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2094阅读
  • 31回复

[其它]撤县设区有文件依据吗?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3-12-11
撤县设区有文件依据吗?
撤县设区有文件依据吗?


官方只说市可以领导县,有没有说市可以撤销县?


如果有文件依据,那么抵制撤县设区,就属于违抗政令


如果没有文件依据,那么撤县设区的合法性在哪里?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23-12-11
别说市无权撤县,省也无权撤县。撤县的权利属于中央。
多数人一生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内心缺少什么。
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
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林语堂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23-12-11
每次撤县设区不都是中央撤?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23-12-11
回 zhaohz 的帖子
zhaohz:
别说市无权撤县,省也无权撤县。撤县的权利属于中央。



地区几乎都改成地级市,县也应该都改成区

要么不做,要么贯彻到底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23-12-11
以中央发的文件为准。吾等屁民只能认可。不敢有质疑。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建立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23-12-11
回 cosmosgood 的帖子
cosmosgood:地区几乎都改成地级市,县也应该都改成区
....... (2023-12-11 10:48) 

啥叫应该?不连绵、不融城的飞去应该复县才是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23-12-11
回 野马头 的帖子
野马头:啥叫应该?不连绵、不融城的飞去应该复县才是 (2023-12-11 14:46)


几乎所有的地区改地级市,怎么都批准了?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23-12-11
回 cosmosgood 的帖子
cosmosgood:地区几乎都改成地级市,县也应该都改成区
....... (2023-12-11 10:48) 

区=县,把区都改成县得了。
全国分为省、州;省分为州、县;州分为县、区。

城市化的州县别称为市,民族自治的省州县称为自治省自治州自治县。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23-12-11
几乎所有的地区都被改成了地级市

那么以此类推

几乎所有的县都应该改成区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23-12-11
回 cosmosgood 的帖子
cosmosgood:几乎所有的地区都被改成了地级市
那么以此类推
几乎所有的县都应该改成区 (2023-12-11 19:31) 

地改市,五六十年代不算,从1983开始到现在也40年了,也还没有改完。县的数量十倍于地区,即便真推行所有县改区,也得很长时间。
多数人一生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内心缺少什么。
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
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林语堂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23-12-11
回 cosmosgood 的帖子
cosmosgood:地区几乎都改成地级市,县也应该都改成区
....... (2023-12-11 10:48) 

地改市还没有贯彻到底呢,县改区急啥?
多数人一生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内心缺少什么。
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
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林语堂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23-12-11
回 zhaohz 的帖子
zhaohz:地改市,五六十年代不算,从1983开始到现在也40年了,也还没有改完。县的数量十倍于地区,即便真推行所有县改区,也得很长时间。 (2023-12-11 20:06) 

地改市有文件依据

县改区有没有文件依据?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23-12-11
回 cosmosgood 的帖子
cosmosgood:地改市有文件依据
县改区有没有文件依据? (2023-12-11 20:13) 

当然有啊,本坛相关帖子不少。你翻翻前几年县改区的新闻贴,都是国务院文件。而县改市只需要民政部文件。都有文号的。
若没有制度制约,若地级市想改谁就能改谁,县至少比现在少一半。
县改区需要相关各方同意签字,才能上报,上报了不一定批准。
因县不同意而没改成的例子也不少,如湖州长兴、黄石大冶,
多数人一生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内心缺少什么。
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
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林语堂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23-12-11
至于楼主说的违抗政令,你以为有多大问题?中央批准了没有执行的多了去了。
比如西藏80年代设江孜地区和隆格尔等5县,中央批准了,一直没有成立。后来又发文件撤销了,其实就没有成立过。
再比如陇南地区迁成县,中央批准了,一直没有搬迁。成县纸面上做了19年地区行署驻地,其实一天也没有做过。
多数人一生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内心缺少什么。
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
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林语堂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23-12-11
回 zhaohz 的帖子
zhaohz:当然有啊,本坛相关帖子不少。你翻翻前几年县改区的新闻贴,都是国务院文件。而县改市只需要民政部文件。都有文号的。
若没有制度制约,若地级市想改谁就能改谁,县至少比现在少一半。
县改区需要相关各方同意签字,才能上报,上报了不一定批准。
因县不同意而没改成的例子也不少 .. (2023-12-11 20:27) 

你可能没有理解清楚

这种撤县设区的批复,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23-12-11
回 cosmosgood 的帖子
cosmosgood:你可能没有理解清楚
这种撤县设区的批复,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3-12-11 20:34) 

你要说标准,达到什么标准就撤县设区,这没有。
你要说权利来源,这没问题。有人大赋权啊。
目前
省级政区的设立撤销,权利在全国人大。
县级设立撤销,权利在国务院。
乡镇的变动,权利在省。

多数人一生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内心缺少什么。
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
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林语堂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23-12-11
回 zhaohz 的帖子
zhaohz:
你要说标准,达到什么标准就撤县设区,这没有。
你要说权利来源,这没问题。有人大赋权啊。
目前
省级政区的设立撤销,权利在全国人大。
.......

也就是说,改县建制为市辖区建制,这种政治行为,于法无据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23-12-11
回 cosmosgood 的帖子
cosmosgood:也就是说,改县建制为市辖区建制,这种政治行为,于法无据
 (2023-12-11 21:21) 

怎么会于法无据呢?人大赋权政府有设立和撤销政区的权利。如果政府无权设立政区,岂不是说现在的政区都是非法存在了?
多数人一生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内心缺少什么。
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
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林语堂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23-12-12
Re:回 cosmosgood 的帖子
zhaohz:
怎么会于法无据呢?人大赋权政府有设立和撤销政区的权利。如果政府无权设立政区,岂不是说现在的政区都是非法存在了?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23-12-12
回 cosmosgood 的帖子
cosmosgood:几乎所有的地区都被改成了地级市
那么以此类推
几乎所有的县都应该改成区 (2023-12-11 19:31) 

区比较杂,还是县好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23-12-12
回 cosmosgood 的帖子
cosmosgood:[图片]
 (2023-12-12 09:17) 

广义上的法律包括人大通过的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楼主把法律狭义的理解成全国人大通过的法是不是过于狭隘了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23-12-12
回 野马头 的帖子
野马头:
广义上的法律包括人大通过的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楼主把法律狭义的理解成全国人大通过的法是不是过于狭隘了

你觉得是论坛里的民科更专业,
还是武汉大学法学教授更专业?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23-12-12
Re:回 cosmosgood 的帖子
野马头:
广义上的法律包括人大通过的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楼主把法律狭义的理解成全国人大通过的法是不是过于狭隘了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
国发〔1985〕8号
一九八五年一月十五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区划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行政区划应保持稳定。必须变更时,应本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巩固国防的原则,制订变更方案,逐级上报审批。
  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省、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
  (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
  (四)凡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重要资源地区及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第五条 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民政部备案。
  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自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六条 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的撤销、更名、驻地迁移,由依法批准设立各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条 变更行政区划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变更的理由、范围,隶属关系,政治经济情况,人口和面积数字,拟变更的行政区域界线地图,以及县级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行政公署)的报告或意见等。
  第八条 各级民政部门分级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在承办行政区划变更的工作时,应根据情况分别同民族、人事、财政、外事、城乡建设、地名等有关部门联系洽商;在承办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区划变更的工作时,应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和有关民族的代表充分协商拟定。
  各级民政部门,应建立完整的行政区划档案。
  第九条 本规定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23-12-12
有。
宪法第八十九条第十五款。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23-12-12
回 fightgoogle 的帖子
fightgoogle:
有。
宪法第八十九条第十五款。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

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首先,市的区域划分,这个说法极其含糊,更没有明确指出县建制可以变更为市辖区建制

其次,这是批准,不是申报,那么申报和请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