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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盟改市纯粹是多此一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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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6-05-16

在地改市的热潮中,一向稳定的盟也坐不住了,纷纷改市。


开始,盟改市还照顾盟行署所在地,以盟行署所在地的市为新的市名,如赤峰、通辽等。这些城市本已有一知名度,作为地级市,虽然地盘大了点,但总体上大家感觉还过得去。


后来就越来越不象话了,学起了地区名直接改为市名的坏方法(如晋中市等,幸亏长治改得早,否则也成了晋东南市,真是不堪设想),也直接以盟的名字作为市名了。如巴彦淖尔市之类,甚至出现了总面积超过了湖南省,而中心城区不到20万人口的地级呼伦贝尔市。还有有一个鄂尔多斯市,既不以盟名命名,又不以盟所在地命名,越发的乱。


盟改市有必要吗?综观地区行署改成的地级市,其实也无必要,仅仅是多了人大、政协两套班子而已。其实,在行署时代,虽然没有正式设立人大和政协,但在行署内部仍设有人大和政协的联络机构,基本等同于人大和政协。地改市,不过是把隐藏的人大和政协公开化了而已。


大家有见过自治州改地级市的吗?没有。至少截至目前为止,一个也没看到。为什么?因为自治州自己有自己的人大和政协,改了市也不会多提拔干部。于是我们看到一个非常滑稽的现象,那就是,从本质上,自治州与地区行署毫无区别,因为他们都没有直接管辖的区域,都是上传下达机构。(地级市好歹还有市辖区)但在实际操作中,却让地区行署变身为市,而自治州则还是自治州。


明白了这样一个事实,回头再看盟改市,就发现这纯粹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的事。


试想,当年设盟的时候,不是叫盟行政公署,而是象自治州一样给其配人大和政协,叫盟人民政府,那还会有今天的撤盟改市吗?显然不会,因为有个“民族自治”的包装给罩着,谁也不敢轻举妄动。正是因为当年把盟作为行署对待,才有今天的盟改市。如果把盟当作自治州,那就不会动了。但实际上,地区行署与自治州并无本质区别。


补充一点,盟虽然叫行署,但其负责人并不叫专员,而叫盟长。这就更见盟改市的混帐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6-05-16

“盟改市有必要吗?综观地区行署改成的地级市,其实也无必要,仅仅是多了人大、政协两套班子而已。”

改成市之后,有可能会分设几个区的呀。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6-05-16
由顶楼论述,主要是名字改得不好,必要性我也认为无多大必要,因为地这级本身就无必要,好处就是使用"市"通名的便利吧.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6-05-16

一个一个的改,多此一举,不如一次性把盟变为地区或市。

忘记过去的人,必将重蹈覆辙。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6-05-16
以下是引用假平凹在2006-5-16 7:44:18的发言:

盟改市有必要吗?综观地区行署改成的地级市,其实也无必要,仅仅是多了人大、政协两套班子而已。其实,在行署时代,虽然没有正式设立人大和政协,但在行署内部仍设有人大和政协的联络机构,基本等同于人大和政协。地改市,不过是把隐藏的人大和政协公开化了而已。


大家有见过自治州改地级市的吗?没有。至少截至目前为止,一个也没看到。为什么?因为自治州自己有自己的人大和政协,改了市也不会多提拔干部。于是我们看到一个非常滑稽的现象,那就是,从本质上,自治州与地区行署毫无区别,因为他们都没有直接管辖的区域,都是上传下达机构。(地级市好歹还有市辖区)但在实际操作中,却让地区行署变身为市,而自治州则还是自治州。


明白了这样一个事实,回头再看盟改市,就发现这纯粹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的事。


实际上,地区行署与自治州并无本质区别。


补充一点,盟虽然叫行署,但其负责人并不叫专员,而叫盟长。这就更见盟改市的混帐了。


可见楼主根本不知道盟和自治州的区别,具体比较两者的设置可以发现,盟的组织机构比自治州少了许多,不仅仅是少了立法和参政两套班子而已,相比之下,自治州的组织机构甚至要远多于很多的地级市.

这是因为自治州是一个很完善的实级政府,所有的县市都是它直接管辖的区域,一般来说县级市都是直辖于省,行政被地级代管,财政等一些权利会直接受省级管,但是自治州就不一样了,无论县市从行政到财政一起管,简直是缩小版的省,楼主竟然说自治州是上传下的传话桶,实在是贻笑大方

而盟只是一个派出机构,之所以不用地区或专区的名称因为是当初中央政府对于内蒙古传统的一种象征性维护,实际是一样的,盟长实际就是专员,叫盟长和叫盟的道理相同.盟对下属县市的管理幅度很小,因为名下的县市实际还是直属自治区,地区只是代管而已.唯一例外的是呼盟由于传统和离省会过远的原因,特设了一般盟和地区没有的一些机构.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6-05-16
关于盟旗制的延续,有人说是团结了民族,有人说是助长了他们的自我情绪,你认为??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6-05-16
以下是引用拖拉居士在2006-5-16 10:07:23的发言:
关于盟旗制的延续,有人说是团结了民族,有人说是助长了他们的自我情绪,你认为??

我认为盟旗制的变革具有积极意义,当时的内蒙古处于半独立状态,甚至有自己的政党,比一般军阀还厉害,外面还有一个所谓"母国",可以说形势是有点危险的,盟旗制的延续对当时民族归心有极为重要的积极意义.

此外和西藏相比,盟旗制继续存在和基巧宗制的消亡显示了中央政府对不同民族的离心归心程度的不同作为,总而言之,"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是一种极大的威慑力

而现在,盟旗制实际和历史上有了巨大的差异,过去的盟是几个独立性很强的旗的比较稳定的利益团体,现在盟成了一个似有似无的派出机构,几乎和英国"文化上的郡"有一拼.旗也不再是蒙古领主领民划分的单位,变得和县一样,可以说盟旗制到现在已经面貌全非了.

现在除内蒙古以外的旗已经全部改成县,自治县或县级市,内蒙古大部分盟被整合或改成地级市,旗也被县,区.市逐渐分割包围,可以说内蒙古行政区划和内地一体化正在稳步进行当中,而且还是和平演变,稳定的效果很不错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6-05-17
叫盟主多好听:)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6-05-17
有道理!!!!!!!!!!!!!!!!!!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6-05-19
有道理,特别是新市名听着就不是那么回事,硬生生把原来已经多少有些知名度的市名弃之不用,不知当初怎么这样定下来的。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6-05-19

只可惜的是没有用临河 集宁等名字 搞什么搞,

把所有的盟 旗全改回市 县!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6-05-19
干脆来个内蒙古市(中央直辖)!
我的眼里为什么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6-05-20
以下是引用云边谷口在2006-5-17 12:29:08的发言:
叫盟主多好听:)


[em01][em01][em01]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6-05-21

中国的市实际上是一个行政机构,和外国的市不是一码事.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6-05-21

改革中国严重混乱的“市”制!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6-06-11

自治州、地级市、盟、地区行署,从法律上来讲,他们的地位是不一样的。但实际工作中,他们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自治州、地级市有人大和政协,盟和地区行署也有人大、政协的联络机构,虽然名义上只是联络机构,但实际上起着人大、政协的作用,仅仅是专员不用由这个联络机构选举而已。至于公、检、法、司及军队,乃至工商财税等各类经济部门,这四者简直如出一辙。(如果真的要守法的话,地区行署就不应该有财政局这个机构了,但实际上地区财政局几乎与地区行署同时诞生)。

所以,四大类机构的法律地位是一回事,而实际运作却是另一回事。不能因为法律上规定了他们不同的地位,就否认他们在实际运作中并无本质区别的事实。以自治州为例,法律规定自治州是有自己的立法权的,但实际上,自治州更多地以向县市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为主。这就是当前事实。我不是说这种事实合理合法,而是说既然没有区别,又何必辛辛苦苦地改来改去呢?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6-06-12
以下是引用假平凹在2006-6-11 23:19:08的发言:

自治州、地级市、盟、地区行署,从法律上来讲,他们的地位是不一样的。但实际工作中,他们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自治州、地级市有人大和政协,盟和地区行署也有人大、政协的联络机构,虽然名义上只是联络机构,但实际上起着人大、政协的作用,仅仅是专员不用由这个联络机构选举而已。至于公、检、法、司及军队,乃至工商财税等各类经济部门,这四者简直如出一辙。(如果真的要守法的话,地区行署就不应该有财政局这个机构了,但实际上地区财政局几乎与地区行署同时诞生)。


所以,四大类机构的法律地位是一回事,而实际运作却是另一回事。不能因为法律上规定了他们不同的地位,就否认他们在实际运作中并无本质区别的事实。以自治州为例,法律规定自治州是有自己的立法权的,但实际上,自治州更多地以向县市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为主。这就是当前事实。我不是说这种事实合理合法,而是说既然没有区别,又何必辛辛苦苦地改来改去呢?



真的吗?人大联络处没有选举权就已经是很大的差异了,你怎么还说没有大的差异?


自治州有立法权,但是并不是每个时候都要立法,毕竟中央的法律法规有着它的普适性.你既然说他们都没有本质区别却又说自治州是传声筒已经自相矛盾了.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6-06-12

仔细想了下,楼主说“一向稳定”的盟,这话说的也不太对。

因为打从地改市的第1年,昭乌达盟就改成了赤峰市,所以他根本就没有稳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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