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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行政区划中的唯老大传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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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9-07
大家讨论一下,中国历来的行政区制度是不是衍生出了这样的传统?
即中央举全国之力扶持直辖市,然后依次类推,省扶省会、地级市扶市区、县扶县城?
一个个老大们得意洋洋,众小弟们却要自谋生路,还要受到诸多限制?
也许只有在每个省的省会都是小城市的那一天,人们特别是官僚们才真正明白一个区域的政府是应该为全区域服务的。
既然各同级行政区之间有诸多事实上的不平等,却仍有那么多人认为省会就非得要能辐射全省呢?持此观点的人骨子里是封建等级观念在作怪,是在为维护这种不公平的传统推波助澜。
那么应该怎么改变这个“传统”?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09-07
地方自治呗:)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09-08
现在省太大了,发展又不平衡,地方自治是要出问题的!
历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冕恩仇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09-15
恩,我也觉得现在施行地方自治的条件还不成熟
以無法為有法
以無限為有限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09-16
确实有这样的传统习惯。
但选交通中心做省会的想法是无可厚非的。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hqq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09-16
以下是引用howe922在2004-9-15 23:45:09的发言:
恩,我也觉得现在施行地方自治的条件还不成熟

不成熟的原因有啥?
官民沒有民主素養?
人民教育程度不夠
交通太差?
=============================
Boundary representation is not
necessarily  authoriative.
=============================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09-16
中央不肯放权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09-17
反对地方自治,但应该给地方更多的自主权力.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10-07
以下是引用hqq在2004-9-16 13:09:13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howe922在2004-9-15 23:45:09的发言:
恩,我也觉得现在施行地方自治的条件还不成熟

不成熟的原因有啥?
官民沒有民主素養?
人民教育程度不夠
交通太差?

[/quote]
是啊,自治需要传统,这片土地上的人,有一个算一个,脑袋里都没这根弦

慢慢培养吧,实现了是最好的
中央-省(自治省,直辖市)-县(市)
撤销副地级,县级等同于副地级
城市分为直辖,副省级,地级,县级,副县级,直辖市可以辖县,县级以上的市可以辖县级或县级以下的市.除个别特例,城市必须集中连片
县分为地级县和县级县,地级县可以辖县级市,县级县只能辖副县级市
副县级市人口少于20万,不分区.分区的大城市人口不少于30万.区均为县级,人口不得少于15万,不得多余30万
hqq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10-08
不讓人民有自治經驗
永遠條件不成熟
=============================
Boundary representation is not
necessarily  authoriative.
=============================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10-08
是啊,现在应该逐步试点了;否则哪天会有推广的可能?
只有让各县市平等,互不隶属,且让当地人民享有更多的决定权,方可打破这一封建传统!

我一直有个设想:把行政中心,特别是新建的设在小城市,这也许有助于消除我国的这一不良传统。打个比方:既然县城不需要是县内第一大镇,那么县政府会自然的意识到她是为全县服务的,而不须也没必要集全县之力来建设县城从而忽略了其它地区的发展问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28 18:42:02编辑过]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11-10
通过法律来约束。规定行政中心的人口规模:首都:不超过100万,省会:不超过20万,县城:2万。超过了就外迁。干部离职后不得居住在行政中心。其它城市以市区为中心,市区常住人口在90%以上,农村人口小于10%。直辖市相当于省,其它市县自治,市县均由省直接管理,但不与自治冲突,只管少量事务。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4-11-11
台湾省政府就设在县辖市:南投县草屯市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4-11-11
美国的首都和州府都不是大城市,应该向美国学习,把行政中心迁往交通便利的小城市,把大城市留给商业。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4-11-11
想法不错,不过有点难找到好的改变办法.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5-01-14

可以在分省的过程当中实行,把省会迁往小城市,使其主要作为行政中心。作了个设想如下图所示。


[upload=gif]UploadFile/2005-1/200511417648772.gif[/upload]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5-01-14
以下是引用航海在2004-11-10 19:06:11的发言:
通过法律来约束。规定行政中心的人口规模:首都:不超过100万,省会:不超过20万,县城:2万。超过了就外迁。干部离职后不得居住在行政中心。其它城市以市区为中心,市区常住人口在90%以上,农村人口小于10%。直辖市相当于省,其它市县自治,市县均由省直接管理,但不与自治冲突,只管少量事务。


呵呵,是不是超过了就又要迁?
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一傢子!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5-01-16
提得不错,估计除非根除现在人的思想,否则目前确实难以找到合适的途径.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5-01-18
行政中心→经济中心?←参考列表

行政中心多数也会成为所在地区的经济中心吗?如果是在农业经济时代,这个问题的答案很容易作出—会!那时城市作为统治中心起着很好的控制周边农村的作用;可是到了现代产业蓬勃发展的今天,经济中心早已不必设在一个地区的大城市里,可是为什么大多数的国家的省级驻地一般还是在首位城市呢?也许是因为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面积都不够大,除了俄罗斯、加拿大、美国、巴西、澳大利亚、印度、阿根廷、哈萨克等国之外,其它的国家都可与中国 的一个省相比。省下的各中心城市成为下一级的行政中心应是在情理之中。而人口稀少的大国由于人口有集聚,事务也多集中在集聚区,因此把行政中心设立在小城市往往只会增加不必要的行政成本。据此排除掉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阿根廷、哈萨克之后,就只有中国、印度、巴西、美国可以把大多数 的省会/首府设立在小城市了。进一步排除掉经济发展程度还不够的三大发展中国家后,就不难发现只有美国了。实际上,大家有不用奇怪为什么世界大国当中也只有美国的多数一级行政区的首府不是区内的第一大城市、甚至连较大的城市都不是。请看一个列表,反映了地区经济中心(世界上的一些重要城市)不是区内行政中心的简况。


包头∈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纽约∈纽约州(奥尔巴尼)费城∈宾西法尼亚州(哈里斯堡) 洛杉矶∈加利福尼亚州(萨克拉门托) 西雅图∈俄肋冈州(塞勒姆) 芝加哥∈伊利诺斯州(斯普林菲尔德) 底特律∈密歇根州(兰辛) 迈阿密∈佛罗里达州(塔拉哈西) 新奥尔良∈路易斯安那州(巴吞鲁日)休斯敦∈得克萨斯州(奥斯汀) 圣路易斯∈密苏里州(杰斐逊城) 温哥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维多利亚) 蒙特利尔∈魁北克省(魁北克) 坎普尔∈北方邦(勒克瑙) 比勒陀利亚∈豪登省(约翰内斯堡) 科隆∈北莱茵-威斯特法伦(杜塞尔多夫) 阿姆斯特丹∈北荷兰省(哈勒姆)鹿特丹∈南荷兰省(海牙) ……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5-01-19
楼主16楼的区划只有一个条件才能实现,那就是现有的省会城市都直辖了
行政区划让我好矛盾??????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5-01-19
以下是引用hqq在2004-10-8 10:07:22的发言:
不讓人民有自治經驗
永遠條件不成熟

这种话我也常说.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5-01-20

偶,也同意楼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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