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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建议]重新设立行政公署作为省县直辖和分省的过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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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6-02-23

分省通常会牵涉很多方面,所以至今增加的省级行政单位不多,我建议设立行政公署作为分省过渡.行政公署的级别可为副部或厅级,


对地级市很小的省如四川,可先管辖地级市,再实现行署与县直辖.随后进行行政公署合并,建立新省


对于地级市面积不是很小的可直接改地级市政府为行政公署,在各区之上新成立市政府.单区无郊县的地级市(如丽水市)直接改区政府为新市政府,单区有郊县(如绍兴)则县区政府合并设立新市政府,并重新分区.多区有郊县的市(如丹东)在县区之上新建市政府并重新划区.随后进行行政公署合并.


对于地级市少面积小的省,直接实现省县直辖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6-02-23
请不要添乱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6-02-23
我以前提到过可以搞大行署,比如浙江只要4个就够了,按照以前道的规模。而杭州行署本身也可以深略,杭州周围的县直接省辖就可以了。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6-02-24
我等天子做过一个类似的东东叫做精官简政,地级大联合.发在画纸为界里.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6-02-25
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6-2-23 18:22:57的发言:
我以前提到过可以搞大行署,比如浙江只要4个就够了,按照以前道的规模。而杭州行署本身也可以深略,杭州周围的县直接省辖就可以了。


和元朝的有点像了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6-02-28
那还是建国初的规模!~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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