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通知,公开了修订后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乘客守则》),《乘客守则》解除了成年乘客只能携带两名儿童的数量限制,并放宽地铁携带物品尺寸,禁止电瓶车、电动滑板等电动代步工具进站。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自2019年修订实施《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来,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快速发展,目前已开通运营18条线路(含广佛线及2条有轨电车线路),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总里程达到675公里,2023年日均客运量约860万人次,成为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方式。
随着社会发展和市民文明出行意识不断提升以及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现行的《乘客守则》部分规定已不适应社会需求及实际运营管理需要。为进一步创造文明、和谐的轨道交通环境,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有序的出行服务,对现行《乘客守则》进行修订与完善。
《乘客守则》主要修订内容有:
在携带儿童数量方面,解除成年乘客只能携带两名儿童的数量限制,身高1.3米及以下或未达到法定应当入学年龄的儿童(凭有效身份证明)免费乘车。
行李尺寸方面,结合日常运营情况及乘客意见,参考其他城市有关规定,将搭乘城市轨道交通携带行李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米放宽到不超过1.8米。
票务方面,对乘客无票、持无效车票或者无效乘车凭证及冒用他人乘车凭证等情况下收取票款标准进行规范;同时,增加了乘客配合工作人员查验车票的相关要求。
在乘客安全方面,新增禁止“猥亵他人、偷窥或者偷拍他人隐私”“未经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同意,擅自拍摄电影、电视剧、广告等”“不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规避安全检查、不按通道指示进站、向付费区递送未经安全检查物品”等危害乘客安全和运营秩序的行为;同时,强化了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等行为的处理方式。
《乘客守则》对允许进站乘车的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作出详细指引。电瓶车、电动滑板等电动代步工具不能携带进站,但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相关质量安全标准规范、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用于无障碍用途的电动轮椅可以。
自行车不能携带进站,但使用完整包装且符合行李尺寸、重量规定的折叠自行车可以。
《乘客守则》还修订和补充乘客文明乘车要求。例如明确禁止“擅自派发印刷品”“佩戴面具和带有容易引起他人不适、造成恐慌的妆容、装扮”;并增加“在站台黄色安全线内侧按指示标识排队候车,禁止插队”“在车停稳后依次先下后上”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