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mlake:你只提郡县制,为何不提州郡县三级制呢,现在的省市县不就来源于州郡县;现在的省市县,省是地方监督层,属于非地方区划实体(对地方有辖权,没有治权);市属于半级监察政区半级实体区划(我称之为流体,既有治权又有辖权)(市是区的实体区划);县级政区是区划实体(有治权); ..
(2020-12-13 12:44)
一、市改府为劳民伤财,县级市改郡更是劳民伤财,还没有道理;
比如现行苏州市区划直接改:
苏州府: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虎丘区、吴江区、昆山市、常熟市、太仓市、张家港市。
二、我说的府制跟地级市没有一点点区别,所以没有谁更现代化的道理。
三、采用府制还是郡制,是根据首县发展程度、首位度及郡县两级权力让渡,三者统筹考虑;
四、理解不了用郡就割据了,神逻辑。。。。
然后关于“州郡县”与“省市县”其实是没有延续关系的。
一、历史上大部分时期州是作为一级行政实体,其作为行政监察的时间非常之短;只是州的层级在历史上可以是高级政区,也可以是统县政区,还有县级政区,还有羁縻政区,现行区划专名太多用“州”,故州作为通名有许多缺点。
二、郡一直是统县政区,后来州郡二级实体合为一级,而且郡盛行的时代,极少有割据的。一般高级政区才有割据的资本。
三、行中(尚)书省、承宣布政使司、省,演变脉络提示它们从来都不是以行政监察和监督为主要职能的,以现行省府的强大职能,难以想象楼主认为是监察层。
最后,其实我是支持现通名暂不改的,只是认为如果用郡,那也得是统县政区级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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