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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律]解决政区合并对经济冲击的一个思路:调整土地出让年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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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3-07-03
以北三县为例,如果并入京津,存在套利空间,地价、房价必然暴涨,骤然起落最终会把市场搞砸,也会造成税源流失,有关部门肯定不愿意
如果规定京津方面的商品住宅用地:第一年70年产权,第二年69年产权……第60年10年产权,到期后开始征收不动产税
而北三县新拍卖土地一律直接固定为拿地10年后就开始征不动产税,是否就可以维持现有地价水平,也给刚需客群提供了相对低价的居所,还避免了税源被先入场的占据
如果原住民选择卖房套现,要么买10年后就可以收不动产税的新房,要么去投资、去消费,都对城市发展有利
如果卖房后去外地,只要严格执行外汇管制,肉还是烂在锅里,在异地的投资、消费,也算是京津对异地的转移支付了,对国家发展也没有害处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23-07-03
雄安,溢价,怎么办?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23-07-03
北三县凭啥并入京津?燕郊就算并入北京,也就通州城区一半价格,不可能涨到四五万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23-07-03
还不如调整高考录取政策,把北京一本录取名额大幅下降,留给北三县。比如原来北京一本录取率百分之二十四,北三县百分之四,调整方案倒过来,北三县百分之二十四,北京百分之四。
[ 此帖被lhqsrc在2023-07-03 21:03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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