華民國護照之國民可以免簽證前往之國家或地區共99個、可以落地簽證方式前往之國家或地區共25個、總計124個。[2]
但另一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 外交上並未真正表現相應的政策調整,其外交政策仍維持以往阻滯中華民國外交的態度。特別在2008年,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上的影響力,其多次成功排 斥中華民國國際空間,例如:杯葛中華民國爭取加入或參與國際組織、阻止中華民國政務官員與美國聯邦政府或州政府官員接觸、阻止中華民國前總統李登輝等中華民國政要出訪他國、干預中華民國貿易訪問團出訪、藉聯合號海釣船事件矮化中華民國的國際地位、要求中華民國民間團體參加國際會議時更改會籍名稱、阻止中華民國學童赴海外表演、抗議他國於非官方場合懸掛持用中華民國國旗、積極爭取中華民國僑胞認同等[3][4]。以及在之後,在菲律賓境內犯案的中華民國籍嫌犯被菲律賓政府遣送至中華人民共和國[5]、中華民國中央銀行在「東南亞央行總裁聯合會」(SEACEN)之會員名稱被要求更改、世界衛生組織(WHO)內部規範與中華民國互動之文件稱呼中華民國代表為「中國台灣」代表[6]、中華民國學生在國際亞洲醫學生聯合會的現有英文名稱被要求更改、中華民國簽證被更名為「中國台灣(China,Taiwan)」而外國官方網站將中華民國列為「中國台灣」、中華民國代表團在東京影展被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向大會抗議等近期事例。「外交休兵」政策因此被中華民國泛綠政黨與部分媒體戲稱為「外交休克」,並主張此政策讓中華民國陷入主權危機[7][8][9][10]。
與中華民國建有官方外交關係的國家
自1970年以後,大多數與中華民國建交的國家都已經陸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不予再承認中華民國的政權為合法。但仍有少數國家仍然承認中華民國而不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性(部份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但後來斷交後轉而承認中華民國,例如貝里斯、聖露西亞和布吉納法索),主要是中美洲國家、加勒比海島國和南太平洋島國以及非洲國家。
中華民國對外關係的國家地理位置圖
中華民國(實際控制區域)
與中華民國建交並設置大使館的國家
與中華民國建交而未設置大使館的國家
雖未建交但設置駐台代表機構的國家(不含歐盟)
拉丁美洲:12國
中美洲
• 巴拿馬(1909年與中國清政府建交,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後維持邦交至今)
• 尼加拉瓜(1962 - 1985年,1990年 -)
• 宏都拉斯(1941年)
• 薩爾瓦多(1961年)
• 瓜地馬拉(1960年)
• 貝里斯(1989年)
加勒比海
• 海地 (1956)
• 多米尼加 (1957)
• 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 (1983)
• 聖露西亞 (1984-1997,2007)
• 聖文森及格瑞那丁 (1981)
南美洲
• 巴拉圭(1957年):巴拉圭是南美洲唯一一個與中華民國有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中華民國在東方市與亞松森各設有領務單位。
大洋洲:6國
密克羅尼西亞
• 帛琉 (1999)
• 馬紹爾群島 (1998)
• 吉里巴斯 (2003)
• 諾魯 (1980-2002,2005)
美拉尼西亞
• 索羅門群島 (1983)
玻里尼西亞
• 吐瓦魯 (1979)
非洲:4國
西部非洲
• 布吉納法索 (1961-1973,1994)
• 甘比亞 (1968-1974,1995)
• 聖多美和普林西比 (1997)
南部非洲
• 史瓦濟蘭 (1968)
歐洲:1國
南歐
• 梵蒂岡 (1942)
與兩岸均無建交的國家
• 不丹:雖沒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但在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中投下贊成票幫助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的席位。目前在香港設有總領事館。
• 撒拉威阿拉伯民主共和國:即西撒哈拉,目前流亡政府設於阿爾及利亞,獲49國承認。
• 馬爾他騎士團:有主權實體地位的國際慈善團體,與104國建交。
• 科索沃:2008年自塞爾維亞獨立的國家,獲85國承認。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不承認其獨立,因此尚未建交;中華民國承認其獨立,但由於科索沃只承認聯合國會員國的主權國家,因中華民國非聯合國成員國而不予承認,故兩國亦未建交。
中華民國與各國建交斷交大事紀
1912年至1949年
中華民國邦交國大事紀
說明:「?」表示不能確定其發生年份或月份,故放於最有可能的一年內,詳見注釋
西元 民國紀元 建交/承認 斷交/終止 邦交國數目 說明
1912年
民國元年
1913年
民國2年 • 巴西承認中華民國。(4月8日)
• 美國承認中華民國。(5月2日)[11]
• 古巴承認中華民國。(5月4日)
• 秘魯承認中華民國。(5月5日)
• 墨西哥承認中華民國。(5月23日)
• 日本承認中華民國。(10月6日)
• 奧匈帝國承認中華民國。(10月6日)
• 荷蘭承認中華民國。(10月6日)
• 葡萄牙承認中華民國。(10月6日)
• 比利時承認中華民國。(10月6日)
• 瑞典承認中華民國。(10月6日)
• 丹麥承認中華民國。(10月6日)
• 俄羅斯帝國承認中華民國。(10月6日)
• 德意志帝國承認中華民國。(10月6日)
• 英國承認中華民國。(10月6日)
• 法國承認中華民國。(10月6日)
• 義大利承認中華民國。(10月6日)
• 西班牙承認中華民國。(10月6日)
• 瑞士承認中華民國。(10月8日)
• 挪威承認中華民國。(10月9日) 需要說明的是,現今的很多國家當時仍處於殖民時代,由宗主國代行外交權,而以上國家的殖民地涵蓋了地球絕大部分,因此當時中華民國的邦交國看起來數目很少,其實已基本覆蓋全球。
1914年
民國3年
1915年
民國4年 • 與智利建立關係。(2月)
1916年
民國5年
1917年
民國6年 • 與德意志帝國斷交。(3月14日)
• 與奧匈帝國斷交。(?月)
1918年
民國7年 • 與蘇聯斷絕外交關係。(2月)
1919年
民國8年 • 與玻利維亞建交。(?月)
1920年
民國9年 • 與波斯建交。(?月)
1921年
民國10年 • 與德國復交。(5月20日)
1922年
民國11年
1923年
民國12年
1924年
民國13年 • 與蘇聯恢復正常外交關係。(5月31日)
1925年
民國14年 • 與委內瑞拉建交。(?月)
1926年
民國15年
1927年
民國16年
1928年
民國17年 • 美國承認中華民國國民政府。(7月25日)
• 德國承認中華民國國民政府。(8月17日)
• 挪威等十餘國亦相繼承認。
1929年
民國18年 • 與蘇聯斷絕外交關係。(7月23日)
1930年
民國19年 • 與尼加拉瓜建立關係。(?月)
1931年
民國20年 • 與波蘭建交。(?月)
1932年
民國21年 • 與蘇聯恢復外交關係。(12月12日)
1933年
民國22年 • 與瓜地馬拉建立關係。(6月15日)
1934年
民國23年 • 與土耳其建交。(4月4日)
• 與薩爾瓦多建立關係。(10月22日)
1935年
民國24年
1936年
民國25年
1937年
民國26年
1938年
民國27年 • 因德國併吞奧地利而結束關係。(4月)
1939年
民國28年 • 與羅馬尼亞建交。(?月)
1940年
民國29年 • 與西班牙斷交。(?月)
1941年
民國30年 • 與宏都拉斯建立關係。(4月9日)
• 與多明尼加建立關係。(4月9日)
• 與澳大利亞建交。(?月)
• 與加拿大建交。(?月)
• 與哥斯大黎加建交。(?月)
• 與哥倫比亞建交。(?月) • 義大利承認汪兆銘政權,與之斷絕外交關係。(7月2日)
• 德國承認汪兆銘政權,與之斷絕外交關係。(7月2日)
• 與丹麥斷絕外交關係。(8月20日)
• 對日本宣戰並斷交。(12月9日)
1942年
民國31年 • 與梵蒂岡建交。(7月)
• 與伊拉克建交。(?月)
• 與埃及建交。(?月)
1943年
民國32年 • 承認自由法國。(8月27日)
• 與維希法國斷交。(8月1日)
1944年
民國33年 • 承認義大利新政府並復交。(10月)
• 與黎巴嫩建交。(?月)
1945年
民國34年 • 與阿富汗建交。(1月)
• 與阿根廷建交。(6月1日) 40 因資料不足,該年以前邦交國正確數目無法統計。
1946年
民國35年 • 與泰國建交。(1月23日)
• 承認蒙古獨立(1月5日)並建交。(2月13日)
• 與丹麥恢復外交關係。(5月20日)
• 與菲律賓建交。(7月)
• 承認奧地利新政府並建交。(7月6日)
• 與印度建交。(10月21日)
• 與沙烏地阿拉伯建交。(11月15日) 46
1947年
民國36年 • 與緬甸建交。(9月)
• 與匈牙利建交。(?月)
• 與阿爾巴尼亞建交。(?月)
• 與保加利亞建交。(?月)
• 與希臘建交。(11月)
• 派遺大使駐玻利維亞。(10月) 51
1948年
民國37年 • 與韓國建交。(8月15日) 52
1949年
民國38年 • 與盧森堡建交。(1月1日) • 與蘇聯斷交。(10月3日)
• 與捷克斷交。(10月5日)
• 與波蘭斷交。(10月5日)
• 與匈牙利斷交。(10月5日)
• 與羅馬尼亞斷交。(10月5日)
• 與阿爾巴尼亞斷交。(10月5日)
• 與保加利亞斷交。(10月5日)
• 與緬甸斷交。(12月18日)
• 與印度斷交。(12月30日)
• 與蒙古國斷交。[12]
43 本年底與中華民國維持外交關係的有韓國、泰國、菲律賓、阿富汗、伊拉克、土耳其、伊朗、黎巴嫩、沙烏地阿拉伯、挪威、芬蘭、丹麥、瑞典、英國、法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瑞士、奧地利、葡萄牙、義大利、希臘、梵蒂岡、埃及、加拿大、美國、墨西哥、古巴、宏都拉斯、哥斯大黎加、多明尼加、薩爾瓦多、巴拿馬、巴西、哥倫比亞、委內瑞拉、智利、祕魯、玻利維亞、厄瓜多、阿根廷、澳大利亞43國。
1950年至1970年
中華民國邦交國大事紀
說明:「?」表示不能確定其發生年份或月份,故放於最有可能的一年內,詳見注釋
西元 民國紀元 建交/承認 斷交/終止 邦交國數目 說明
1950年
民國39年 • 與錫蘭斷絕關係。(1月)
• 與英國斷交。(1月6日)
• 與阿富汗斷交。(1月12日)
• 與挪威斷交。(1月14日)
• 與芬蘭斷交。(1月14日)
• 與丹麥斷交。(1月14日)
• 與瑞典斷交。(1月19日)
• 與瑞士斷交。(1月20日)
• 與荷蘭斷交。(3月27日)
• 與印尼斷絕關係。(4月) 35 自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陸續有國家與中華民國斷交,改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
1951年
民國40年 • 承認利比亞獨立。(12月24日) • 與巴基斯坦斷絕關係。(?月) 35
1952年
民國41年 • 與日本復交。(4月28日)
• 與西班牙復交。(6月27日) 37
1953年
民國42年 37
1954年
民國43年 • 駐瓜地馬拉改設公使館。(12月22日) 37
1955年
民國44年 • 與南越建交。(12月17日) • 與尼泊爾斷絕關係。(?月) 38
1956年
民國45年 • 與海地建交。(4月25日) • 與埃及斷交。(5月17日)
• 與敘利亞斷絕關係。(?月) 38
1957年
民國46年 • 與巴拉圭建交。(7月8日)
• 與賴比瑞亞建交。(8月18日)
• 駐多明尼加公使館升格為大使館。(8月20日)
• 與約旦建交。(9月)
• 與烏拉圭建交。(11月) 42
1958年
民國47年 • 與伊拉克斷交。(7月18日)
• 與柬埔寨斷絕關係。(7月)
• 與摩洛哥斷絕關係。(11月) 41
1959年
民國48年 • 與利比亞建交。(5月10日) • 與蘇丹斷絕關係。(?月) 42
1960年
民國49年 • 與喀麥隆建交。(2月19日)
• 與多哥建交。(4月27日)
• 與馬利聯邦建交。(6月)[13]
• 與剛果(金夏沙)建交。(8月10日)
• 與加彭建交。(8月17日)
• 與賽普勒斯建交。(8月17日)
• 與剛果共和國建交。(9月10日)
• 與塞內加爾建交。(9月23日)
• 與瓜地馬拉正式建立外交關係。(10月)
• 與茅利塔尼亞建交。(11月28日) 與古巴斷交。(9月3日) 50
1961年
民國50年 • 與紐西蘭建交。(?月)
• 與布吉納法索建交。(12月14日) 52
1962年
民國51年 • 與達荷美建交。(1月18日)
• 與查德建交。(1月31日)
• 與中非建交。(4月13日)
• 與盧安達建交。(7月1日)
• 與牙買加建交。(8月9日)
• 與尼加拉瓜建交。(9月20日) • 與烏干達斷絕關係。(10月) 58
1963年
民國52年 • 與馬拉加西建交。(6月26日)
• 與象牙海岸建交。(7月20日)
• 與尼日建交。(7月22日)
• 與獅子山建交。(9月28日)
• 與科威特建交。(11月21日) 63
1964年
民國53年 • 與法國斷交。(2月10日)
• 與剛果共和國斷交。(4月17日)
• 與中非首次斷交。(11月5日)
• 與塞內加爾首次斷交。(11月8日) 59
1965年
民國54年 • 與達荷美斷交。(4月8日)
• 與茅利塔尼亞斷交。(9月11日) 57
1966年
民國55年 • 與達荷美復交。(6月)
• 與馬爾地夫建交。(7月7日)
• 與馬拉威建交。(7月11日)
• 與賴索托建交。(10月3日)
• 與波札那建交。(12月30日) 62
1967年
民國56年 • 與馬爾他建交。(?月)
• 與巴貝多建交。(9月4日) 64
1968年
民國57年 • 與甘比亞建交。(1月12日)
• 與中非第二次復交。(5月6日)
• 與史瓦濟蘭建交。(9月6日) 67
1969年
民國58年 • 與塞內加爾第二次復交。(7月16日) 68
1970年
民國59年 • 與加拿大斷交。(10月13日)
• 與義大利斷交。(11月6日) 66 此時中華民國還有66個邦交國。
1971年至今
中華民國邦交國大事紀
說明:「?」表示不能確定其發生年份或月份,故放於最有可能的一年內,詳見注釋
西元 民國紀元 建交/承認 斷交/終止 邦交國數目 說明
1971年
民國60年 • 承認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獨立。(12月2日) • 與智利斷交。(1月5日)[14]
• 與科威特斷交。(3月29日)
• 與喀麥隆斷交。(4月3日)
• 與奧地利斷交。(5月28日)
• 與土耳其斷交。(8月5日)
• 與伊朗斷交。(8月17日)
• 與獅子山斷交。(8月20日)
• 與比利時斷交。(10月26日)
• 與祕魯斷交。(11月2日)
• 與黎巴嫩斷交。(11月9日)
• 與墨西哥斷交。(11月16日)
• 與厄瓜多斷交。(11月17日)
• 與冰島斷絕關係。(12月8日) 54 本年中華民國受到冷戰局勢改變而被迫退出聯合國,聯合國的「中國席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致使更多國家與中華民國斷交。
1972年
民國61年 • 與東加建交。(4月10日)
• 與西薩摩亞建交。(5月29日) • 與賽普勒斯斷交。(1月12日)
• 與馬爾他斷交。(1月31日)
• 與阿根廷斷交並終止關係。(2月19日)[15]
• 與塞內加爾第二次斷交。(4月12日)
• 與馬爾地夫斷交。(4月15日)
• 與盧安達斷交。(5月13日)
• 與希臘斷交。(6月5日)
• 與日本斷交。(9月29日)
• 與牙買加斷交。(11月1日)
• 與盧森堡斷交。(11月14日)
• 與馬拉加西斷交。(12月15日)
• 與澳大利亞斷交。(12月22日)
• 與紐西蘭斷交。(12月22日)
• 與查德首次斷交。(12月27日) 42
1973年
民國62年 • 與達荷美第二次斷交。(1月1日)
• 與薩伊斷交。(1月30日)
• 與西班牙斷交。(3月10日)
• 與布吉納法索首次斷交。(10月23日) 38
1974年
民國63年 • 與加彭斷交。(3月30日)
• 與波札那斷交。(4月5日)
• 與馬來西亞終止領事關係。(5月31日)
• 與委內瑞拉斷交。(6月29日)
• 與尼日首次斷交。(7月29日)
• 與巴西斷交。(8月16日)
• 與甘比亞首次斷交。(12月28日) 32
1975年
民國64年 • 與葡萄牙斷交。(1月6日)[16]
• 與南越終止邦交關係。(4月30日)[17]
• 與菲律賓斷交。(6月9日)
• 與泰國斷交。(7月1日)
• 與西薩摩亞斷交。(11月6日) 27
1976年
民國65年 • 與南非建交。(4月26日) • 與中非第二次斷交。(8月23日) 27
1977年
民國66年 • 與賴比瑞亞首次斷交。(2月23日)
• 與約旦斷交。(4月14日)
• 與巴貝多斷交。(1月11日) 24
1978年
民國67年 • 與利比亞斷交。(9月14日)[18]
23
1979年
民國68年 • 與吐瓦魯建交。(9月19日) • 與美國斷交。(1月1日)[19]
23
1980年
民國69年 • 與諾魯建交。(5月4日) • 與哥倫比亞斷交。(2月9日) 23
1981年
民國70年 • 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建交。(5月8日) 24
1982年
民國71年 24
1983年
民國72年 • 與索羅門群島建交。(3月24日)
• 與多明尼克建交。(5月10日)
• 與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建交。(10月9日) • 與象牙海岸斷交。(3月3日)[20]
• 與賴索托斷交。(5月14日) 25
1984年
民國73年 • 與聖露西亞建交。(5月8日) • 與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終止關係。(11月) 26
1985年
民國74年 • 與玻利維亞斷交並終止關係。(7月11日)
• 與尼加拉瓜首次斷交。(12月7日) 24
1986年
民國75年 24
1987年
民國76年 • 與格瑞那達建交。(7月20日) 25
1988年
民國77年 • 與烏拉圭斷交。(2月4日) 24 是年中華民國還有24個邦交國。
1989年
民國78年 • 與巴哈馬建交。(1月9日)
• 與賴比瑞亞第二次復交。(10月2日)
• 與貝里斯建交。(10月13日) 27
1990年
民國79年 • 與賴索托第二次復交。(4月5日)
• 與幾內亞比索建交。(5月26日)
• 與尼加拉瓜復交。(11月5日) • 與沙烏地阿拉伯斷交。(7月22日) 29
1991年
民國80年 • 與中非第三次復交。(7月8日) 30
1992年
民國81年 • 與拉脫維亞建立領事關係。(2月22日)
• 與尼日第二次復交。(6月19日)[21]
• 與韓國斷交。(8月24日) 30 自此中華民國在亞洲己無任何一個邦交國。
1993年
民國82年 • 與賴比瑞亞第二次斷交。(8月)[22]
29
1994年
民國83年 • 與布吉納法索第二次復交。(2月2日) • 與賴索托第二次斷交。(1月12日)
• 與拉脫維亞終止領事關係。(7月28日)[23]
29
1995年
民國84年 • 與甘比亞復交。(7月13日) • 與摩納哥斷交。(1月16日) 29 自此中華民國在歐洲僅剩梵蒂岡一個邦交國。
1996年
民國85年 • 與塞內加爾第三次復交。(1月3日) • 與尼日第二次斷交。(8月19日) 29
1997年
民國86年 • 與聖多美普林西比建交。(5月6日)
• 與查德第二次復交。(8月24日)
• 與賴比瑞亞第三次復交。(9月6日) • 與巴哈馬斷交。(8月29日)
• 與聖露西亞首次斷交。(8月29日) 30
1998年
民國87年 • 與馬紹爾群島建交。(11月20日) • 與南非斷交。(1月1日)
• 與中非第三次斷交。(1月1日)
• 與幾內亞比索斷交。(4月24日)
• 與東加斷交。(10月31日) 27 與南非斷交,自此中華民國的邦交國僅剩一些份量不重的小國家。
1999年
民國88年 • 與馬其頓建交。(1月27日)
• 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7月5日)
• 與帛琉建交。(12月29日) • 與巴布亞紐幾內亞斷交。(7月21日) 29 成功與馬其頓建交,打破中華民國在歐洲僅剩梵蒂岡一個邦交國的窘境。
2000年
民國89年 29
2001年
民國90年 • 與馬其頓斷交。(6月18日) 28 中華民國再度在歐洲僅剩梵蒂岡一個邦交國。
2002年
民國91年 • 與諾魯斷交。(7月23日) 27
2003年
民國92年 • 與吉里巴斯建交。(11月1日) • 與賴比瑞亞第三次斷交。(10月13日) 27
2004年
民國93年 • 與萬那杜建交。(11月3日) • 與多米尼克斷交。(3月30日)
• 與萬那杜斷交。(11月10日) 26
2005年
民國94年 • 與諾魯第二次復交。(5月14日)[24]
• 與格瑞那達斷交。(1月20日)
• 與塞內加爾第三次斷交。(10月25日) 25
2006年
民國95年 • 與查德第二次斷交。(8月6日)[25]
24
2007年
民國96年 • 與聖露西亞第二次復交。(4月30日)[26]
• 與哥斯大黎加斷交。(6月7日)[27]
24
2008年
民國97年 • 承認科索沃獨立。(2月19日)[28]
• 與馬拉威斷交。(1月14日)[29]
23 是年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宣布「外交休兵」,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外交競爭。
2009年
民國98年 23
2010年
民國99年 23
2011年
民國100年 23
2012年
民國101年 • 承認南蘇丹獨立。(7月9日)[30]
23
2013年
民國102年 23
與邦交國關係
與非洲邦交國的關係
目前中華民國與史瓦濟蘭、聖多美普林西比、布吉納法索與甘比亞有正式外交關係。
與巴拉圭的關係
中華民國於1957年7月8日與巴拉圭建交。1988年7月在東方市設立總領事館。巴國是中華民國目前在南美洲唯一具有正式邦交的國家,兩國合作關係密切友好,巴國對中華民國參與國際事務活動向來堅定支持,前任總統杜華德任內曾兩度率團訪華,並於每年聯合國大會總辯論時明確為中華民國執言。外長拉科納達於2010年4月間訪華。中華民國政府多年來支持巴政府興建貧民住宅計畫,興建完成之貧民住宅已遍佈全國各省,廣獲巴國民眾好評。此外,兩國另簽有多項協定,包括外交及公務護照免簽證協定,觀光合作協定、文化專約、引渡協定、經濟合作協定、避免雙重課稅暨相互投資保障協定及志工協定等。
目前中華民國現任駐巴拉圭大使是劉德立。
盧戈政府於2008年8月15日上台執政,馬英九總 統曾率慶賀團參加盧戈總統就職大典;兩國元首會晤時,盧戈總統表示,希望進一步與中華民國強化既有之合作關係,並能以更廉潔、更有效率之式進行國際合作; 馬總統則說明中華民國政府倡議「兩岸休兵,外交共存共榮」理念,重申中華民國將更加努力鞏固並深化與現有邦交國之關係,雙邊關係只有前進、不後退,只充 實、不減弱。
與大洋洲邦交國的關係
目前中華民國與帛琉、諾魯、吉里巴斯、吐瓦魯、索羅門群島、馬紹爾群島有正式外交關係。
與梵蒂岡的關係
駐教廷大使館
主條目:中華民國-聖座關係
梵蒂岡是目前中華民國唯一有正式邦交的歐洲國家,現任駐梵蒂岡大使為王豫元。由於梵蒂岡國土面積極小,駐梵蒂岡大使館設在義大利境內的羅馬市區,是中華民國唯一在非邦交國領土所設大使館。梵蒂岡在台北市設有大使館,但在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之後,梵蒂岡撤回派任的大使,僅派代辦。
中華民國在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位期間,因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政治壓力,中華民國總統未能踏足梵蒂岡領土,只有時任總統陳水扁夫人吳淑珍間歇性以私人名義到訪。直到2005年4月8日,陳水扁以「中國總統」(President of China)身份出席若望保祿二世的葬禮,成為中華民國外交史上首次現任元首出訪梵蒂岡。
與非邦交國關係
為維持與非邦交國間的各項往來,中華民國在不少無邦交國設立非官方名義的代表處。特別著重於對美國、日本、歐盟及其成員國和新加坡等國的關係。
與美國的關係
美國總統艾森豪於1960年6月18日訪問臺灣台北時與蔣中正總統搭敞篷車前往圓山行館途中接受熱情群眾夾道歡迎。蔣總統伉儷親至松山機場迎接, 艾森豪總統並於傍晚在總統府前廣場對50萬群眾發表演說。兩國總統發表聯合公報,穩固邦誼,譴責中國人民解放軍對金門隔日砲擊之惡行,也依《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繼續保衛台澎金馬。艾森豪與蔣中正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分別擔任歐洲及中國戰區的盟軍統帥。
主條目:中華民國-美國關係
中美關係被中華民國方面視作外交工作的重點。中華民國與美國的關係主要依據美國的《台灣關係法》以及美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三個聯合公報。
美國政府的官方立場是:
“
美國歡迎並鼓勵海峽兩岸對話以降低緊張關係,並建立一個最終導致和平解決雙方分歧的環境。美國相信北京與台北之間的分歧可以由海峽兩岸人民自己解決。美國不斷重申和平解決分歧符合美國的利益。
”
這段聲明表明美國政府在表述其有關台灣問題的立場上用詞必須十分謹慎以避免觸發外交風波。明確表態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武力統一中華民國,但也警告 中華民國貿然宣布獨立將會導致立即的危險。由於在美國國內有一股很強的同情中華民國的政治勢力。所以美國在該問題上的立場表述往往是含糊其詞的,美國眾議 院一度有意要求美國政府說明台灣關係法及三個聯合公報的適用優先順序,但受到行政部門強力運作而停止。
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都願意維持現狀,其中也包括了不清楚解釋「現狀」爲何。民進黨政府提出「四不一沒有」來向美國表明自己不會挑釁中華人民共和國造成台海緊張。陳水扁發表有關臺海方面的言論幾乎每次都逾越了四不一沒有的承諾,這種情況發生時美方都會表示「嚴重關切」,陳水扁則會再次重申自己的立場沒有改變。
因應陳水扁在2008年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舉動,美國白宮在2007年八月下旬時首次嚴正地對陳水扁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等挑釁行為重申反對立場。
而馬英九接任中華民國總統之後,在兩岸問題上恢復「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原則,提出「不統、不獨、不武」取代「四不一沒有」,更曾明確表示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
美國駐臺代表
在1979年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以後,中華民國與美國不存在正式的外交關係,但是雙方始終維持非官方的經濟文化交流。美國通過台灣關係法,設立美國在台協會與中華民國保持非官方的關係。美國在台協會在台北設辦事處,在高雄亦有分支機構。技術上美國在台協會是私人機構,但其成員是美國國務院的職業外交官,以暫時脫離美國公職的方式擔任。
• 現任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薄瑞光(Raymond F. Burghardt)
• 現任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馬啟思 (Christopher J. Marut)
中華民國駐美代表
1937年時的中華民國駐美大使官邸-雙橡園,現為駐美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館舍及古蹟
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經文處)是中華民國駐美的代表機構,總部設在美國首都哥倫比亞特區, 並在美國其他12個城市設有辦事處。雖然技術上,經文處非屬官方機構,但其成員都是中華民國政府任命的外交官;這些人員係持旨在促進美國與特定外國間之 「友誼、商務及通航」而核發的特約簽證(Treaty visas),而非外交簽證(diplomatic visa),進入美國。
• 現任行政院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主任委員:邵玉銘
• 現任中華民國駐美國代表:金溥聰
與日本的關係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
參見:台日關係及中華民國政府與臺灣人民對2011年東日本大震災之援助及各界反應與檢討
在1972年9月29日,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正常化以後,中華民國與日本不存在正式的外交關係,但是雙方始終維持非官方的經濟文化交流。日本設立財團法人交流協會與中華民國保持非官方關係,與美國在台協會性質類似;中華民國也同樣在日本設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的半官方機構。原本中華民國國民在中日斷交後,前往日本需使用浮貼於護照的「渡航證明書」,2005年起於愛知博覽會期間讓中華民國國民免簽證入境日本,日本國會更進一步通過在愛知博覽會結束之後,繼續此項措施。
現任中華民國駐日代表:沈斯淳
現任財團法人交流協會會長:今井正
現任財團法人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代表:樽井澄夫(2012年到任)
與歐洲聯盟的關係
現任駐歐盟代表:董國猷(兼駐比利時代表)
與中國大陸的關係
主條目:台灣海峽兩岸關係
中華民國與1949年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圍繞國家繼承問題有極大爭議。目前海峽兩岸的政府互不承認也互不隸屬。但是民間的交流與經貿往來近年來十分頻繁。兩個政府之間並沒有正式的往來,但各自成立了兩岸事務的官方機構,分別是中華民國的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陸委會)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台辦),目前各自透過台灣的海基會與大陸的海協會作為半官方層級的溝通管道。在雙方憲法架構下,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的交往互視為內政而不為外交,中華民國的對大陸事務,包括香港及澳門,由陸委會統籌,中華民國內政部也管理部分事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和中共中央台灣事務辦公室負責對台事務。
與蒙古國的關係
目前中華民國政府沒有正式放棄對中國大陸的領土主權。與蒙古國的關係則更爲複雜,1921年以前中華民國政府一直行使對外蒙古的主權,但在蘇聯的壓力下最終被迫妥協,由蘇聯做出不援助中國共產黨等三項原則來換取國民政府對外蒙古獨立的 承認。1946年1月5日,中華民國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獨立。國民政府公告說:「外蒙古人民於民國34年10月20日舉行公民投票,中央曾派內政部次長雷 法章前往觀察,近據外蒙古主持投票事務人員之報告,公民投票結果已證實外蒙古人民贊成獨立,茲照國防最高委員會之審議,決定承認外蒙古之獨立,除由行政院 轉飭內政部將此項決議正式通知外蒙古政府外,特此公告。」隨後國民政府表示支持蒙古入聯合國。但是1947年7月28日,國民政府因為蒙古國軍隊入侵中國新疆而改變立場,反對外蒙古加入聯合國[31]。2月13日,國民政府與蒙古建立外交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初由於外蒙古有蘇聯在背後的支持,而承認外蒙古獨立,而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之後由於蘇聯違背當初不援助中國共產黨等三項原則,立即取消承認蒙古獨立(在聯合國的控蘇案),並宣稱一直對外蒙古有主權。到1990年代方與蒙古國建立非官方的聯繫關係。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由民進黨上台主政後已經基本上承認蒙古國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外交部並在烏蘭巴托設有「駐蒙古代表處」。
與其他非邦交國的關係
目前與中華民國建交的國家僅有23個,而其他國家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的同時,也與中華民國保持半官方的經貿聯繫。由於敏感的政治問題,很多國家的駐華代表將當地的簽證申請轉給臨近的大使館或領事館處理,而不是直接在當地簽發。同樣的,中華民國在一些國家也設有非官方的代表處,受限國際政治因素,駐外代表處通常不直接以中華民國為名,常見的改稱包括台北代表處、台灣代表團等。
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都宣稱對釣魚台列嶼(釣魚島)擁有主權。在中華民國的行政區域規劃中,釣魚台屬宜蘭縣頭城鎮所轄。
中華民國、馬來西亞、中華人民共和國、菲律賓、汶萊、越南及印度尼西亞,對南沙群島的主權歸屬存有爭議;此外,中華民國認為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控制的西沙群島亦為其固有疆域並擁有主權;同時越南亦宣稱擁有西沙群島。2002年的《南中國海各方行為宣言》緩和了政治緊張,但並未在法律層面取得實質進展。
與國際組織間的關係
世界貿易組織(WTO)
中華民國於2002年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的名義,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組織(APEC)
中華民國於1991年以「中華台北」的名義,加入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組織。
聯合國外圍組織
世界衛生組織(WHO)
主條目:台灣與世界衛生組織的關係
中華民國與世界衛生組織自1971年中華民國中央政府代表退出聯合國而使中國席位改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後,就由於中國代表權問題,失去相互間的官方聯繫;中華民國政府自1997年起每年都嘗試以不同名義重新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但每次都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反對,使其邦交國的提案都不能提交世界衛生大會(WHA)討論或表決。在不造成「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前提下,2009年中國政府在世界衛生組織(WHO)同意台灣當局(即指中華民國政府)以世界衛生大會觀察員身分參加世界衛生大會。2009年5月,中華民國行政院衛生署署長葉金川以「中華台北」的名義參加世界衛生大會,
國際電信組織
中華民國原本是國際電信組織的會員國,在1971年聯合國席位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後,連帶喪失ITU的會籍。此後,中華民國原本的國際電話冠碼86被移轉給中國大陸,而另獲配發886的冠碼。在ITU的官方文件中寫為配發給「中國台灣(Taiwan, China)」。[32]
而在無線電電臺的台號,則是B開頭。業餘無線電則以BM、BN、BO、BP、BQ、BU、BV、BW、BX開頭。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OC)
中華奧會會旗
• 因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干預,中華民國皆以「中華台北」的身份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以及其他國際運動活動,使用中華民國國旗歌與中華奧會會旗作為標示。
萬國郵政聯盟
中華民國在1914年加入萬國郵政聯盟,會籍在1972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但是中華民國現行統治區域與萬國郵政聯盟成員國之間的郵遞仍然不變。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於2004年,加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二個委員會有觀察員國身份,但因為不是聯合國會員,所以不能成為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成員。
其他擁有會籍的政府間國際組織
• 國際衛星輔助搜救組織
• 中美洲銀行
•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
• 亞洲開發銀行
• 東南亞中央銀行組織
• 亞洲選舉官署協會
• 亞洲蔬菜研究發展中心(唯一總部設於中華民國境內的國際組織)
• 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
註:詳請參閱 中華民國外交部-我擁有會籍之政府間國際組織網站
與非政府組織及跨國企業間的關係
關於國際民航事務的特殊安排
在很長時間內中華民國的國家航空公司-中華航空無法開拓部分地區的航線,而只能由其旗下的全資子公司(例如華信航空)負責經營。日本東京的航線不得在成田機場起降,只能利用只供國內線使用的羽田機場。但在1995年中華航空的飛機不再繪有中華民國國旗後,才被允許直接飛往成田國際機場。在台灣往來香港的航線方面,曾經因為香港主權移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令華航能否飛到香港成為問題,最後以更改華航飛機的標誌來解決。
有時候,建交和斷交都影響中華民國和別國的航空交通。1992年中華民國與大韓民國斷交,使得中華民國往來韓國的航運中斷。直至2002年12月,雙方同意以定期包機復航,而2004年9月1日經雙方談判後簽訂《台韓雙邊航空協定》,恢復台韓雙邊航空運輸定期航線。
許多國家的國家航空公司或主要的航空公司也盡量避免自行經營飛航台灣的航線。例如日本航空通過其子公司日本亞細亞航空、全日空透過子公司日空航空的名義來運營來返中華民國的航線,直到2007年11月生效的台日間新航約改為母公司飛航[33];而在過去,英國航空是通過其子公司英國亞洲航空的名義來運營來返台灣的航線[34],而荷蘭皇家航空也通過其子公司荷蘭亞洲航空(機身塗裝為KLM Asia,且去除皇冠標誌)的名義運營往返台灣的航線。但因為飛機調度的因素,實際上也常以母公司的飛機飛航台灣航線。因類似狀況而成立的航空公司還包括了澳洲航空所屬的澳亞航空(Australia Asia Airlines)、瑞士航空所屬的瑞亞航空(Swissair Asia),與法國航空所屬的法亞航空(Air France Asie)。然而隨著兩岸關係漸趨和緩,這些因特殊時代背景而誕生的航空公司也陸續遭裁撤或併回。除此之外,德國漢莎航空雖然沒有針對台北航線特別設立子公司,卻改用原本專門飛航歐洲區域航線的子公司神鷹航空(Condor)負責台德航線。
中華民國雖不是國際民航組織的成員,但航空器註冊編號的冠碼仍是B-開頭,早期後面的數字是3位數或四位數,在1990年代後逐漸改為5位數。
頂級網域名
中華民國在網際網路的頂級網域名方面,獲得ICANN分配到.tw的網域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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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呂:菲國態度 凸顯馬的92共識荒謬性,自由電子報,20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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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綠批主權淪喪 外交將休克,自由時報,2008年9月3日。
8. ^ 中未休兵沒活路 外交成效露馬腳,玉山周報,2011-02-22
9. ^ 外交休兵誤台 深陷主權危機,自由電子報, 2011-5-16
10. ^ 中促美修台灣關係法 綠批馬外交休克 ,自由電子報,2011-5-21
11. ^ 西方列強中第一個承認的國家。
12. ^ 在1953年取消承認為獨立國的地位。
13. ^ 8月馬利聯邦解散。
14. ^ 智利於1970年宣布自本日起與中華民國斷交。
15. ^ 中華民國駐阿根廷使館遲於8月15日結束。
16. ^ 中華民國駐葡萄牙使館遲於5月31日結束。
17. ^ 由於北越以武力殲滅南越勢力的關係。
18. ^ 中華民國駐利比亞使館遲於10月22日結束。
19. ^ 美國於1978年12月16日宣布自本日起與中華民國斷交。
20. ^ 中華民國駐象牙海岸使館遲於4月17日結束。
21. ^ 中共遲於7月30日與尼日斷交。
22. ^ 親北京的柯洛瑪政府外交承認了中共當局,但是,當時台北駐賴比瑞亞使館並未撤離,這樣形成兩岸均有大使館存在的變相雙重承認。
23. ^ 中華民國駐里加總領事遲於1996年1月19日更名為「駐拉脫維亞台北代表團」。
24. ^
http://www.mofa.gov.tw/webapp/ct?xItem=16410&ctNode=9525. ^
http://www.mofa.gov.tw/webapp/ct.asp?xItem=19799&ctNode=18726. ^ 中華民國外交部聲明:中華民國與聖露西亞即日起恢復大使級之全面外交關係
27. ^
http://www.mofa.gov.tw/webapp/content.asp?cuItem=26162&mp=128. ^ 中華民國(臺灣)自即日起正式承認科索沃共和國,中華民國外交部網站,2008年2月19日發佈
29. ^ 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節目於斷交當日的報導,中華人民共和國早於2007年12月28日即與馬拉威建交。
30. ^ [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06577 中華民國承認南蘇丹共和國,時間:2011/7/9 新聞引據: 中央社。
31. ^ 徐淑希演說 認外蒙無入會資格 (pdf). 大公報. 1947年7月30日.
32. ^
http://www.itu.int/publ/T-SP-E.164D-2007/en33. ^
http://www.rti.org.tw/News/NewsContentHome.aspx?t=1&NewsID=88709 中央廣播電台 台日航約完成修約換函簽署
34. ^ Why Taiwan is still an unique escape. 獨立報. 1996年9月14日 [2012年5月14日] (英文).
外部連結
維基新聞相關報導:
中華民國宣佈與中非國家查德斷交
• 中華民國外交部
• 中華民國88年外交年鑑
• 中華民國94年外交年鑑
• 中華民國97年外交年鑑
• 我國與各國建/斷交情形一覽表
參見
• 台灣外交
• 中華民國外交部
• 中華民國駐外機構
• 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 中華民國外交史
• 1971年至今中華民國與世界衛生組織的關係
• 中華民國政府與臺灣人民對2011年東日本大震災之援助及各界反應
• 價值觀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