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事:官名。
清末改制,新设或改组的中央各部,每于正副大臣之下,设参事数人,由大臣奏补。
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中央各部均有参事二至四人,简任,掌拟订与审议各种法律命令,官阶地位与各司司长同等。
民国十年(1921),公布《省参事会条例》。各省或置或不置。参事会有会长与省参事员。省参事员有专任也有兼任,均由名人担任,是从事咨询及审议的人。
2009年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出台《政府参事工作条例》,该条例于2010年1月1日开始生效。
国务院有参事室,省有省政府参事室和参事。省政府一般聘请不再担任现职的正厅级官员担任参事,比如因为掌掴市政府秘书长的济源市委书记张战伟(正厅级),平调河南省政府参事,时年57岁,本来正常应该是2023年10月到60退休,结果提前2年多离职。
还有大同、太原原市长耿彦波,社会名号耿拆拆,拆迁市长,毁誉参半。60岁满卸任太原市长,半年后任山西省政府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