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3449
一、我主张的省地镇三级模式是:
1、省级基本稳定,全国34个省级。
2、地级个数增加,平均每个省一级辖30---40个地级。名称最终可称为郡或府或厅。
3、县、市、镇平行归地级管辖,平均每个地级辖30---40个镇级。
二、实施操作过程:
1、省级有选择的建立省辖县,省辖县适当代管周边县,最终变为地级。
2、地级有选择的建立地辖镇,地辖镇可适当合并周围乡镇,缩小县辖范围,最终取消县给和乡镇级的区别。
3、以集市墟场为中心成立村社基层自治机构。
UID:8750
县-市-镇的等级怎么区别?
3、以集市墟场为中心成立村社基层自治机构。这在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还可以,但是在人口稀少的地方难以实现。
UID:3925
不错的想法,省级稳定,管理幅度又减少一级,每级的管理数目又不会太多。
省县直辖的话,省管县的数目太多了,县下辖乡镇又太少,且层次近,乡镇权力就小了。
UID:292
“地”是没有文化的共族人的用语,反对。
UID:7861
UID:293
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6-2-25 15:05:16的发言:楼主的小地不就是并县么,你说的县、市、镇并列,这里的县是不是就相当于大乡了?
不错
县-市-镇的等级怎么区别?---县是相邻贫困乡的组合,市是城市化较好区域,镇是介于两者之中的区域。都是“地”的下属级别。
3、以集市墟场为中心成立村社基层自治机构。这在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还可以,但是在人口稀少的地方难以实现。---主要解决我国人口比较集中的东中部省区的行政区划问题,西部区划问题要考虑民族问题。
UID:12847
以下是引用qingsh在2006-2-25 6:28:24的发言:“地”是没有文化的共族人的用语,反对。
论坛坛规不知道你看了没有,如果你爱护论坛就希望遵守它,为了你也是为了论坛
地级并不是你所谓的"共"族的独创,它直接上承元明清的"府",民国的各种"公署",是历史的延续,并不是你说的"没文化"
相反民国的"道"现在还有人耻笑呢("道长"的原因)
省地镇三级模式微调后
1、省级基本稳定,全国34个省级。可增加一二。
2、地级个数增加,平均每个省一级辖30---40个地级。40--50个也行。全国共1200--1500个地级。名称最终可称为郡或府或厅。
3、县、市、镇平行归地级管辖,平均每个地级辖30---40个县级。全国约36000个县级,与现在的乡镇级数量相当。
1、省级有选择的建立省辖县(省直管县),省辖县适当代管周边一个或几个县或周边县的某些乡镇,最终变为地级。
2、地级有选择的建立地辖镇,地辖镇可适当合并周围乡镇或周边乡镇的某些村,缩小县辖范围,最终取消县级和乡镇级的区别,县辖区域与乡镇相差不大。
3、有条件的区域以集市墟场为中心成立村社基层自治机构。
以下是引用lshsh在2006-2-27 8:47:20的发言:?不错
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6-3-8 16:15:01的发言:>既然如此,还是希望你慎用“地”这个不明不白的区划词。一般说来,省之下的广域区划,在中国的法定体系下是县,最好还是用县,或者“并县”。历史上用过道,当然道比现在的地级市大,和你的小地不符,所以不准确。再不济可以用郡,千万不要用地。因为一说地,又要扯到地级市的市制问题上去了,当然这片的主题只是层级而已。
我不喜欢“道、府、郡、州”,也不喜欢“地、地区、地级市”
我最喜欢的是用“厅”来表示“地”,一来是“厅长”叫起来不错,二是省级以下确有“厅级”。
以下是引用lshsh在2006-3-9 15:43:08的发言:。我不喜欢“道、府、郡、州”,也不喜欢“地、地区、地级市”我最喜欢的是用“厅”来表示“地”,一来是“厅长”叫起来不错,二是省级以下确有“厅级”。
历史变革时,很多厅都是升府迁治,原辖区改县,从而知道厅的地位低于府,高于县,有实际管辖区域的厅一般都被视为'准县",现在的地级市直接由府演变过来,所以改叫厅不适合
但是我认为现在地级市的外区(矿区,远郊区,郊县)改叫厅比较适合,他们都是介于县与正式区之间
以下是引用之江云梦在2006-3-9 15:50:30的发言:>历史变革时,很多厅都是升府迁治,原辖区改县,从而知道厅的地位低于府,高于县,有实际管辖区域的厅一般都被视为'准县",现在的地级市直接由府演变过来,所以改叫厅不适合但是我认为现在地级市的外区(矿区,远郊区,郊县)改叫厅比较适合,他们都是介于县与正式区之间
厅的地位低于府,高于县,有实际管辖区域的厅一般都被视为'准县",现在的地级市直接由府演变过来,事实上我主张的省地县三级中平均每个省级下辖40个左右的“地级”即厅级,这里的“地级”即厅级与现在的地级市县或过去的府县相比,厅级比现在的地级市或过去的府辖区小地位相对低。厅级比现在的地级市下的县或过去的府下辖的县相比辖区大,地位相对高。
所以:省级与作为基层一级的“县市镇”之间的行政区名称叫“厅”最合适!!!!!
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6-3-10 15:13:54的发言:不赞同你把县市镇并列。
其实我也有点认为较大的市可以和“厅”同一级别,但“县”与“镇”必须是趋向于同一级别!
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6-3-11 21:43:08的发言:你的县完全可以用乡来表述。
你说的没错,但我认为用县比乡好,原因有三:
1、自秦以来,是县而不是乡,是中央泒去管理地方的最基层行政单位。
2、为不让县这一名称淘汰。
3、县这一名称让人感到本区域在全国行政体系中地位没有下降,减少官员等对改革行政区划的阻力。-----河北有两县合并未成的反面事例。
UID:15354
UID:519
UID:15220
鄙人以为在最基层的自治机构,完全没必要设立中心,区域性的就好。
所以你说的“自我感觉良好的是以集市圩场为中心的村社建立! ”我不是很欣赏。
对于一些服务机构(譬如银行、派出所等)可以有选择的设立在集市圩场,没必要完全与行政对应!
“再说叫什麽有这麽重要吗!只要叫“县”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
你认为不重要? “地”缺少文化含量,大家公认的吧。 可以取好的名字为什么非要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