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振兴方案
行政区划想法:大区为虚设.以现有的东北办和各省政府为基础,大区只设几个协调专门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建设环保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等等.总之他只是中央的派驻机构.不设立一级财政,不设一级人大,他只是一个协调部门.各部,委可以在其设立派驻机构.如:公安部东北区监管局,国家安全部东北区监管局.人为中央下派,财权为中央划拨,权利为监管所在区域的政府机构. 其实就是人民银行的管理方法。中央在东北设立直辖市-沈阳市(省级)。大区设大区直辖市(副省级)为现在省会,计划单列市改变而成,副省级.市委书记,市长由中央任命.相当于现在的计划单列市.州(厅级)建制为地方一级政权.全国先拿东北区做为试点.
直辖市(含大区直辖市)分为 区 县
州分为 市 县 自治县
州和县为广域,州下辖市为适域的,只管理城市和附近几个乡镇。州政府所在城市和州政府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东北区 驻地沈阳市 (辽阳,盘锦)
大区直辖市: 1 哈尔滨市(伊春)
2 长春市(四平),
3 大连市
各州为: 1 锦州 (葫芦岛,朝阳,阜新)
2 抚顺州 (铁岭)
3 本溪州 (丹东)
4 鞍山州 (营口)
5 吉林州 (辽源)
6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不变)
7 通化州 (白山)
8 松原州 (白城)
9 齐齐哈尔州 (黑河,大兴安岭)
10 大庆州 (绥化)
11 牡丹江州 (鸡西,七台河)
12 佳木斯州 (双鸭山,鹤岗)
同时东北区可以先代管内蒙古的东部四地市。
这样大区不是一级政府,同时他所在的城市又不归他管理,可防止出现与中央对抗的能力,要求他不得与大军区之间有任何交叉任职,可以说无财权,无军权.这样划分有利于中小城市发展,有利于大城市发展..可以把地级市的辖区撤掉,把有发展的小小城镇发展好了可以直接切块设市。避免增加公务员,并且探索小城市自治的方法。
直辖市分为 区 县
州分为 区 市 县 自治县
州和县为广域,州下辖市为适域的,只管理城市和附近几个乡镇。州政府所在城市和州政府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并且可以探索纪检委,法院,检察院的中央直属管理。并且逐步取消行政级别问题。
依此方法全国划分为五个民族自治区,八个直辖市,七个大区(虚级).直辖市为北京市,沈阳市,天津市,西安市,武汉市,上海市,重庆市,广州市.除首都北京市外其他均为大区所在地.
欢迎大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