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27楼,不应当按人口分区划,人口自由流动后,分布的变动会很大,区划不应当按着人口的变化而变化。比如,划定了一个县的区域,目前是60万人,只有镇和乡,没有市;但是将来人口多了达到260万,县的区域还是不应当变,可能那时这个县内有一两个大的县辖市,还有几个中小城市,还有一些乡镇,也可能就有一个大的城市和一些乡镇,如果这个县的区域被一个大城市全部占满了,那就是市县合一了。我这里说的事都是指建成区。反之,这个县的人口降了下来,只有12万了,也还是应当保持这个县的建制,只是政府应当缩编而已。我在国外居住了几年后,对城市的理解已经有所变化,基本就是建成区,甚至市建成区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市的辖区可以按城市的发展变化,但是反对省和县跟着变,省和县应当稳定。城市化,城市化,市的建制变化就可以了,省和县完全可以不动的。一个城市建在两个县的边界地区,也没什么关系,就在那里设立市好了,没有必要改变县的辖区么。这也和种地一样,如果一块农田被划到了两个县的边界上,让那个农民继续耕种就是了,边界划到了房子的中间也没关系,没有必要推倒重建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