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szgr:“县和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是1979年宪法新增加的条文,之前地方人大是不设常委会的。
3个在民政部有记录的“白区”,完成建政流程,是否仍不是名实相符的县级区,只能算区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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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5 12:49)
就人大来说,浦东就是反例。
1992年撤销川沙县(驻城厢镇),与黄南杨3区浦东部分、上海县一部合并设立浦东新区(驻陆家嘴)。
实际操作是:
撤销中共川沙县委员会、川沙县人民政府、川沙县人民代表大会。
由已经存在的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党工委)、上海市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接管党政工作,在1993年5月17日成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浦东新区工作联络处(设主任,非浦东新区选举)作为浦东新区人大的代行和筹备机构
然后浦东新区就是长达7-8年的无政府、无人大的状态。
到2000年才正式成立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