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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香港边界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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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2-06-16
— 本帖被 keating 从 方舆文化 移动到本区(2015-08-11) —
香港回归前港九地区水陆“界线”
香港回归前港九地区的水陆“界线”,和1898年“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以及1899年“香港英新租界合同”的规定,基本上是相符的。根据现有资料,在清末和国民党统治时期均未发现有过变动。
回归前港九地区的水陆“界线”大致如下:
北面“界线”东起大鹏湾北岸东端,向西沿北岸水线一直至沙头角。这一段海防线长51公里。再沿沙头角西南小河沟东岸经沙头角镇内之中英街,至镇北面沙头角桥的西边,而后沿沙河中线向西北直上至径口村西南面,此后沿深圳河北岸直至深圳湾。这一段界线,以东起沙头角,西至深圳河出海处附近的沙嘴,全长27.5公里,其中由沙头角至径肚一段有界碑20块。再沿深圳湾北岸水线向西直至深圳湾西南面半岛的最南端,然后再直线向西,由海面上伸展约2200米至东经113度52分为止。这一段海防线长28.5公里。
西面“界线”以东经113度52分为界,北接赤湾西南海面,南接大屿山,大屿山全岛划入“新界”。
南面“界线”在1898年和1899年的“专条”和“合同”中都无文字规定,按“专条”所附地图,界线划分情况是:在大屿山西南角与大鸦洲岛西南角之间划一直线,并直线延伸至大鸦洲岛的东南面,与北纬22度9分相连接,再沿北纬22度9分直线向东。这条线经过香港薄寮洲和外伶仃岛之间的海面中间,再经香港蒲台岛南面至东经114度30分止。
东面“界线”以东经114度30分为界,北接大鹏湾北岸东端,南接北纬22度9分,这一段界线全部在海面上。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2-06-16
为水上偷渡者设的边界吧!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2-06-16
注意最东北端之小岛,以前我国地图划入广东省的。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2-06-16
引用第1楼外星来客于2012-06-16 21:21发表的  :
为水上偷渡者设的边界吧!


据说当年从深圳偷渡,只要一跳进海里,大陆就没权抓了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2-06-16
引用第2楼九寨沟亚龙湾于2012-06-16 21:22发表的  :
注意最东北端之小岛,以前我国地图划入广东省的。

确实是这样的,什么时候改成现在这样了?
007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2-06-16
建国前后深港边境实际控制情况



在国民党统治时期,英方控制地区实际上超过“条约”规定的范围。在陆地边境,英军警经常越过界线活动。大鹏湾和深圳湾为英方完全控制,我方居民在湾内捕鱼、采蚝均必须领取香港牌照,而且英警轮可任便靠北岸停泊和检查北岸各港湾内船只,或扣船、捕人;英军警人员还经常登岸入村,横行无阻。甚至在解放初期,也还发生过英军警人员登岸以及到岸边扣捕渔船等情况。



解放之后,英军警人员活动一般不敢超出旧条约界线范围。而且,其实际控制的界线,较“条约”上的界线还有一些收缩。在英方实际控制的界线与“条约”界限之间,实际上成为缓冲地带,而且为我所控制。但英方一直企图明确以“条约”界线为界,1951年开始,不断通过边境上的具体问题,由有关人员或机构向我方作表示,试探我态度。后来则正式通过外交途径向我方明确提出“界线”问题。在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英方的基本态度是一方面维持现状,另一方面则在外交交涉上仍以“条约”为依据,并企图以外交交涉来逐渐恢复对“条约”界线的完全控制。当时我英双方对“界线”的控制情况如下:



一、陆地上的情况



1.沙头角镇内一段:我英双方实际控制地区基本按镇内所树界碑划分。在横贯镇内的 “中英街”,第三至第七号界碑沿街心路面设立,有的偏左,有的偏右,双方按界线控制的情况比较分明。但从第一号界碑至第三号界碑一段,界碑树立在小河沟以东,而英方实际控制是小河沟以西,英警从不至河沟以东巡逻,这一段实际上是为我方控制,我边防部队一向在河沟以东巡逻放哨。



1959年底发生沙头角“中英街”修路事件时,英方借机会表示其并不放弃“条约”界线,并坚持要按“界线”各修各的一方路面。但后来修筑由上述一号界碑至三号界碑一段道路时,英方虽也指我越界,但未坚持上述提法,仅沿河沟东岸划定路基向英方伸展的最后界限后,即由我方施工。



2.由沙头角镇北面沙头角桥的西边至径口村南面一段:“条约”界线是以沙河中线为界,但实际上英方仅控制至沙河南岸。1954年4月,英方沿河南岸筑起铁丝网后,英警一般不敢越出铁丝网之外。在径口村南面有一块田,英方也没有围进铁丝网内。



这一段界线的起点是沙头角桥西边的沙河中线,并向西伸展。但实际在沙头角桥东边有界碑一块,其原因是:这一块界碑的原来位置是在沙头角桥西边的南岸河边,与北岸河边的另一块成直线相对, 1956年6月14日被大水冲下后未移回,后英方亦未提出交涉。



在上述沙头角河西边南北两岸两块界碑的原来位置,过去并无界碑设立,都是1948年4月间国民党政府同英方重树被毁界石时设立的。根据国民党广东省府民政厅的工作报告:“其第八号界石因设在河中被水冲倒,经双方同意改在两岸设标志石甲乙两块,相距七十英尺,以距离中点为原有界石之位置”,上述被冲下的界碑是第八号(甲)。



此外,在径口村的南面,1959年7月间,英方在修复该处为洪水冲坏的铁丝网时,将铁丝网向河中移动了约3.8米,两端则推进约1米,将原来的小河河道堵塞,并在距原河道4米多处另开一新河道,宽约2米,长20米,此事因情况反映太慢,交涉时机已过,因而没有处理。

3.由径口村以南至径肚村以西一段:这段界碑基本上是沿径口村至径肚村以南的山边小路而立,但其中除九号界碑立于小路的英方外,其余均立于路的我方,亦即基本上把全部小路划入“新界”。但英方实际上仅控制至南面山边的巡逻公路为止。公路与北面山边的上述小路,相距数十至数百米,这一段界线,英方除于1951年6月间在伯公坳第十一号界碑处修筑一段长约100米的铁丝网外,其余一直都没有修筑铁丝网,估计是由于其实际所能控制的界线于界碑位置之间的距离较远,该处地形又不便往来行走的缘故。但1962年4月底发生内地群众大批外流往香港的情况之后,英方终于仍按其实际控制情况,沿巡逻公路北边筑起铁丝网,但在伯公坳的东面的铁丝网则筑在距巡逻公路外面较远的山坡上,即基本上是按“条约”界线修筑。



1949年10月宝安地区解放之后,我方人员及部队巡逻,一向在上述小路行走,巡逻哨有时越过界碑线路,英方也从不敢干涉。



1951年开始,我哨兵在这一段界碑线路以南放哨,英警即前来干涉。同年6月,港英当局颁布边区封锁命令,并加强边境巡逻后,即第一次以新界警司名义函我沙头角派出所,提出界线问题,指我哨兵在伯公坳越过界碑放哨是占据“英界地段”。



在径肚村西面的小路以南,有三亩水田,解放前一直要向英方交纳地税,解放之后我农民不再向英方交纳,英方也不催缴。但从1954年开始至1956年,英方每年均向我农民催缴,我农民置之不理。1955年,英方还两次以新界警司的名义函我方深圳边防局,说这一段地段是在“英界”内,要求我将设在这一地段之哨位移回。此后,我内部控制哨位只游动至界碑为止。
[ 此帖被007在2012-06-16 21:41重新编辑 ]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007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2-06-16
4.由径肚村西面直至深圳湾一段:竖立于径肚村以西的二十号界碑是最后一块界碑,过该界碑便是深圳河。按照“合同”,这一段界线是以深圳河北岸为界。但解放后,我英双方控制情况实际上是以河的中线划分。1950年6月,英方开始沿深圳河南岸筑起铁丝网,此后英警也一般不越出铁丝网之外,有时出铁丝网或下河,遭我哨兵干涉即退回。我农民在深圳河中搞水利,英方也从未干涉。相反,有时英方派人出铁丝网外除草都事先通知我方。但自1959年之后英方态度发生变化,1959年7月,英代办处借口我农民在深圳河南岸用泥土掷英警事函我外交部,提出所谓以深圳河北岸为界的问题。1960年初,我农民在深圳河中修水利抗旱,英方即加以干涉。英方官员还向农民表示:在河中修水利他们不反对,但要事先与他们联系。并举例说:“在沙头角有一条路,也是双方商量过才做的”。1961年至1962年,我方修建深圳外贸仓库码头,在疏浚深圳河时,也曾以群众代表名义出面,主动与英方进行过多次联系。



在这一段界线上,建特区前有两座横跨深圳河的主要交通桥。一是罗湖铁路桥。据资料记载,过去修筑该桥时,北面的桥墩是我方出钱修的,南面的桥墩则是英方修的;另一座桥是文锦渡公路桥。据资料记载,这是英方在我国抗日期间修的。宝安地区解放之前,上述两桥均为英方所控制,桥梁的维修工程也一概由英方掌握。解放之后,罗湖桥约四分之一桥段为我方控制,文锦渡桥约三分之一桥段为我方控制。1951年,英方曾派两人过我方,拟修理文锦渡的我方桥头,为我阻止,后我方自行修理。1953年罗湖桥我方桥头枕木损坏,广州铁路管理局调度所曾擅自通知深圳车站,叫英方派人来修理,我边防检查站不准英方人员过来,此后均由我方自行修理。1956年至1957年间,英方为检查这两座桥致我方的函件中,一再强调该两座桥是“英国的财产”,“英国的边界是在深圳河的北岸”,所以修理全桥当然是他们的责任。我方在与英方交涉过程中,对桥的产权问题均避而不谈,只说桥是大家用,大家都有关,故应大家修,可以一起商量进行修理。后英方不再提所谓“产权”问题。七十年代之前该两座桥的控制以及维修一直按此办理,甚至桥上油漆以及换枕木等也是各管各的一方,有时英方油漆工人将漆油过我方所控制的桥段时,我哨兵即予干涉或令其恢复原状。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2-06-16
其实我想请港沛介绍一下深圳河改直后深港互相渗入对岸土地的状况
似乎有两块,一块是上图深圳火车站西侧港属土地;另一块为皇岗附近深属土地
007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2-06-16
一、海面上的情况



1.大鹏湾:按“专条”与“合同”规定,整个湾内水面均属“新界”范围。解放前,我渔民在湾内捕鱼必须向港英方纳税领取牌照,否则不得在湾内捕鱼,甚至北岸各小港湾亦受英方控制,英军警人员可随便靠岸登陆。



解放初期也还发生武装英兵在我沙头角和盐田登岸情况,我予逮捕送回,或勒令离去;对常驶近我岸进行侦察活动的英炮艇及水警轮,我部队常常予以射击,1959年即发生过英水警轮在距我岸约500米处被我民兵开枪击中事,英方对此也未向我提出过交涉或抗议。在这一带海面我边防部队曾内定警戒线为距岸200米,英水警轮迫近即警告其离开。



湾内我方渔船在1955年以前多还领有香港牌照,1956年以后只有少数还领有香港牌照。对我多数渔民不再领取香港牌照而在湾内捕鱼,英方除不准施放渔炮外,一般也不干涉,有时企图检查我渔船,我渔民即逃避,逃不掉便以渔炮威胁,拒绝检查,英警也无可奈何。1958年12月我惠阳县民兵追捕一不听令受检的香港渔船,追至大鹏湾时,因误会以至将该船上一渔民击毙,另击伤三人。1959年3月,英驻京代办处照会我外交部,提出抗议并要求赔偿。1960年以后,英警射击我渔船事件经常发生,并扬言无香港牌照的渔船不准在湾内生产。1960年2月英代办处还对我民兵在大鹏湾香港地界登岸抓捕外逃分子一事,向我外交部提出抗议。

2、深圳湾:按“专条”与“合同”的规定,整个湾内水面也属“新界”范围。解放前,我渔(蚝)民须向港英方领取牌照,缴纳税款,方能在湾内捕鱼及采蚝。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以前,湾内有蚝塘约六万余亩,英方均统一编号管理。解放后,我蚝民在湾内养蚝不再向英方领牌照和纳税。我蚝民在湾内养蚝面积约占湾内蚝塘总面积60%,1951年英方曾通知我方蚝塘主交纳税款,我方蚝塘主交了一次税后没有再交,此后英方也没有再催,但经常纵容土匪前来偷蚝。对前来偷蚝的土匪,我均组织民兵下海打击,自1951年至1958年,我民兵共击毙匪徒三人,击伤二人,捕获三十六人,英方从未向我提出过交涉或抗议。1958年我击毙匪徒一人后,英方曾检查尸体,保存子弹,并进行调查,但也没有任何表示。



湾内靠近深圳河口一带,即上述蚝塘范围,由于水浅,英水警轮难以进入,实际上为我方所控制。但在内伶仃及赤湾一带海面,1953年以前英舰艇经常对我进行武装挑衅,我均予以打击。1953年9月,一英炮艇向我内伶仃的舰艇挑衅,被我炮击着火后逃去,此后英舰艇在这一带的挑衅行动便很少发生。在蛇口及赤湾等处,英水警轮有时在距岸约400——500米处进行活动,我部队发出警告后便立即离去,事后英方也从无反映。在这一带海面我部队当时内定警戒线为距岸500米。



宝安地区解放后一直到1955年,在湾内靠近港方海面捕鱼的我方渔船均仍领取香港牌照,合作化以后有些仍以私人名义去领,但大多数已不去领。而且,渔(蚝)民仍经常到港方卖鱼卖蚝,对这些情况英方一般均不加干涉。但1956年后,英警在海上强行检查、扣押、开枪射击我渔船的情况屡有发生,我渔民在港方登岸也常遭无理拘捕,并根据所谓1958年第34号移民法例进行判处。该法例规定,凡没有港英移民局发的许可证而擅自进入香港范围的人员、船只,均在缉拿拘捕之列。1960年3月间,英方在深圳湾拘捕我方一艘追捕外逃分子的渔船,并以非法入境罪起诉,后罚款500元、扣留船只,并着我群众在一项保证不再进入香港的保证书上签字后,由英警押送至罗湖桥送回我方。港英移民局副局长还签署了一份关于我渔船触犯所谓1958年第34号移民法例的通知书,交被扣群众带回我方。1961年英警无理检查、拘捕我渔船的情况比以前更多,甚至向我渔船开枪射击,我外交部曾向英代办提出交涉,但英方在答复中竟说在“英国领海内拒绝听从警察,必须自负其果”。我外交部即复照予以驳斥,此后,英警的无理行为有所收敛。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前,英警强行检查、拘捕我船只事,一般都发生在靠近港方的海面。有时在距我方较近海面企图强行检查或拖走我渔船,我渔民即升起国旗,英警以为这是我方呼救的讯号,即迅速离去。1959年5月我东莞县太平地方曾派拖轮一艘至香港青山抓回外逃船只两艘,英方即派警轮追赶,并开枪射击,企图以武力迫我停船,但我船坚决不停。在过了海面中线时,英警轮升起我国旗,继续再追,至距赤湾约3000——4000米海面时,英警轮不敢再往前追,但事后英代办向我外交部提出抗议,我不予答复。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007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2-06-16
3、大屿山至蒲台岛一带海面(即我外伶仃至担杆列岛北面):这一带海面按照1898年“专条”所附地图,界线是在海面上划分。解放初期,英舰常越入我方海面进行武装挑衅,我坚决予以打击,后来很少发生。英警轮的巡逻活动一般也不敢越出界外,但常绕经大屿山西南角往来,我不作为越界处理。1953年4月我万山驻军一炮艇追捕一可疑船只,并在大屿山登岸把人船捕获带回;同年6月又有我战士两人乘机帆船一艘到港方小鸦洲剿匪,被英水警轮扣留,后英方将人和武器送回我方,机帆船则不交还。对上述两事,英谈判代表曾向我外交部提出抗议。



1958年9月4日我宣布领海为12海里之后,英方即不断以各种方式进行试探,其舰艇在这一带海面进行试探活动比较多,我海军对其活动曾予以严密监视,有越出界外者即警告其退回去。英方也向我提出无理“抗议”,说我炮艇对在“香港区域”内的英国舰艇进行敌意瞄准,几乎迫使他们的炮艇在大、小鸦洲搁浅等等。



我万山一带的渔船经常在这一带海面捕鱼,有时也靠近港方或前往港方长洲等地卖鱼。英方一开始很少阻拦,但在1961年以后,英水警轮检查、拘捕我渔船等情况常有发生,指为非法入境。



自从我万山和担杆列岛一带解放以后,英方及其他外国进出香港的船只,一般经由香港鲤鱼门以东的走廊,但有时也穿越这一带的水道。1958年7月印度巡洋舰“迈索尔”号来我国访问时,曾穿越过这一带的佳蓬岛和担杆岛以西水道,我曾发讯号,该舰不理。1959年9月间,印度登陆舰“麦卡”号在进出香港时又两次侵越佳蓬岛和担杆岛以西及以东水道,对我警告均置之不理。我外交部为此曾向印度大使馆提出抗议。1960年2月和3月,我外交部和外轮代理公司分别通知英驻华代办处和各国驻华使馆商务处及外国轮船公司,禁止一切外轮通过我担杆列岛以西之封闭航道,英代办处虽声明不接受我上述规定,但口头说明英方已通知香港的轮船公司,“在不影响英国法权原则下,避免在该地发生不愉快事件”。自我发出通知后,外轮通过该航道次数逐渐减少。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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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2-06-16
英方在香港“边境”

地区所采取的措施及变化情况



英国统治时期,在深圳和香港地区相连处,即东起沙头角、西至落马洲27.5公里长的陆地边境上,英方都筑起了铁丝网,在各个主要地点和山头上共建了7个碉堡和4个警署,这些碉堡和警署由东向西分别是:沙头角警署、伯公坳碉堡、矿山碉堡、白老虎山碉堡、打鼓岭警署、瓦窑碉堡、南坑碉堡、罗湖警署、马草龙碉堡、落马洲警署、担杆洲碉堡。这些碉堡和警署上均装置了探照灯和瞭望设备,警署内还设有无线电设备,可与驻港英军的指挥机关联络。有些地段,离前沿铁丝网较远的后侧山上,还筑有第二道铁丝网。边境的山上全由英军驻守,设有炮台、机枪碉堡、坑道等工事和高倍望远镜及远距离照相设备。在边境上巡逻的警察除配有枪支外,还配有冲锋车、装甲车、高速水警轮等(香港回归之前,英军随着驻军数量的逐步减少,将边境守备任务移交给了香港警方)。



上述港英当局的这些设施,在深圳地区解放之前是没有的。


1、广东地区解放之前的情况



在抗日战争之前,英方在边境上并没有设警署和碉堡,虽设有兵营,但没有其后的军事设备。1938年日寇入侵华南,英方怕日本人有借口,曾下令封锁边界,不让国民党败兵入境,并在沙头角沿中英街街心至伯公坳筑起铁丝网及竖立有“米”字旗标志的铁牌,也搞了一下所谓边界居民居留证之类的措施。但一般说来,直至日本进攻香港之前,英方除稍微增加兵力外,并无其他显著的边防设施。



1941年12月8日,日本进攻香港,四天内占领了新界,接着一周后攻占整个香港。日本人在占领了香港全境之后,尽毁上述英方所筑起的铁丝网及“米”字牌,连沙头角镇内的界碑也毁掉,并把“中英街”改名为“中兴街”。此时,深圳地区和香港地区虽同为日军占领,但在两者之间仍有严密的边防措施,设“边防警备队”,并以宪兵队协同把守。边境上均设有严密关卡,划禁区不准通行。



1945年8月14日日本投降,8月30日英太平洋舰队开进香港,英国人又恢复了对港九地区的统治。但当时新界地区主要是我东江纵队势力,1945年10月,当我东江纵队港九大队撤出时,英方曾要求我暂缓撤出,以协助维持治安。我仍按计划撤出,只留下一些公开的地方关系与英方联系。这个时期英方刚恢复统治,内部空虚,治安棘手,更谈不到在边境上采取任何措施。1947年以后,英方开始和国民党公开勾结,采取了一些措施,配合国民党军队消灭我革命武装力量。1948年英方和国民党政府签订“关务协定”,准许国民党海关船艇在大鹏湾和深圳湾北部海面往来巡逻,实际上是为了对付共产党在大鹏湾等地活动的革命武装。当时,深圳地区的梧桐山为我游击队控制,国民党军队自深圳镇(原宝安县府所在地,即今天深圳老街一带)前往沙头角,需绕经新界,英方亦默许。后来广东地区解放,部分伤残国民党兵逃入新界,英方也未拒绝,还以东华三院出面予以收容,1950年6月,英方又拨款10万港元,将这部分残兵三千余人安置于吊颈岭,这就是后来所谓“调景岭难民营”的由来。

2、广东地区解放后至七十年代以前的情况



1949年我大军进入广东,英方感到恐惧,在广州解放前的一周,港英宣布要派大军保卫香港,并在短时间内增兵45000人;在深圳解放前一周,英方又举行了军警联合大演习。后见我军驻在平湖一线始稍安,但不断以飞机、舰艇在边境上进行侦察活动,并侵入我方进行试探和挑衅,我予以坚决打击。在广州解放后一周,英方即派铁路局长杜利华来广州商谈广九通车问题,边境上的警务负责人也不断要求同我方商议所谓“边界”治安问题,通过各种方式对我进行试探。



1950年3月开始,我军先后解放万山群岛与珠江口外岛屿,我军两个军分驻由大鹏半岛至宝安一线,英方又感到震骇,在沿香港边界一带采取了一系列军事措施和警务措施,增加驻兵、修工事等。港英当局并于3月间宣布越界飞机将遭射击,4月底宣布实行限制我内地居民进入香港,6月份开始沿深圳河边修筑铁丝网。与此同时,收容国民党退入香港的残兵为边境警察,此后即不断发生港警在边境上殴打侮辱我过境旅客和搬运工人事件。



朝鲜战争发生之后,尤其是我志愿军出动抗美援朝之后,英方在边境一带即进一步采取各种备战措施,筑炮台、修碉堡、加紧修筑军用公路和桥梁、建小型机场。1951年2月进一步采取入境限制,宣布内地居民除广东人以外的其他省人去香港需办理香港入境手续,后又宣布持单程通行证之旅客不准入境,还在边境地带大肆逮捕居民。在下令扩大“新界”禁区之后,6月份又颁布“边区封锁令”,封锁“新界”北部地区,出入该区一律需领证件。同时在边境前沿地带各个山头修建碉堡式的警岗,以监视我方动态。除增加警察力量和作战时的配备之外,港英方还纵容蒋军残部肖天来等部在边境地带对我进行骚扰活动。1953年9月英一艘炮艇还在内伶仃海面向我舰艇挑衅,被我炮击着火后逃回英方。



1954年以后,英方在边境上各种挑衅情况仍不断发生,甚至容许窜扰大陆的蒋军飞机在九龙降落,并予以放走。1956年1月发生一次,1958年4月又发生一次。但总的情况是,英方在边境上的挑衅行为,在我不断予以打击之后,逐步有所减少。尤其是1958年8月间,我抗议英探照灯向我照射及英军飞机侵越我方之后,英方在实际行动上有所收敛,对我抗议飞机越境事,英代办处曾向我外交部道歉,港英当局并公开处罚当事人。此后,英机越境情况很少再发生。对有关边境方面的其他问题,英方也采取较为谨慎的做法。如1958年7月,英出兵侵略约旦时,港英内部一度紧张,并暗中着重加强“防暴”和边境力量,但表面上不露声色,对我群众在边境上游行示威,并在罗湖桥及文锦渡两桥贴标语、骂英警,沙头角民兵、小孩用石子打英警等,英方并没有采取什么行动,后来仅抗议我“未能控制示威运动者”。 1958年9月4日,我公布领海规定后,英代办处于10月间复照我外交部,不承认我12海里领海,但在初期摸不到我方的底,疑虑甚多英舰艇不断在香港四周海面进行试探活动,后来探悉我对珠江口一带基本上采取维持现状办法始为放心。当我在珠江口一带实施渔场管理,香港各反华报纸叫得最凶的时候,英方曾放出空气,说要派舰艇出海“护渔”,但并没有实行。对蒋特阴谋借成立渔民自卫队之名,以组织合法反动武装事,也始终未予批准。1962年5月间,发生我群众大量外流时,英方一面积极设法堵截,但严禁军警开枪射击,一面通过外交交涉的办法进行解决;另一方面则不断通过边境上的一些具体问题,向我提出所谓“界线”问题,试探我态度。甚至向我提出所谓侵犯“英国领土”的抗议等等。与此同时,还加紧采取各种措施,以加强其对边境地区的统治和控制。



在行政措施上,是调整新界行政机构,调整“禁区”和“警区”,将原来的九龙新界警区分为九龙、新界、海面三个警区,并大量发展警察。继1954年4月从沙头角至我径口村附近沿沙河南岸筑起铁丝网之后,1962年5月间,我群众大量外流时,又将边境上过去一直未筑铁丝网的地方筑起铁丝网。至此,港九地区与深圳地区之间的陆地边境上,英方的铁丝网便全部连接起来。另外,还在这一道铁丝网的前面或后面,全线再加筑一道铁篱笆,严密防范所谓“非法入境者”,1958年还通过所谓1958年34号移民条例,规定凡是进入“香港范围”的船只,均需有英方的“许可证”。此后,我在深圳湾及大鹏湾等海面进行生产的渔船便经常遭到英警的无理追逐、检查、扣押甚至开枪射击。



在政治上则积极培养和扶植亲英势力,排斥美蒋势力,取缔我进步组织1957年至1959年间,新界乡议局第13届改选问题,便是英和美蒋之间为争夺对该局控制权的斗争,港英还动用了政权力量,迫令该局重新选举,甚至出动武力压迫美蒋分子,使得亲英分子重新掌握了新界乡议局。对我在新界的进步组织则予取缔,如1959年5月下令解散农民进步团体“种植公会”及其下属的二十多个机构,并将其负责人五名递解出境。同时,对边境地区的农民、渔民积极推行各种怀柔政策,大搞所谓“福利事业”,企图笼络人心,稳定其统治。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2-06-16
東平洲一直由香港有效管轄。(香港還有一個坪洲,為免混駁一般把鄰近大亞灣的稱作「東平洲」。)

港英時期北邊的領海問題,在內地解放前香港和內地一直是自由往來,毋須証件的,所以也沒有甚麼越界不越界的問題。1949年後因太多人逃港,所以內地在1950年2月正式將接壤香港邊境的陸上地區列為禁區,任何人不得未經許可進入。但是,禁區內的村落逃港問題依然嚴重,當時內地曾實施多種管制,例如把深圳灣每天潮汐脹退時間列為國家機密、在禁區內禁止私藏籃球(公家的籃球要每天清點)等等,不過依然有人想出把大串乒乓球綁上身遊泳過去香港。。。

(詳情請閱讀深圳特區成立三十周年的獻禮紀實文學著作《大逃港》。。。雖然我覺得這書文筆不咋的,但也提供了不少有用的歷史資料。)

在深圳灣那邊,只要有海水的地方都屬香港。而大嶼山最西側的情況剛好相反,只要有海水的地方就屬內地,因此給走私活動大開方便之門,只要把貨物運到海面上,香港警察就不能追捕,頂多只能抓還站在沙灘還未被海水蓋過的地方,但人家只要一跳到有海水的地方,哪管只是一厘米深的海水,都已經是內地領土,香港警察只能眼睜睜看著人家,你眼望我眼,絶不能抓。。。

不過,據我所知,大約在八十年代或九十年代開始,為了有效打擊偷渡和走私活動,粵港兩地有一定的默契,會適度允許雙方執法人員跨越海上界線。而這問題到回歸後海界調整才得到圓滿的解決。

至於修直深圳河後出現的幾塊「有爭議土地」,比較小的幾塊已分別按照位於新河道南或北劃歸香港或深圳,而最大的一塊「河套地區」沒記錯由中央決定「主權在深、治權在港」,未來可以共同開發。香港打算在那「河套地區」蓋大學,以後內地居民可以直接到河套地區上學,但這地區裏依然奉行香港的法規。沒記錯是這樣,準確內容要查一下。

回歸後還有一個新的領土變化,就是位於蛇口的深圳灣口岸,劃了一小塊歸香港管轄。不過在這小塊口岸區香港只有地上管轄權,而沒有地下管轄權,也即是說假如這塊地的地底有黃金或石油甚麼的,都不是屬香港而是屬深圳的。當然這小塊地下面不可能有甚麼,主要就是香港不得在這範圍內私挖地道搞電纜甚麼而已。
[ 此帖被香港來的沛在2012-06-16 22:41重新编辑 ]
007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2-06-16
边界在97后做了变更。深圳湾、大鹏湾改以中线为界,作为补偿,香港拓展了大屿山的海域,九龙城寨拆成公园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97年之前的内地地图,27-30连成一条直线,平洲是飞地。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2-06-16
又話說,在香港水域以南的擔扞群島,沒記錯的話,是當年國共內戰國民政府廣東省政府最後的所在地,當然後來被滅了。我只是在想,假如當年擔扞群島好像金門馬祖那樣殘留下來,那麼珠三角口就會有四個政權同時存在了,那是多麼的變態呀。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2-06-17
引用第5楼007于2012-06-16 21:33发表的  :
1949年10月宝安地区解放之后,我方人员及部队巡逻,一向在上述小路行走,巡逻哨有时越过界碑线路,英方也从不敢干涉。
1951年开始,我哨兵在这一段界碑线路以南放哨,英警即前来干涉。同年6月,港英当局颁布边区封锁命令,并加强边境巡逻后,即第一次以新界警司名义函我沙头角派出所,提出界线问题,指我哨兵在伯公坳越过界碑放哨是占据“英界地段”。

49年解放时直接打香港,估计英国就不敢应战了。
后来高层高瞻远瞩,不打香港,英国反倒腰板硬了。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2-06-17
引用第15楼zqqdtc于2012-06-17 00:40发表的  :
49年解放时直接打香港,估计英国就不敢应战了。
后来高层高瞻远瞩,不打香港,英国反倒腰板硬了。


不是。根據數年前因為已滿50年而解密的檔案,當年英國曾考慮一旦共軍侵略香港的話,會聯同美國以核子彈還擊。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2-06-17
引用第16楼香港來的沛于2012-06-17 01:57发表的  :
不是。根據數年前因為已滿50年而解密的檔案,當年英國曾考慮一旦共軍侵略香港的話,會聯同美國以核子彈還擊。

这个就比较异想天开了吧。须知朝鲜战争时期麦克阿瑟所声称的原子弹袭击PRC本土都没有得到大统领的赞同,大英帝国何德何能就能说动大米利坚?
兰若生夏草,芊蔚何青青.幽独空林色,朱蕤冒紫茎.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2-06-17
引用第17楼阿布于2012-06-17 09:20发表的  :
这个就比较异想天开了吧。须知朝鲜战争时期麦克阿瑟所声称的原子弹袭击PRC本土都没有得到大统领的赞同,大英帝国何德何能就能说动大米利坚?
那是自我yy。
im Tugendland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2-06-17
一直不是很清楚,九龙城寨这块地现在从法理讲上是归谁所有的的?
我爱地理!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2-06-17
回 19楼(三块金币) 的帖子
归中国啊。
博客 http://blog.sina.com.cn/fireflyinred
微博 http://weibo.com/firefly2020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2-06-17
Re:回 19楼(三块金币) 的帖子
引用第20楼红袍萤火虫于2012-06-17 12:17发表的 回 19楼(三块金币) 的帖子 :
归中国啊。

这个答案很妙,怎么都不错。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2-06-17
引用第17楼阿布于2012-06-17 09:20发表的  :
这个就比较异想天开了吧。须知朝鲜战争时期麦克阿瑟所声称的原子弹袭击PRC本土都没有得到大统领的赞同,大英帝国何德何能就能说动大米利坚?


1949-1952年期間英美還是鐵得比甚麼都鐵。

從1952年開始,英國自己也擁有核彈了,之後曾把核彈頭調配到新加坡。

反正,剛戰後的英國還是世界三大超級強國之一。大英帝國的崩潰以印巴正式獨立為起點,至1960年代初非洲各國及馬來亞、新加坡獨立為高潮,而以羅得西亞獨立為餘波。所以,在1940-1950年代,剛新生的中共還是得忌諱英國三分的。

在中共建政初期,英國不可能好像美國般動員大軍到遠東,因此對中國的威脅只能以核威懾實現。至1960年代中敝天朝也擠身核俱樂部後,英國的核威懾就難以實施(中國即使炸不到英國的領地,但也可以威脅炸英國在東亞的盟友)。所以,至1967年解放軍真的壓境時,英國寧願選擇撤退,過去口口聲聲要用核彈炸中國的氣燄不復存在了。(再說至1967年大英帝國也已崩潰得差不多了,英國看著殖民地大規模拜拜,也無心戀戰。)
[ 此帖被香港來的沛在2012-06-17 17:13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2-06-17
引用第4楼john4649于2012-06-16 21:33发表的  :
确实是这样的,什么时候改成现在这样了?


不是吧,这样也行。
三苗复兴,逆光溯古。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2-06-17
楼主这个图的界线和中国大陆出版的地图上画的界线不一致啊。
立法首都西京长安。
行政首都中京洛阳。
司法首都东京开封。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2-06-21
引用第24楼cjtlp2006于2012-06-17 23:43发表的  :
楼主这个图的界线和中国大陆出版的地图上画的界线不一致啊。

顶楼的图是回归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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