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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制]清代江苏巡抚可以节制江宁布政使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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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5 发表于: 2014-12-29
回 荒州邈县 的帖子
荒州邈县:
《清史稿-职官制》——(按察使)掌振扬风纪,澄清吏治。所至录囚徒、勘辞状,大者会藩司议,以听于部、院。兼领阖省驿传。三年大比充监试官,大计充考察官,秋审充主考官。
从以上可以看出,按察司的主要业务上级主管部门为刑部和都察院。与宋代仅仅主管刑名讼狱的提点刑狱司不同,它还兼有监御史的职责。
这里纠正一下我前面的认知错误:布政司的业务主要上级主管部门是吏部、礼部、户部,此外应该还有工部;按察司的则是刑部和都察院。

布政司的主要上级主管部门是吏部、礼部、户部、工部,但是其属官理问一职,实际为刑名之官。布政使管刑名体现在:审理与民政、财政有关的刑事案件,上控和京控案件的审理及参与地方秋审事宜等,所以是可以作为一省政府之任的。
从沿革上说,布政使的前身行中书省为完全一级政府,理问所为行省唯一司法机构,而此时肃政廉访司作为行台派出机构只管监察,不管刑名。明对元制有所改变,按察使司主管刑名,而行省的理问所则继续遗留在布政司,布政司的刑名职能也是存在的。
同时按察使司兼具监察、刑名职能,同时亦有监察御史专责监察,都是制度改革时的遗漏所致(或故意为之)。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76 发表于: 2014-12-29
回 杜春明 的帖子
杜春明:布政司的主要上级主管部门是吏部、礼部、户部、工部,但是其属官理问一职,实际为刑名之官。布政使管刑名体现在:审理与民政、财政有关的刑事案件,上控和京控案件的审理及参与地方秋审事宜等,所以是可以作为一省政府之任的。
从沿革上说,布政使的前身行中书省为完全一级政府, .. (2014-12-29 08:56) 

我认为这不是遗漏,恰恰是制度发展完善的结果。
秦灭六国,实行中央集权的郡县制,最高级政区郡即置守、尉、监,分掌民政、军事、察吏之事,这是一种比较完善的权力制衡结构。到了西汉,监御史一职被从郡级机构剥离出来,再到东汉,郡都尉一职又被合并于郡太守,州郡长吏就逐步完全的集三权于一身。此后频繁周期性的地方分裂割据局面虽然不能完全归咎于此,但至少有相当程度关系。
而明代省级区划机构中的三司并立,从某种意义上看又回到了秦郡的制度设计原点上。
我还是坚持这种观点:行省制不仅仅是代表一级区划的合理规模,更是代表管理制度的完美设计。所以,汉州唐道宋路不是省,甚至地方行台也不是省,割据的藩镇更不是省。虽然它们的规模可以类比,但内涵亦即机构权限设置上相去甚远。
就连入主中原的蒙元这样一个带有浓厚军事部落政权性质的王朝,由于实行了行省制,虽然在制度上还有待完善,却没有因此出现和形成此前司空见惯的地方分裂割据势力。这难道不能够说明一些问题吗?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77 发表于: 2014-12-29
回 荒州邈县 的帖子
荒州邈县:我认为这不是遗漏,恰恰是制度发展完善的结果。
秦灭六国,实行中央集权的郡县制,最高级政区郡即置守、尉、监,分掌民政、军事、察吏之事,这是一种比较完善的权力制衡结构。到了西汉,监御史一职被从郡级机构剥离出来,再到东汉,郡都尉一职又被合并于郡太守,州郡长吏就逐步完 .. (2014-12-29 09:42)

地方机关的设计必须有分割,如果没有分割时就会有牵制。一旦二者失控,就不是地方政权了,而是割据政权了。绝对的权力保证有绝对的割据。

像清朝,总督的权利很大,可以掌政、军、法。但总督并不独大,巡抚同样掌政、军、法,督抚同城时,督抚对着干的例子不少。只有督或抚的,藩臬又有冒出头对头干的,藩司掌政,臬司掌法,级别虽低,但条陈也可直达皇帝、内阁和六部以及军机处。
发乱后,督抚进一步集权(督抚同城的裁巡,布政司事务变成督抚直接下属的民政司和度支司等等),结果逐步失控了,东南互保中,就出现了割据的苗头。最后清朝崩盘,地方很是出了一把力。民国早期的督军,与割据势力相差不远了。直皖战争、直奉战争、北伐战争、蒋桂战争、中原大战都是割据势力之争。
[ 此帖被夕阳西下在2014-12-29 17:0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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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8 发表于: 201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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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州邈县:《清史稿-职官制》——(按察使)掌振扬风纪,澄清吏治。所至录囚徒、勘辞状,大者会藩司议,以听于部、院。兼领阖省驿传。三年大比充监试官,大计充考察官,秋审充主考官。
从以上可以看出,按察司的主要业务上级主管部门为刑部和都察院。与宋代仅仅主管刑名讼狱的提点刑狱司不 .. (2014-12-29 08:41)

一般来说
吏务主要归督抚掌握,人事任命主要归督抚,日常考察归藩臬,事实上日常考察流于形式。
户务是藩司的主业。当然,不少事还得督抚拍板。
礼务是督抚、藩、臬二司和学政共同的事,祭祀、大礼是督抚的事;日常学务归学政;乡试的话,一般由藩司派员出任提调官,臬司(或都察院)派员出任监试官
兵务主要在督抚和提督手上
刑务是臬司的主业。藩司的理问也就是个调解员。但臬司断下来后,还得报督抚或刑部核准。
工务中的城郭营缮一般归郡县负责,省级官署营缮、虞衡一般是归藩司负责(钱要从藩库出嘛,东西也要进藩库嘛);水利有河督的归河督负责,没河督的归督抚负责(如山东河道就归鲁抚负责)。
台务也是臬司的主业,和督抚都是主要监察官,大计的直接负责人。所以臬司的补服是獬豸,而不是孔雀【道员也是獬豸】。

总体来说,六部和督抚藩臬不是一一对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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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9 发表于: 2014-12-29
回 夕阳西下 的帖子
夕阳西下:地方机关的设计必须有分割,如果没有分割时就会有牵制。一旦二者失控,就不是地方政权了,而是割据政权了。绝对的权力保证有绝对的割据。
像清朝,总督的权利很大,可以掌政、军、法。但总督并不独大,巡抚同样掌政、军、法,督抚同城时,督抚对着干的例子不少。只有督或抚的, .. (2014-12-29 16:10) 

纵观中国历史,行省制时代,除了在制度上形成比较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现象,即基本实现了军队国家化,当然这里的国家指是中央朝廷。此前的州郡长吏,除了集军政民政大权于一身外,还普遍拥有私人部曲和亲兵牙将之类的私兵,这种现象直到宋代才有根本改观。之后行省制的元明清,就基本杜绝了私兵制。以清代湖广总督为例,其名义管辖的地域范围远超过藩镇割据时期的雄藩大镇,节制的绿营总兵力也达四五万之多,但能够直接指挥调动的只有人数不过两三千的督标三营,可能还没有此前一个州郡长吏的私人部曲多。
而清末自太平天国变乱起,以八旗和绿营兵制的崩坏和以湘军为代表的地方武装的崛起为标志,私兵制开始复活,到北洋新军时代达到高峰。顺理成章的就有了民国初期以北洋系将领为主角的军阀割据。
是否会出现地方割据势力不但跟行省制没半毛钱关系,反而,行省制下,较不容易形成地方割据势力和局面。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80 发表于: 2014-12-30
回 夕阳西下 的帖子
夕阳西下:
一般来说
吏务主要归督抚掌握,人事任命主要归督抚,日常考察归藩臬,事实上日常考察流于形式。
户务是藩司的主业。当然,不少事还得督抚拍板。
礼务是督抚、藩、臬二司和学政共同的事,祭祀、大礼是督抚的事;日常学务归学政;乡试的话,一般由藩司派员出任提调官,臬司(或都察院)派员出任监试官
.......



督抚、藩、臬的职权变化是动态的,除兵务与监察为其自身内在(加衔)外,督抚的其他职权多半是侵夺藩司来。
就本帖主题来说,清代布政使权力很有限了,江苏巡抚当能节制。虽然藩、臬乃至分守分巡诸道均可上奏皇帝,但我看到的文献,明末至清藩、臬实难对督抚有效牵制。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81 发表于: 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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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州邈县:
纵观中国历史,行省制时代,除了在制度上形成比较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现象,即基本实现了军队国家化,当然这里的国家指是中央朝廷。此前的州郡长吏,除了集军政民政大权于一身外,还普遍拥有私人部曲和亲兵牙将之类的私兵,这种现象直到宋代才有根本改观。之后行省制的元明清,就基本杜绝了私兵制。以清代湖广总督为例,其名义管辖的地域范围远超过藩镇割据时期的雄藩大镇,节制的绿营总兵力也达四五万之多,但能够直接指挥调动的只有人数不过两三千的督标三营,可能还没有此前一个州郡长吏的私人部曲多。
而清末自太平天国变乱起,以八旗和绿营兵制的崩坏和以湘军为代表的地方武装的崛起为标志,私兵制开始复活,到北洋新军时代达到高峰。顺理成章的就有了民国初期以北洋系将领为主角的军阀割据。
是否会出现地方割据势力不但跟行省制没半毛钱关系,反而,行省制下,较不容易形成地方割据势力和局面。


元行省制未能造成割据可能与制度并无关系,实为民族问题。掌握实权的蒙族贵族、色目人与汉人格格不入,而汉人在权力上受到严格限制,中原士大夫、地主乡绅多半依靠汉族士人。故元绝无可能造成割据,清虽控制力弱些,但道理类似。即便晚清内忧外患,也未见有割据如唐五代者。
至于明朝三分权的制度设计是很好,后来不是又产生了督抚吗?布按二司对督抚并不造成实际的牵制的作用,这方面发挥作用尚不如巡按御史。
故明三权体制未经历更长时间的考验,或许明再有一百年,或真有割据也未可知。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82 发表于: 201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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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州邈县:纵观中国历史,行省制时代,除了在制度上形成比较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现象,即基本实现了军队国家化,当然这里的国家指是中央朝廷。此前的州郡长吏,除了集军政民政大权于一身外,还普遍拥有私人部曲和亲兵牙将之类的私兵,这种现象直到宋代才有根本改观。之后 .. (2014-12-29 21:19)

太平天国战争就是地方权力失控。

直接带兵的人由提督变成督抚,或者说,带兵的人直接晋升到督抚。军权的牵制已经失控,如果只是军权失控还好,没粮吃的兵是会炸营的。督抚在征粮方面也开始集权,因为督抚带的兵多,受地方制约导致缺饷的扯皮让清廷烦不胜烦,干脆给带兵将领以督抚衔(曾帅好像除外)征粮省中。由于战争非常时期,司法权力同样向督抚集中,以临阵脱逃斩杀的将士对清廷来说已经麻木了。所以清末督抚已经集政、军、法于一身,而且无从制约,这就是割据的前奏。

至于私兵制,朝廷一声令下,曾帅旗下湘军轰然解散(清廷防曾帅防得很厉害的,除早期不给督抚实职,中期解散曾系湘军,晚期压制不给文华殿大学士;相反是提拔李帅来给曾帅打擂台)。像左帅的湘军就整编为国家军队;李帅的淮军也逐步整编为国家军队;最后也降格为二三级部队(巡防队),原地位由新军取代。
另外,明朝戚继光的私兵最后是蓟辽一带的主力。私兵制不是军阀的本质。
[ 此帖被夕阳西下在2015-01-01 20:49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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