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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划]马戎:前苏联在民族问题上出了什么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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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10-25
马戎:前苏联在民族问题上出了什么错
苏联联邦制的特色在于,各单元是以民族为基础建立并以民族命名。

新中国在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上受到前苏联很大影响,“居安思危”,民族分裂的危险并没有完全消除。

前苏联和前南斯拉夫等多民族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初解体,分裂为十几个新国家。按照斯大林本人和前苏联历届领导人(直至戈尔巴乔夫)宣称的观点,苏联的民族理论是完全正确的,已出现了“苏联人民”这个共同体,苏联的统一和民族融合不可逆转。

此后发生的系列事变,证明苏联的制度和民族关系,没有其宣称的那样美好。苏联党和政府在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上究竟出了哪些问题?

根据事后的材料,可提出以下几个命题:

1.苏联解体,主要推动力来自国内而不是国外。这说明苏联的国家制度设计存在关键性的问题,无法承受国内重大政党纷争、政治风波和社会冲突。

2.联盟的解体以加盟共和国为单元,而世界上其他联邦制国家(美国、德国、瑞士等)没有出现类似危机,这说明问题在于联邦制的具体设计原则,而非联邦制本身。苏联联邦制的特色在于,各单元是以民族为基础建立并以民族命名,其他联邦国家则并非按此建立。

3.自1922年苏联正式成立至1985年戈尔巴乔夫上台执政前,六十多年间联盟中央行政管理系统的权威未遇挑战。这说明尽管制度设计存在问题,但客观上存在一些强有力的纽带在发挥作用,把各加盟共和国紧紧地联结在一起,避免了分离。这些纽带在戈尔巴乔夫执政期间丧失了作用。为什么苏联制度的关键问题延续数十年而未得解决?

苏联为何建成联盟-联邦制

列宁早期曾明确反对联邦制,他是主张“民族自决权”的,但这一主张,是在各族无产阶级和贫苦民众面对沙皇专制统治的形势下提出,“我们不赞成分裂成许多小国家”。

十月革命后俄国各地的政治形势非常复杂,当时高加索、土耳其斯坦、巴什基尔、立陶宛等地都有强烈的自治甚至独立要求,在乌克兰、波兰、芬兰等地已经出现了地方政治权力机构。乌克兰中央拉达宣布成立“乌克兰人民共和国”后,在当时的政治形势下,列宁领导下的人民委员会于1917年12月“承认乌克兰人民共和国,承认它有同俄国完全分离或同俄罗斯共和国缔结建立联邦关系或其他类似的相互关系的条约的权利”。但是到了1918年4月,列宁的观点便有所转变,他在不同意西伯利亚“独立”的信函中指出“所谓西伯利亚独立只会正式给割取东部领土创造方便条件;独立的乌克兰、芬兰就是前车之鉴”。

列宁认为,在当时的客观形势下,马上建立一个统一的单一国家在现实中做不到,只能通过承认自决权,在此基础上通过自愿原则组建一个大国家(联邦或国家联盟)。他希望在理论上给予各民族完全的“自决权”后,各国的无产阶级会回过头来支持建立统一的国家。这是“若欲取之,必先予之”的策略。

在这一思路的引领下,苏维埃政权在前沙皇俄国的领土上建立了大大小小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和自治州。1922年12月正式缔结《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成立条约》时,各民族地区是以加盟共和国加入苏联,还是以自治共和国加入俄罗斯联邦,取决于当时各地区的政治发展形势。
苏联完成这一过渡的最佳时机

列宁的意思非常明确,联邦制只是在特殊国情条件下向完全统一(单一国家)的“过渡”形式。列宁逝世后,共产党一度享有崇高威望,斯大林曾有多次机会带领苏联各族走出这一“过渡”形态,但他和后继的领导人并没有这样做。

二战结束之后的1940年代后期,斯大林个人威望和苏联的国际地位处于鼎盛状态,是苏联修订宪法、使联盟-联邦制转型为一个统一国家的最佳历史时机。假如那时他对苏联的政治体制进行调整,把苏联转变为单一的共和国,最终完成各族的政治整合,后来当苏联的政治改革和经济改革引发重大社会动荡时,在1991年的政治解体就有可能避免。

斯大林为什么没有终结这一过渡期?一个可能的解释是,他对苏联联盟的凝聚力和制度的巩固太有信心了。

首先,斯大林认为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在苏联各地区已经占据绝对的领导地位,通过对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长期培养和对民族主义的批判,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的领导者都是“受到真正的共产主义教育……真正国际主义的共产党干部”。其次,苏联共产党中央领导的政治-人事纽带在全国各地积极有效地运行,而且联盟中央直接领导的秘密警察组织完全控制了所有共和国的政治变动。第三,各加盟共和国(以及蒙古)在苏共的领导下已经建设成各有分工合作的统一的经济体系。斯大林对此十分自豪。

有了这三重保险,斯大林认为苏联的联盟-联邦体制将会坚如磐石。在二战胜利后他完全不担心苏联是否会解体,他那时所考虑的主要问题是:在与美国为首的西方集团对峙的外交斗争方面,苏联作为一个政治实体继续保持联盟-联邦体制所可能得到的好处。

好处可能有两条:一是这样的体制使苏联除俄罗斯联邦外,还可以在联合国多有三张投票权(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这些“独立国家”甚至可能会在一定任期内出任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这对苏联的外交斗争是有利的;二是有助于推动那些新近解放并处于苏军控制下的东欧国家 (罗马尼亚、保加利亚、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东德)的精英及民众接受苏联政府的领导,如果二战后不久即把苏联改变为单一国家,取消各加盟共和国已有的独立法律地位,无疑会增加东欧各国社会精英集团的疑虑,担心在未来某个时刻也会失去自己的独立地位,这显然不利于斯大林在东欧各国组建亲苏政权、发展东欧各国与苏联的正式结盟关系。后来成立的“华沙条约组织”和“经互会”,即是以苏联为主导的实质上的政治-军事联盟和经济合作组织。

除以上因素之外,最重要的原因可能是在列宁逝世后,斯大林改变了把联盟-联邦制看作是向单一国家“过渡”的基本观点,把它认作应长久坚持的基本制度,认为它是解决苏联民族问题、推动其他国家民族解放运动的最佳形式。

言论钳制导致“反思禁区”

苏联时期曾涌现出许多优秀的政治家、学者和军事将领,许多来自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其中有些人对各地的民族关系、政治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分裂危险是有所了解的,面对各族民众和社会精英中不断强化的“民族意识”,他们应当有所察觉并对苏联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具有反思能力。为什么没人就这些问题向斯大林和联共中央进言,没有在苏联学术界引发相关的讨论?

1920年代设计苏联的体制框架、30年代实施的“民族识别”工作,都是在斯大林亲身参与下进行的,斯大林曾任职“人民委员会”的“民族事务人民委员”,一直自认是马克思民族理论和苏联民族问题的权威,苏联的体制问题是由他“铁板钉钉”做了结论的,老年的斯大林潜意识里多少有些“两个凡是”的心态,听不得一点不同意见,民族理论和苏联体制实际上成为“禁区”。如果有什么人公开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危险,实际上就是在质疑斯大林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正确性,这在经历过1930年代“大清洗”后的苏联政界和学术界是不可想象的,而且学术界也总会有一些“捍卫经典”的人站出来“打棍子”,通过这样的政治表态来争取个人的升迁机会。这样的政治氛围、禁区划定和学界风气也就必然导致了苏联政界和学术界几十年在这个问题上的“集体失语”,即使个别人提及这一议题,也无法形成真正学术讨论的气候。

斯大林去世后,苏联在“冷战”对峙中仍是一个咄咄逼人的超级大国。直至戈尔巴乔夫倡导“改革与新思维”后,许多传统意识形态“禁区”才开始被打破,但从他上台到苏联解体,只有短短不到5年,这时学者们和社会精英所关注的焦点在经济改革和民主政治方面,民族问题从来没有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宣布俄罗斯独立和“苏联解体”,也只是叶利欣用来进行政治夺权斗争的手段。
维系前苏联统一局面的三个纽带

几十年来,有三个重要纽带把前苏联的各组成部分连接起来。而戈尔巴乔夫在对这三个要素的处理最终导致了苏联的解体。

第一个纽带是苏联各地区、各民族共同信奉的意识形态。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强调共产主义理想和无产阶级的利益高于民族利益,强调用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反对民族主义,为了反对帝国主义国家的武装干涉、经济封锁和政治颠覆活动,无产阶级政党已经掌握权力的各个国家必须联合和统一起来。通过在干部和民众中的思想教育、对各级少数民族干部和知识分子的系统培养,使各族民众建立起了一个高于“本族”的更重要的核心认同意识,这就是对共产主义理想、对苏维埃政权、对斯大林的认同。虽然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批评了斯大林,但是苏联各地整个政治氛围和政治导向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

第二个纽带是在国家各个地区、各个民族中建立起来的统一的自上而下的共产党组织。“在党的机构上不是实行联邦制,也不是成立各民族的社会民主党集团,而是把某个地方的各民族的无产者团结起来”(列宁)。而作为惟一执政党共产党的中央领导机构,在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主要党和行政领导人的任命上具有绝对的权力,从而保证了完全拥护联盟中央的官员在各地区掌握行政权力,避免地方行政首脑利用宪法赋予的分离权来从事分裂独立活动。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共产党的书记是这些地区的“第一把手”,而这些书记都是由克里姆林宫直接任命或撤职。由联盟中央直接领导的“契卡”和后来的“克格勃”组织对各地党政官员实施着有效的监督与核查,具有特殊的权力。

第三个纽带是“联盟中央-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州(边疆区)”体系的统一行政体制。在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边疆区的经济生产都是由中央政府的计划部门统一组织的,有着非常具体的分工和合作。各共和国政府实际上并没有规划和管理本国经济活动的实际权力。

此外,苏联的军队是统一组建的,各加盟共和国并没有军队指挥权,外交、政府预算、税收、资源使用、法律制定等方面的权力都属于联盟管理的权限,所以这些“国家”在实际运行中是有名无实的,联盟政府是真正的权威体系,各加盟共和国等都只不过是苏联这架大机器上面的齿轮,联盟中央机构是控制齿轮转动的链条。在戈尔巴乔夫推行“改革的新思维”之前,苏联在实际运行中表现得如同一个政治实体,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前两个牢固的意识形态和人事任命的纽带所维系和扩展出来的行政功能。

但是,苏联宪法中包括了关于各加盟共和国可以分离和独立的条款,正是这些条款使联盟中的各个部分之间缺乏必要的法律纽带,使联盟各部分之间的法律联系变得非常脆弱,并为1990年代的联盟解体提供了法律依据。

戈尔巴乔夫推行“改革的新思维”后,首先质疑原有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提出了“走民主化的道路”,认为这是“改革及其实质”。在“公开性”的旗帜下开始对列宁、斯大林等苏联领导人所犯错误进行“清算”。戈尔巴乔夫认为苏共几十年来是“为专横的官僚体制服务”,为了推动政治改革,戈尔巴乔夫提出了“民主化”、“公开性”和“不留历史空白点”等口号,鼓励对苏联历史进行重新评价。结果波罗的海三国随即提出了1940年《苏德互不侵犯条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合法性问题,“并以此为突破口,提出当年这三个共和国加入苏联的合法性问题”。虽然戈尔巴乔夫仍然提倡“现实的社会主义”,但是第一个纽带在“改革”运动中已经变得名存实亡,取而代之的是西方国家色彩的“民主运动”和形形色色的民族主义思潮。

在戈尔巴乔夫推动的改革进程中,1990年2月的苏共中央全会取消了宪法赋予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实行多党制,此后成立的新政党普遍带有浓厚的民族主义色彩。

戈尔巴乔夫主导的运动造成了一些混乱,但大多数普通民众仍然表示出对苏联作为一个国家的支持和维护。

在流产的“8·19”政变失败后,“戈尔巴乔夫……要求苏共中央委员会自行解散。随后,戈尔巴乔夫下令停止苏共活动,没收其财产。各共和国共产党也随之解散或自谋出路”(赵常庆)。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的共产党首脑,看到自己在当地掌权的“合法性来源”开始出现问题,本国民族主义思潮兴起,就纷纷见风使舵把自己装扮成本族的“民族领袖”,以此获得自己继续掌权的合法性。当这些加盟共和国的高级共产党领导人纷纷脱党,共产党的组织体系已经溃散而不再发挥作用时,第二个纽带也就随之被彻底斩断。

苏联的经济私有化使计划经济体制下各加盟共和国之间的共有的经济基础和经济纽带被极大地削弱了,这也使一些加盟共和国特别是俄罗斯联邦的分离主义思潮占据了上风。按大卫·科兹的说法,1990年12月,“叶利钦通过俄罗斯共和国(联邦)议会发布了一项法案,决定俄罗斯只为中央政府1991年的预算提供不到十分之一的税收来源,这对中央政府本身的存在构成了威胁。……在这种政权斗争的影响下,昔日环环相扣的苏联经济机制开始垮台,各共和国企业之间的经济联系开始被打破”。

为了使自己这个俄罗斯总统之上不再有苏联总统这个更高一层的行政权威,叶利钦积极推动了苏联解体。而苏联宪法中关于“民族自决权”的条文为各加盟共和国的分离活动和苏联的合法解体提供了法律依据,各部分之间的行政联系被叶利钦等领导者通过“苏联解体”的行动所终止,第三个纽带最终断裂。

全民族的重大悲剧

必须承认,苏联的民族理论和制度设计为各加盟共和国的分离保留了法律上的可能性。列宁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指出联邦制只是迈向统一国家的“过渡”。

令人遗憾的是,苏联始终没有走出这个过渡阶段。

自苏联解体至今,又是16年过去了。在1991年3月举行的全苏公民投票中,除了3个波罗的海共和国、亚美尼亚、格鲁吉亚和摩尔多瓦之外有1.47亿人参加了投票,尽管超过3/4的人赞成保留苏联,但是当时掌握政权的少数政治家们还是解散了这个超级大国。这进一步表明前苏联的民意表达机制及民意对政客的有效制约机制也存在问题。“2005年底,俄两个著名的中性舆论调查机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当今66%的俄罗斯人对苏联解体感到惋惜,76%的人认为苏联有许多可以值得骄傲的地方;72%和80%的人分别认为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时期走了一条错误的道路,只有1%的人希望生活在叶利钦时期。”普京也认为“苏联解体是全民族的重大悲剧”。

新中国在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上受到前苏联很大影响,制度设计上也有相似之处,虽然我国现在的民族关系基本稳定,“居安思危”,民族分裂的危险并没有完全消除,分析苏联近70年的发展经历和导致解体的因素,吸取苏联当年取得成功的经验与最终失败的教训,仍是我国应关注的课题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10-25
马戎教授是一个有良心的知识分子。。。。。
很多人已经意识到区划中存在吸血鬼一样的特权城市,但他们只想着制造新的吸血鬼替代老的吸血鬼。甚至要增加更多的吸血鬼。并且认为这样就解决了吸血鬼问题。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10-26
中国应该改变行政区划,将自治区改设为省,扩大宁夏,分解内蒙、新疆。对一般的自治州予以撤销,仅设几个较大民族的自治州;其余民族设自治县。
希望出现有长远战略的强力统治阶层,做出秦皇汉武的功绩!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10-27
移民、混居、撤销自治区。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007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10-27
自治区本来就是一种逆向种族隔离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10-27
写得不错,苏联和南斯拉夫是前车之鉴。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10-27
中国要警惕啊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10-27
苏联本质上是斯拉夫民族与突厥民族的联盟国家,但是在1991年中亚各突厥民族并没有放弃联盟,而是俄罗斯不想要各个小兄弟了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10-29
"居安思危",说的太好了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10-29
自治区可探讨性地改为大区级虚设机构,其下设若干省

实行双重领导

中央-自治区
中央-省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0-01-21
文章很好,说的很清楚,为什么还没有引起中央醒悟,至到现在民族政策,丝毫没有变动的迹象,这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0-01-21
希望领导能看看这篇文章,对民族政策也想想如何办?免得以后无法………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0-01-21
中国的民意表达机制及民意对政客的有效制约机制也存在问题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0-01-21
苏联的最大问题在于两个两方面:其一是国家规模特别不均衡,俄罗斯太大;其二是法理上允许各加盟共和国退盟。中国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但是说老实话我愿意中国推行全面的自治制度,从而代替现在的民族自治制度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0-01-22
我理解:
1、列宁、斯大林等人起初是知道单一制是好的,民族政策只是过渡期的政策。但后来有点胜利的晕了。就无心去搞单一制了。后来接班人也没有考虑单一制的事,就形成永久的民族政策了。
2、过度相信党的力量,适度相信军队的力量,过度相信干部政策,过度相信计划经济制度,所以就勿视了民族政策。
3、谁也没有想到,一个国家在很短的时间就解体了,并不是外部力量,而是内部分解了。是民族政策造成的恶果。党的力量、军队的力量等都无用了。
4、这样的败局,为什么还不能引起有关国家领导重视呢?我想这些国家的领导人也是相信了党的力量、军队的力量,认为中央力量强大,我有武力,谁敢言独立。我就用军队干掉你。
5、发生7.5事件后、没有看本身的政策,就像咱们普通人一样、谁也不原意说自己不好一样。而将责任说是外部三股势利造成的。从而为外部三股势利做了宣传,背人利用。
6、现在正是好的机遇,进行单一制国家的建设吧,不要单纯的搞经济建设,应该两手一齐抓了。一方面是经济建设不能松劲,另一方面搞单一制的国家建设,正是时候。不要错过这个机遇。我想信全国人民都会高兴的。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0-01-22
回 14楼(fanweng22) 的帖子
他们有那个魄力吗?他们不依靠少民,又依靠谁?
0主任公署;1省、大区和直辖市;2县市自治(下设区办事处,边远设乡镇 )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0-01-22
真不明白现在的民族政策和人口政策想要到达什么目的!
0主任公署;1省、大区和直辖市;2县市自治(下设区办事处,边远设乡镇 )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0-01-22
引用第7楼燕山雪于2008-10-27 19:24发表的  :
苏联本质上是斯拉夫民族与突厥民族的联盟国家,但是在1991年中亚各突厥民族并没有放弃联盟,而是俄罗斯不想要各个小兄弟了

还好苏联解体,俄罗斯仍然是世界上面积最大的国家。
省管县,撤销地级市,撤一般县级市为县,只保留原地级市市本区和有实力的县级市(如义乌)为市,归省管理。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0-01-22
当局并不是看不到这些问题,八九十年代的西藏就出现过,只是现在还没有更好的制度设计来解决,只能暂时靠“援藏”和“对口支援”制度应付一下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0-01-22
七五事件过去这么久了,想了许多!而到现在中央却没有拿出像样的措施!再这样下去,新疆真的很危险!新疆各种不平等的政策也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简要概述如下:
    1、法律政策,即两少一宽政策,少抓少捕宽判;
    2、优惠计划生育政策;
    3、优惠的少数民族就业政策,主要是指国有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优先录用少数民族,私企除外;
    4、少数民族高考加分;
    5、少数民族评奖、评功倾斜;
    6、针对平困农牧民的福利政策;
    等等具体还有很多!但这些政策真的就合适吗? 新疆现在的民族问题从以上优惠政策的角度看,并没有达到民族融合的效果,我觉得反而导致了以下问题:
    1、法律政策,著名的两少一宽,我觉得导致了新疆少数民族小偷小摸很多,治安状况堪忧,小时偷针长大偷牛,这种东西是潜移默化的。我在新疆当警察的同学说,他们有不成文的规定,对少数民族小偷小摸等轻微犯罪有:不举报,不抓人,有举报,不立案。夸张点也就是说小偷在警察眼皮底下作案,只要当事人没发现不举报,警察就不管,发现了举报了,抓起来不立案等当事人一走就放人。
    2、不平等的计划生育政策,有句话叫做越生越穷,越穷越生,一个孩子和三个孩子的抚养代价差别是很大的,这是贫富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该政策导致了民族比例的失衡,例如:我上学时也就是两千年初伊宁市民族比例:汉族39%多,维族41%多,其余为其他民族;今天维族49.24%,汉族占35.13%,回族占7.57%,哈萨克族占4.49%; 不到十年,汉维比例从相差2%到现在14%;
    3、各种福利政策,导致少数民族群众产生坐等靠思想,减少了自我努力的主观能动性。
    4、高考加分,导致少数民族同学产生我不努力也能考上大学,渐渐丧失主观努力性,导致在就业时成为弱势群体。
    5、各种优惠政策导致新疆的汉族即使努力在某些方面也不如不努力的少数民族如:评奖评先进,这些不平等使得汉族观念中产生少数民族懒的观念,少数民族产生坐享其成的思想!
我觉得解决途径有以下几点:
     一、完全的民族平等政策,包括计划生育、法律平等。废除两少一宽的SB政策!
        二、改善民生,城市人口解决就业,农牧民可以采取良种补贴,化肥补贴,良种牛羊猪补贴!
        三、加快工业化进程,新疆的发展不能仅限于石油,煤炭,这些工业,应该着眼于发展面向中亚东欧市场的轻工业,促进就业,建设一批国有企业,新疆不是很适合搞市场经济,在国有企业中加大民族团结教育与融合。
        四、促进城市化,建设若干地区中心城市,如乌鲁木齐、伊宁、阿克苏,减少新疆汉族向内地流出,提高经济水平,吸引内地优秀人才过去就业!(新疆现在人才流失相当严重,特别是汉族或到内地读书就业或打工),在新疆建设若干经济高地!
        五、促进国际贸易,建设经济特区。
        六、加大教育投入,在初中等教育方面,巩固双语教学,建设一流初中等教育,提高人民素质!高等教育方面,建设一批国内知名高校,加大应用型人才培养,而不是宗教语言这些无病呻吟的学科,教育不能过于集中在乌鲁木齐,应该在一些条件好的地方集中建设一批大学,如伊宁、石河子,鼓励内地企事业单位到新疆招聘。以西安为例,解放初期西安高等教育几乎是空白,但通过国家的培养发展西安现在成为中国高等教育大发展的一个城市,高校对西安的经济发展也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特别是高科技产业,成为一个坐拥800万人口的大城市,假如新疆有个城市也能这样比如伊宁,总人口不说多,按500万算,其中100万维族,按照汉族的同化能力绝对可以同化完,有人说新疆缺水,但实际上地处天山北坡的这些城市根本不缺水!
        七、促进内地与新疆的交流,鼓励新疆少数民族走出来,内地汉族走进去。
        八、在新疆严格打击腐败,这个敏感的地方不同于其他地方,更需要廉洁。
        九、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交通方面,新疆地大,交通是促进发展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
    总之,就是要促进新疆经济的全面发展,向美国西部一样,建设3-4个能承载年轻人梦想的大都市,如:乌鲁木齐、伊宁、石河子、奎屯、霍尔果斯,这样还可以形成一个经济区,并可以减少新疆汉族人流入内地,留住前去新疆工作的年轻人,吸引外地人过去创业,促进民族融合,鼓励内地年轻人过去创业就业!记得看绝望主妇第六季里有一集gaby的女儿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墨西哥裔,因为他身边都是白人!总之新疆是个大战略,希望有发言权的人把这些问题反映上去!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我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tatesjl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0-01-22
引用第18楼schwa于2010-01-22 10:23发表的  :
当局并不是看不到这些问题,八九十年代的西藏就出现过,只是现在还没有更好的制度设计来解决,只能暂时靠“援藏”和“对口支援”制度应付一下



楼上都不看问题本质

团结在谁的周围?汉?满?

什么东西都x给的,x的政策,x的领导。

各族只须和x团结服从领导就够了。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0-01-22
苏联/南斯拉夫等类似制度下的民族团结根本不是真正的民族团结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0-01-22
不是各族互相团结,而是各族与“苏共”团结。“苏共”掌握利益分配的钥匙。

“苏共”能完全代表全苏各族人民也就罢了。但可能吗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0-01-23
列宁认为,在当时的客观形势下,马上建立一个统一的单一国家在现实中做不到,只能通过承认自决权,在此基础上通过自愿原则组建一个大国家(联邦或国家联盟)。他希望在理论上给予各民族完全的“自决权”后,各国的无产阶级会回过头来支持建立统一的国家。这是“若欲取之,必先予之”的策略。


列宁的意思非常明确,联邦制只是在特殊国情条件下向完全统一(单一国家)的“过渡”形式。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0-01-24
从中国历时的角度出发,解决民族问题的出路就是消除民族差异。没了民族差异,也就没有了民族问题。但是,今天我们的国家,仍旧是采用原苏联的那一套,不思反省,祸根也就埋下了。建议人大考虑取消民族区域自治法,逐步消除民族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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