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保留贵州现状的话, 那么行政区划最不合理的就是黔东南州!不知道楼主对贵州的历史有个研究没有?有史可究,在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历史,黔东南的16县市行政区划根本没有捆在一起过,1956年,在全国建立民族自治区域的狂潮下,把两个截然不同的民族(苗 侗),他们的语言(侗语属于壮侗语族,苗语属于苗瑶语族),民俗文化,信仰等等,就连他们的居住的自然环境也大不同(苗主要依山而侗主要傍水),在这之前苗侗都很少通婚,但不知道为什么硬是把他们捆在一起受罪,这是不尊重历史违背民族意愿的作法.
其实凯里,雷山,台江,丹寨是全国最大的苗族聚居地,黎平,榕江,从江又是侗族最大的聚居地,而且这三县方言根本不象贵州,再者苗侗在黔东南有这天然的分界线,以雷公山为界,往西北是苗族,往东南为侗族.........如果楼主要调整的话,再怎么说都应该把天柱,锦屏,三穗,从江,黎平,榕江,以及镇远,剑河,岑巩部分地区设立一个侗族自治州,该区侗族人口占总人口比例80%以上,占侗族总人口70%以上.望楼主三思而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