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改制后:
职掌:
- 为中央造令、传旨的政务机构。“事不以大小,并中书取旨、门下复奏、尚书施行”
- 不经吏部、直接除授的堂除大权。堂除范围:文臣寄禄官中散大夫(从五品)以上;武臣遥郡、横行(右武大夫至通侍大夫)以上,即正六品以上武官阶;侍从官;直秘阁(正八品)以上贴职;中书、门下、尚书三省七品以上职事官;九寺、五监从七品以上职事写;御史台自监察御史(从七品)以上职事官;外任诸路监司、节度使州知州与通判;东宫官左、右庶子(从五品)以上;内命妇掌计以上。
编制:
中书令:一人,名为宰相职,实未除人。
中书侍郎:一人,分两种情况
- 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代行中书令,充宰相之职。
- 中书侍郎(单除):代参知政事,行副相职务。
元丰分房八:吏、户、兵礼、刑、工、生事、班簿、制敕库房。哲宗朝分房十:朝增催驱房,兵礼房分为兵、礼二房。
- 吏房:掌承办除授、考核、升迁、降免、赏罚、官告废置、荐举、官员请假、亡故、临时差官等文书,以及本省杂务。
- 户房:掌郡县户口增长或下降数,以决定镇升县、县升州、州升府,或予以降格、废罢;调发边防军需钱粮;给散、借贷钱物。
- 礼房:掌举行郊祀、拜扫帝陵、朝享太庙的典礼,后妃、皇子、公主、大臣封册,驸马马都尉、内命妇官封,科举试考官的奏请,递送国书、诏命。
- 兵房:掌除授外国头领王爵、官封。
- 刑房:掌主行赦有罪人文书,及贬降官重新录用等事。
- 工房:掌举行重大营造工程经费预算与奏请,河防的治理。
- 生事房:掌受、发文书。后改为开拆房。
- 班簿房:掌百官名籍及有变动随时登记,以周知承务郎以上出身、历任、功过,以备选择使用。
- 制敕库房:掌汇编、登记所颁敕、令、格、式,并随时提供检阅以为百司遵循法式,及架阁库(档案库)。
- 催驱房:主行催促本省诸房发送文书、纠察延误耽搁者。
- 点检房:掌校对、检查诸房书写文书有无稽滞、差误。
吏额四十五人:有录事、主事、令史、书令史、守当官等名。哲宗朝增守阙守当官二百人。
中书后省: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右司谏、右正言各一人,中书舍人六人,起居舍人一人。以中书舍人判后省事。
右散骑常侍:一人,始终未尝除人。
中书舍人:判中书后省事,舍人六员轮直草拟诏命,并分工签押中书省诸房文字,如发现事有失当及除授非其人,得论奏封还词头。
权中书舍人:中书舍人阙,以他官暂时兼领者
右谏议大夫:专言职,实为谏官之长,朝政得失、三省以至百司任非其人,皆得谏正。
起居舍人:一人,举史官职事,记录皇帝言行、群臣上殿进对、朝廷发布的命令、赦宥、文武臣除授、礼乐法度增删、气候、符瑞、户口增减、州县废置等国事活动,以送史馆编史之用。
右司谏:一人,掌规谏朝政阙失与用人不当。
右正言:一人,掌规谏朝政阙失与用人不当。
设案五:
- 上案:掌举行王公、后妃、大臣册命礼及大朝会所行事。
- 下案:掌收发文书。
- 制诰案:掌抄写中书舍人草拟制词及中书省吏人考试补迁之事。
- 谏官案:掌收受朝廷诸司抄报中书后省文书。
- 记注案:掌抄录起居舍人所记皇帝、大臣、侍从、言官等在朝廷议论和活动的大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