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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你支持中国使用那中行政区划方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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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5 发表于: 2008-11-06
    支持第二种·
    省县直辖·
    知道现在不少地级市还是在“小马拉大车”
  
笑望海月光,
轻扣板桥霜,
荷塘绿,菜花黄.
微风竹影入梦乡.
  
只看该作者 76 发表于: 2008-11-06
现在的地级市很多都是抽水机,抽干了所辖县的经济发展能量。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77 发表于: 2008-11-06
引用第83楼haizhiben于2008-11-06 12:55发表的  :
现在的地级市很多都是抽水机,抽干了所辖县的经济发展能量。

我看最初搞市辖县的苏鲁粤县域经济都比较发达
只看该作者 78 发表于: 2009-01-06
支持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市、县、自治县——区、乡、镇
只看该作者 79 发表于: 2009-01-13
引用第12楼ccqwzq于2007-11-21 10:41发表的  :
地图上看是偏于一隅,实际不然。一圈人口近两千万,两翼人口一千一百万。两翼自然承载力较差,除万州外,人口要向一圈逐渐转移。两翼人口减少,一圈增到两千二百万至两千四百万;也就是四分之三在一圈,四分之一在两翼,应该是不算太偏吧。
绝对的事不好说。你说是吗?

没看到图啊
只看该作者 80 发表于: 2009-03-25
我说一句比较过头的话哦
神经病才认为地级是要被彻底取消的O(∩_∩)O哈!
主张基本维持现状只做小范围调整
不赞成全面分省
省县直辖,不撤地级,省、地两级对县的管辖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明确分工。
只看该作者 81 发表于: 2009-04-09
第二種還少了一個市,應該縣市平級。
看透人生奥妙
参悟世间真意
只看该作者 82 发表于: 2009-04-13
  请看“我设想的行政区划层级体系(修改版)”即: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大家认为如何啊?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83 发表于: 2009-04-13
省(虚化,中央派出机构)
州(高级地方政府,三权分立)
县(虚化,州派出机构)
市镇村(基层自治)
只看该作者 84 发表于: 2009-04-13
楼上仁兄的这种方案的确 也是很不错的 !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85 发表于: 2010-04-25
省(都市省、自治省)——县(市)——乡(镇、市)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86 发表于: 2010-06-03
都不支持,我支持省-县(市)两级,县市下面是乡镇(区)为派出机构。
只看该作者 87 发表于: 2015-01-18
回 苍鹰 的帖子
苍鹰:我支持第二种,取消市的称呼,取消地级行政单位,省直接管辖县,县下设乡镇,乡镇下设村。 (2007-11-12 00:51) 

支持也没用啊,没谁敢动这么大的手术。

省、地市/县市、乡/镇,三级。
只看该作者 88 发表于: 2015-01-18
五年前的投票,还有人投?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89 发表于: 2015-01-18
严格说:
道——郡——县——乡镇/市——村
原因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90 发表于: 2015-03-14
省级: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
地级取消
县级:县,自治县
乡级:乡,镇,民族乡
街道取消
村级
只看该作者 91 发表于: 2015-05-03
居然连日本的町都出来了
只看该作者 92 发表于: 2015-05-03
回 笑颜 的帖子
笑颜:省级: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
地级取消
县级:县,自治县
乡级:乡,镇,民族乡
街道取消
村级 (2015-03-14 08:01) 
然后全国各地的封疆大吏们就都是不厚了。省县派中晚唐藩镇割据的理想就算是达成了。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93 发表于: 2015-05-03
最后一种,毕竟城市有必要设市而非乡镇。但是对于町这个名字比较反感,应改为村或社区。
只看该作者 94 发表于: 2015-05-09
1. 一是要县市合并。有些县域面积不足1000平方公里。有些县人口不足50万。有些县城几万人,大部分吃财政饭,入不敷出,税收都抵不上公务员工资的就可以与邻县合并。
2. 财政上省直辖。资金上直接和省对接。
3. 反对盲目全部领域上的省直辖。一个省直辖带来的是权利的扩充,职位的升高,与之相伴的是行政水平的高涨。所以要鼓励部分人口大县、经济强县、财政大县、发展快县进行财政、行政上的省直辖。
4. 部分县域经济体可以全面推行省直辖,部分地区推行财政省直辖方案。解放全部财政权力。剥离地级市资金资源掠夺。
5. 司法独立,司法管辖区的划设不与行政区划重合,不受行政力量干涉
只看该作者 95 发表于: 2015-05-17
不能因为行政区划的不合理而去修改法律,这是个忌讳。应该在基于法律的基础上完善行政区划体制。
只看该作者 96 发表于: 2015-10-08
支持  省(自治省、首都大区、中央特别行政区)-----市(县、旗)----镇(乡)---村

取消所有直辖市,保留首都和港澳特别行政区, 大市、小市、县平级,均为省直管
只看该作者 97 发表于: 2015-10-10
我支持最后一种,但是反对把村改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